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急!求农村妇女致富能手报告
农村妇女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近年来,全国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多措并举,带领广大农村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多措并举搭建平台推动农村妇女创业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了使广大农村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功立业,全国妇联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多年来,以“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教育培训、“妇”字号基地建设、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主动配合政府,通过项目带动,积极协调资源,搭建服务平台,为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条件。
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是实现产业化规模效益的关键环节。为解决农村妇女进入市场难的问题,各地着力推进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搭建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平台。目前,全国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8.6万个,以妇女为主体的龙头项目1.7万个,农林科技示范基地16.3万个,其中农业种养加基地9.1万个。这些新的经济组织有效地把农村妇女带进种养加销等生产的各个环节,为妇女提供市场、科技和资源信息,带领妇女进行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了农村妇女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和风险意识。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大批女农民工陆续踏上返乡路程。各级妇联组织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主动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女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安徽省岳西县来榜镇公山村外出务工回乡女青年王燕芳在乡镇妇联的鼓励支持下,与丈夫汪良富在镇经济开发区共同创建了岳西县泉源盛工艺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有女职工55人,占职工总数的73.3%,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128万元。县妇联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她的创业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鼓励有一定条件的返乡女农民工都来积极创业,一方面发展自己的事业,另一方面也为家乡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施小额信贷项目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妇女脱贫致富,各级妇联通过争取政府财政资金、金融部门贷款、国内外项目资金、自筹资金等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运作模式,帮助妇女解决创业就业的资金需求。
2005年以来,辽宁省凤城市妇联为保障贫困妇女和低收入家庭获得贷款,通过小组联保、整借零还等形式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开展巾帼信贷帮扶工程,建立起一种帮助农村妇女发展项目解决资金困难的新机制。四年来,共为7150户农村妇女发放巾帼信贷帮扶资金1.25亿元,支持农村妇女发展产业项目13项,实现总收入14.37亿元,户均收入2.01万元,96.5%的帮扶对象实现了脱贫致富。
在重点扶助温饱线以下贫困妇女的同时,各地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信贷资金开始向专业户、示范户和专业村、示范村倾斜,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辐射和带动周边贫困妇女发展生产、实现就业。2008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优化种养结构,实施了“亩千元效益”工程,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增收致富的好项目,激起了她们增收致富的热情,但资金不足是制约她们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为此,乌市妇联积极与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协调,为广大农村妇女争取到低息惠农贷款300万元,用于扶持甜叶菊、育肥牛、绒山羊等种养示范户。
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妇联共组织发放小额信贷扶贫资金7.2亿元,帮助460万名农村妇女摆脱贫困。仅2006年、2007年安徽、云南、内蒙古等10省区就协调信贷资金57.8亿元,累计放贷67万户,回收率97.4%。
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农村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急需的资金,促进了妇女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而且还转变了妇女的思想观念,提高了妇女自身素质和家庭地位,使她们有了生产和经营中的决策权、发言权和支配权,坚定了脱贫、创业的信心,激发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自身潜能得到了充分发挥,涌现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
关注妇女身体健康促进农村家庭社会和谐
目前,全国农村妇女在农业劳动者中占到65%以上。
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村妇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而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妇女的身体健康是重要因素。
然而,宫颈癌和乳腺癌已成为影响农村妇女健康和致贫的重要因素。据介绍,我国妇女“两癌”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对妇女健康和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是城乡妇女健康的主要杀手。“两癌”不仅影响到妇女自身生命安全、夫妻的和谐、家庭的幸福,而且给社会和国家带来较大负担。
为维护妇女健康权益,关注妇女健康,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全国妇联早在2007年3月26日就在全国开展了“母亲健康快车手拉手护平安工程”预防宫颈癌筛查公益活动。该活动旨在以农村妇女、贫困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城市流动妇女为重点服务对象,以防治宫颈癌和乳腺癌等妇科疾病为主要内容,在“母亲健康快车”专家的指导下,通过宣传预防、宫颈癌筛查等,帮助各族妇女增强防病保健意识,改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截至2008年7月底,“母亲健康快车手拉手护平安工程”预防宫颈癌筛查公益活动已先后在新疆、西藏、陕西、青海等地,免费为2万多贫困地区的妇女进行了宫颈癌筛查。
近日,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启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决定从今年起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连续三年为1000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对其中120万人进行乳腺癌检查。安徽省亳州市妇联开展了面向城乡贫困妇女、基层妇女干部的、为期三个月的“万名女性免费健康体检”大型公益活动;福建省将“城乡低保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妇科检查”列入了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为26万名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5年以上的妇女提供乳腺癌、宫颈癌等常见病免费检查。
据悉,我国将在2009-2011年为1000万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妇科病检查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普惠亿万农村妇女的免费妇科疾病检查长效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不仅将实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广覆盖,而且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每一位农村妇女。
‘贰’ 惠农政策是什么
具体办法是,县级财政部门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从县级农村发展银行拨付到县级农村信用社,乡镇财政所负责到当地农村信用网点为每个退耕农户办理存款手续;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负责为农户办理“退耕还林粮补资金存款折”。乡镇财政会同乡林站和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为退耕农户发放存折。退耕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农户手册和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领取存折.
具体措施是:(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19)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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