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的经济普查每逢几年进行一次
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七条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为依法开展普查,200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此后,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普查年份的年度资料。
(1)经济普查入户什么时候结束扩展阅读:
经济普查对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八条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经济普查范围: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十条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涵盖的行业,具体行业分类依照以国家标准形式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经济普查方法: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十一条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经济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