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南建立省是哪一年
是在1988年4月,1988年4月,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
历史沿革:
1950年后,海南的建置为行政区,1951年设行政公署,驻琼山。在岛的南半部地区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驻保亭县冲山镇(今五指山市冲山镇)。全省共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
1950年5月海南岛宣告解放,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实行军事性管制。次年4月,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称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职权。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6年10月改称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州、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
1980年1月,改称海南行政区公署。1984年10月撤销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1981年,海南行政区管辖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并直辖琼山、文昌、临高、澄迈、琼海、屯昌、儋县、万宁、定安9县1市,设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
1987年,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4月,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
2012年6月21日,民政部公告宣布,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建立地级三沙市,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2018年6月3日,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将其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
(1)海南省在哪里建经济特区扩展阅读:
海南,简称“琼”,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省对望, 东南和南边在南海中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
省内的三沙市是中国地理位置最南、总面积最大(含海域面积)、陆地面积最小且人口最少的地级区划。海南省下辖4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截至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25.76万人。
海南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南岛是仅次于台湾岛的中国第二大岛,海南省是中国国土面积(含海域)第一大省。
海南别称琼崖、琼州,西元前110年,中央政府在海南岛设置珠崖郡、儋耳郡,属交州刺史管辖,标志着海南正式纳入中国版图。1988年4月13日,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独立建省,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正式成立。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2018年4月13日,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2018年6月3日,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将其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
㈡ 海南省是什么时候成立独立省
海南省是1988年4月26日成立独立省。
海南省的发展如下:
1、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
2、海南省,简称“琼”,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
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省的历史沿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海南岛的建置为行政区,1951年设行政公署,驻琼山。
2、在岛的南半部地区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驻保亭县冲山镇(今五指山市冲山镇)。
3、1950年5月海南岛宣告解放,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次年4月,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称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
4、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职权。
5、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76年10月改称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改称海南行政区公署。1984年10月撤销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综上所述:随着时间的推移,海南省经历了行政地位的变迁,从最初的海南行政区升级为海南省,逐渐形成了现今的行政体制。如今,海南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单位,拥有独立的政府和行政权限,负责管理海南省的经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业。海南省的历史沿革和行政地位的变迁,反映了海南岛的发展进程和中国政府对海南地区的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订)》
第八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施。
㈢ 1988年建立的经济特区是哪里
海南省。1988年4月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两项决定,海南岛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20世纪80年代初,在开放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的同时,中央高层把目光投向了中国第二大岛海南岛。经过几年的酝酿和筹备,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
(3)海南省在哪里建经济特区扩展阅读
海南省经济特区是国家根据经济开放性的需要,选定一些具有对外经济往来条件优越的地方,配套以特殊的政策,以利于对外开放和带动国内经济进步的特别经济区。在世界经济越来越频繁的交往中,我国顺应历史潮流,于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8年海南建省,开始以更优惠的政策,更大步伐,走着一条更为艰辛,也更为辉煌的特区之路。
十几年的努力与实践,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特区从小到大,由出口特区、出口加工区到综合型多功能形态形成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中国人不倦的探索精神和无穷的创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