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
一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
一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相对便宜的房屋,很多人对于这种房子的购买感受都非常关心,这样的房子是具有一定保障性的住宅,看看一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
买了经济适用房后悔房朋友,主要是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缺点,下面来看看经济适用房有啥缺点:
1、建造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违背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原则。即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发展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2、经济适用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一个根本缺陷。因为买廉价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将来是穷人,一辈子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
所以现在有很多人手中有经济适用房,但自己却贷款买更好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则用来出租,以租养贷,造成了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却无房可买。
3、由于经济适用房没有效益激励,一些政府往往只关心提供了多少套房子的目标考核,而很少真正为居住者考虑居住需要。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国家采用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方式,责令开发商限价出售给中低收入城市居民。
开发商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以政府的定价出售,除房价以外的房屋质量、社区配套设施等由企业自主决定。这给企业在房屋质量、相关设施等方面留有很大的运作空间,留下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隐患。廉价房的质量常常难以让人满意。
4、经济适用房可能带来一些后遗症,容易形成穷人聚居的贫民窟、问题社区,造成居住割裂。瑞典后来发现很多百万工程建造的住房往往成为流浪汉、吸毒者、无业者、社会遗弃人员的收容聚居地,一般老百姓不敢问津,避而远之。
居住割裂,是欧洲和北美社会中当前很热门的一个话题。穷人富人彼此隔绝、相互不沟通,越来越没有交流,这对社会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严重妨碍社会和谐团结。
经济适用房有弊也有利,下面是三大经济适用房的优点:
1、简单的概括,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户型新颖。
2、在政策上,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
3、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四环以内地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优势十分明显。
综上,经济适用房好不好,经济适用房利弊共存,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及需求选择。
如果要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时要注意:
1、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绿化率,对社区的、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2、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3、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是因为我们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本来就不高成本也比较低,所以现在想要把这个房子卖出去买商品房是完全不够的,而且也买不到什么好的户型。打个比方,现在一二线的城市差不多都要上万元一平方米的房子。
最初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每平米大概只花了三千多块钱,所以中间的差价还是非常大的,如果再想要把经济房出手出去然后买商品房,这中间的差价是相当大的。
所以以前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人开始后悔,他们现在想要换好一点的地段或好一点的户型,把手里的房子卖出去是卖不到好的价格的,所以这也让他们觉得非常的苦恼,这中间的差价有多大呢?有可能把经济适用房卖不出去,还不够房子的首付。
但是经济适用房也不是没有优点,比如对于一些手头比较紧,而需要一套刚需房的小伙伴来说,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当的条件里也帮助他们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只是现在想要再把它转手出去是比较困难的,而且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满5年是不可以交易的,当然各个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
经济适用房本来也就是为了老百姓而生的,所以才会有这样子的规定,要求住满多少年之后才可以交易,而且在交易的对象也一定是要满足购房条件的人才行。
毕竟国家推出的经济适用房都是具有保障性的住宅照顾的也是一些生活比较困难的居民,所以他们才可以以低价买到这个房子,如果经济适用房,住起来没有多大问题,其实也是可以不用换的。
当然,如果有能力之后也是可以选择换一套好的房子,不过把经济适用房卖了之后,买一套新的房子还房贷之后会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那么建议大家还是应该多考虑一下,毕竟拥有一个好的生活水平,每天也会过得更开心、更轻松一些。
经济适用房可不是谁想买就能买的,这是政府的保障性住房,都是要符合一定标准,才能申请的,又是要排队,又是要摇号的,能买到就非常不错了,一般没有人会后悔的。
买经济适用房须要什么条件
1、经济适用房是以国家统一规划、土地由地方政府划拨的方式,实行土地出让金免收、各种审批费用减半、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主要特点是价格低、有较大的适用性。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此类住房受到价格、标准或者租金等各方面的限制。
2、对于工薪而言,每平方米三四千元的商品房连想都不敢想,而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适合低收入者。
3、经济适用房价格低、适用性大,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申请人还是相当关注房源位置的。如果位置过于偏僻,加大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出入成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申请人住房便利、舒适等要求。
其实经济适用房是有名额和限制规定的,是需要申请符合规定和标准了才能排队购买,买到就已经很不错了不会后悔的。买经济适用房须要什么条件呢,是国家统一规划的用地,所以对于申请工资的多少啊还有具体的条件也是有规定的,大家要重视一下。
B. 经济房是什么意思经济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们知道什么是经济房,但是对于它的定义也许我们都不是很清楚。其实它之所以被成为经济房,是因为这种房相对来说比较经济实惠,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下面我们就来讲讲经济房是什么意思,还有经济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们知道什么是经济房,但是对于它的定义也许我们都不是很清楚。其实它之所以被成为经济房,是因为这种房相对来说比较经济实惠,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下面我们就来讲讲经济房是什么意思,还有经济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济房是什么意思?
1.经济房指的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 商品住宅 ,它是具有经济性以及适用性的特点的。其经济性指的是住宅的价格相对于市场的价格是比较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的家庭的承受能力;而其适用性指的是在住房的设计及其建筑的标准上是强调了住房的使用效果,但并非建筑标准。
2.经济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 普通住房 ,这类的住宅因为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所以其成本是略低于普通的商品房的,所以又称为 经济适用房 。
3.经济住房的价格是按照建设的成本来确定的。而建设的成本包括有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以及前期的工程费还有建安费、 小区 内的基础设施 配套 建设费、贷款的 利息 、税金还有1%到3%的管理费。出售经济适用房是实府指导价的,其售价是由市或县的人民政府根据上面几个因素综合确定的。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有关的规定,经济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有了工作与生活的;
(二)在本市的时间超过了3年;
(三)年收入总和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
(四)属于无房户或是人均的住房 建筑面积 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如果想要申请购买的手续,需要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去办理,分批次来购买经济房。而具体的程序办理如下:
1.申请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户口所在地 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 申购 登记手续,并领取审批表;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向单位跟主管部门办理收入与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则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手续之后就报区房管局审核,通过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再复核。并对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后由市 房地产 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与评分后,在当地公示15天;
4.按批次批准 购房 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的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其 选房 顺序。
5.之后就是确定有关 房屋 的内容了。
经济房的意思跟经济房的申请条件从上面的讲解您就可以看出来了,相信您已经对经济房有更深入的了解了。
C.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好处与坏处
购买经济适用房优点是便宜,居住成本一般也都要比新建的商品房低。
缺点是一般质量不好,位置比较偏,交易手续麻烦。
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3)经济房房子怎么样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着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发展:
经济适用住房"这一提法可追溯到1985年,当时国家科委蓝皮书"城乡住宅建设技术政策要点"中曾提及,"根据我国国情,到2000年争取基本上实现城镇居民每户有一套经济实惠的住宅"。
1991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住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中提出了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方案,开始了以安居工程为主要形式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1998 年,中国面临亚洲经济危机的冲击,对外贸易形势恶化,国家力图扩大内需来刺激经济增长,住宅产业受到广泛重视。同年7月,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至此,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经济增长点和解决城镇住房问题以国家政策的形式被确立下来。建设部颁发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是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纲领性文件。
1998年进行的房改,对于全体中国城市居民继而是全体人民都成了一项具有历史性转折的政策。房改政策取消了过去的福利分房,取而代之的是名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初衷是:城市中的大部分家庭都由政府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商所建造的商品房约占供应总量的10%~20%。23号文旨在强调房屋公共产品特性,同时强调政府在其中的责任。
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以住宅为主导产品群对上游及下游产业多个物质生产部门具有极强的关联度,可带动国家经济增长。在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了12年后的今天,可以明显感受到就是现实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供给比例和目的已与23号文的初衷相距甚远了。
2008年11月,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央推出了在未来3年增加4万亿元投资的财政刺激计划,其中9000亿元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占6000亿元,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项最让人民心里有保障的民生工程,确实能为中低收入者排忧解难。
作为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担负着解决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任务,在住房供应市场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价格的合理性关系到能否解决大多数家庭住房问题的关键。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给体系,也是我国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