① 稻田榨菜高产的栽培技术 榨菜怎么养殖
榨菜,一般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种植,11月上旬和中旬移栽到水田,次年3月底至4月上旬收割,然后与早稻一起种植。这种水田套种一季榨菜的栽培模式,每亩可生产榨菜4000公斤以上(含茎叶)。除去所有成本后,每亩可增加收入1700元左右。种植榨菜后的稻田,由于腐烂的蔬菜和腐烂的叶子都能返田,基本上可以节省近200元。这样,每亩纯收入可增加1900元左右,是农村种植冬作物的较好模式。
培育壮苗
宜选择产量高、膨化茎含水率低、品质软、加工整理方便、抗病、抗寒性强的品种。由于芥菜品种地域性强,在引进新品种时,必须在小规模试种的基础上进行大面积种植。播种育苗时间为9月底至10月初。如果播得太早,病毒病得很严重;播得太晚会影响产量。播种前用10%磷酸三钠处理种子10min,可灭活病毒,减少病毒的危害,也可用代森锰锌处理。用50%辛硫磷1000倍液处理土壤,消除地下害虫。播种后,发芽前喷60%丁草胺100ml或乙草胺50-70ml。苗期防治蚜虫。
整地施肥
插秧、播种、收割后,要及时进行耕作整地。每亩施腐熟有机肥2000-2500公斤,复合肥50公斤作为基肥,然后翻耕成1.5米宽的垄(连续沟)和龟形箱面。苗龄30-35天即可种植,株行距20-23× 33厘米。一般每亩种植5000-6000株。移栽后浇灌足量的生根水。
田间管理
移栽或还田后进行田间管理,每亩4-5公斤尿素,1000公斤水作第一次追肥。在1月下旬,用25kg碳酸氢铵、20kg过磷酸钙和5kg氯化钾进行了1500kg水的二次追肥。2月下旬,每亩施用尿素25公斤,氯化钾12.5公斤,然后再加水施肥。禁止推广或只施氮肥。7天后,根据生长情况重新施肥,促进瘤茎膨大和叶片生长,降低空心度。退苗后,用100~125ml丁草胺60%乳剂和50~60kg水喷于畦面,或用50~75ml乙草胺和50~60kg水喷除草。根据气候条件防治蚜虫1-2次,及时清除病毒株。如果入冬前长期干旱,可根据情况浇沟一次,并及时排水,不越界。如果雨水过多,要及时做好沟渠排水和防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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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
基准作物是指小麦、玉米、水稻 3 种主要粮食作物中的一种,是国家规程规定的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根据种植日期,国家规程又将基准作物进一步区分为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 7 种。
指定作物是指国家和省所给定的、县域内标准耕作制度中涉及的作物。由于现代的种植方式千变万化,间(套)作形式多种多样,为了便于进行分等计算、保证分等成果的可比性,确定的指定作物力求简单化,一般选择种植面积较大、产量适中的一两种作物作为指定作物。指定作物一般为粮食作物,在县域范围内面积比例超过 50%。如果某地区没有一种耕作制度的比例达到 50%,则确定较为重要的几种耕作制度(种植面积比例之和超过 50%)作为该地区的标准耕作制度,以保证其在一定时期内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便于以后统一折算成标准粮,进行横向比较。各标准耕作制度分区的作物组成及复种类型见表 3-2。
表 3-2 甘肃省各分区标准耕作制度统计表
为确保甘肃省的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符合农业生产实际,项目组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第 2 期技术简报的要求设计了调查表格,统一调查了全省 86 个县(市、区)的标准耕作制度和作物种植情况,要求各县(市、区)上报的表格必须经县级农业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全省统一汇总后又将成果反馈给各县(市、区)进一步修改,并在省级专家讨论会上确定,形成指导全省农用地分等工作的指导性参数。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提供的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和甘肃省粮食作物种植的实际情况,确定小麦为甘肃省的基准作物,指定作物为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青稞、棉花、油菜、黄豆、荞麦。
各县(市、区)开展外业调查时,以省里统一确定的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为依据,根据调查时的实地状况,最终确定了参与计算的指定作物(附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