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是什么时候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
1984年7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提纲,当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这个决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
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要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变了原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成为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1)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什么提出的扩展阅读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认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各项要求,为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