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状态 >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排除范围有哪些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排除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9-16 23:26:20

1.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仲裁和民事诉讼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倒计时只有9天,虽说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里,“仲裁和民事诉讼”是最基础、简单的考试点内容,但同样有不少考生在这考点上丢分,今天深空网就跟大家详细讲解这个考点。
内容导航初级会计重要考点初级会计报考理由初级会计答题技巧初级会计评分标准
初级会计重要考点
今日核心考点
初级《经济法》核心考点1:仲裁和民事诉讼
核心考点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概述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能提请仲裁的: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①劳动争议的仲裁;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属于《仲并逗高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二)仲裁的绝尺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委会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四)仲裁裁决
1、仲委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2、仲裁应该开庭进行,但是当事人可以协议不开庭。
3、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除外。
4、裁决应该少数服从多数,记录少数意见。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指滚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
【主要适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诉程序审理的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二)民事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1)法定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
(2)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商业秘密案件。
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案件经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管辖:
①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②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票据纠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④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⑤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⑥侵权行为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信息网络侵权:A.被告住所地;B.被诉侵权行为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实施地);C.被侵权人住所地(结果地);产品、服务侵权:A.产品制造地;B.销售地;C.服务提供地;D.侵权行为地;E.被告住所地
⑦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⑨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⑩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纠纷——港口作业地;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4)协议管辖:协议选择的范围: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共同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四)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长度:普通诉讼时效:3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初级会计报考理由
一、认可度不断提高
自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后,初级会计逐渐得到了企业的广泛性认可,同时也已经作为财会人入行最基本的会计职称类考试。随着社会发展,会计已成为社会普遍通用的热门职业,随着竞争力的加大,企业对于人才招聘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初级会计证书也逐渐成为进入企业必备的“敲门砖”。
二、科目少,取证快
吸引这么多考生报名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初级会计科目少、取证的速度比较快,而且对比起其它考试来说,初级会计的考点内容是最为基础、难度最低的一门考试,即使对于零基础考生,只要多加努力,在一年内轻松通过考试并不是问题。
三、报名条件低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去报考,无非大家看中了他报名的门槛,在报名条件方面,初级会计考试所设置的门槛并不是很高,只需要具备高中学历或以上学历的要求,既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了,同时,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年代中,初级会计证书也是大家必考的会计职称证书。
四、人才缺口大
虽说,如今的会计行业中,会计人员比较多,但真正能够达到高级专业水平的会计人员确实少之又少。而报名初级会计考试证书成为高端会计人士最基本的条件,只有稳固好自己的基础功底,才能有能力晋升到更高的层次。
初级会计答题技巧
初级会计实务的内容与经济法相比,会难一些,大部分的内容是需要计算的,而且题目的灵活性也比较强,对于大部分的考生来说,是比较容易丢分的。
1、单选题
直接选择法: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题目,能够直接选定的,就采用直接选择法;
排除法:一般是答案不确定的时候,几个答案做对比选择,找出更符合答案的选项。
单选题还是比较容易得分的,一般都是基础知识类型的题目,如果遇到了计算题,一开始动笔的时候没思路的话,就先放下,先不要管,等最后有时间了,再过来写,先做一个标记。
2、多选题
综合考察能力比较强,涉及的知识点较多,也会涉及很多的会计处理,而且多选题多选、少选或者是错选都不能得分,考生们要在这方面多下点功夫,如果选错了,直接就不得分了,但也有很多考生粗心大意,很多迷惑的选项,也没看清题目是让选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这样丢分就很冤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细心。
3、判断题
不答不得分,答错到扣分。没想到吧,我们一直都觉得,不管会不会写,一定要把试卷填满,起码老师能看到我对考试是认真的,但是,判断题就给我们提个醒了,答错要倒扣分,所以不确定的答案,宁愿不写,也不能乱写,深空网小编倒是觉得这是个好现象,也觉得是为了提醒考生们以后工作不确定的事情就不要轻易下结论。
4、不定项
不定项选择题就比较难,有很强的综合性,出题的形式一般是计算题和分析题,这个题型考试的得分点是,答对几个得几分,错选、多选、不选不得分,这类题型就是把自己肯定的答案选上,不肯定就不要选。
初级会计评分标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是什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虽然还未开始,不过作为考生的你,除了密锣紧鼓的开展备考工作外,还是非常有必要去清楚知道它的考试相关事宜的。
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合格标准,与历年一样,《经济法基础》、以及《初级会计实务》这两个科目满分都是100分,合格标准分数都是为60分,毫无疑问,考生只要两个科目的分数都能达到60分,就表示你已经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考试了哦。
关于成绩查询
关于成绩查询问题,当考试结束后,官方通常在1~2个月左右的时间会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试只需要通过登录财政部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输入自己的姓名及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并进入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即可查询到自己所考的分数。
成绩合格还需要考后审核
别以为考试合格后就可以领取初级会计证书了,要知道,在考试结束后,部分地区还会进行考后的资格审核,简单来说,就是对取得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主要核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存在作弊嫌疑等,关于这点,大家也不必太担心,这只是简单审核,一般都能顺利通过,不同地区有不同要求,因此,考生一定要关注好所在地的最新动态,按照要求去执行就可以了。
不参加审核能领取证书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参加考后审核的考生,是无法领取初级会计证书的!对于错过考后审核的考生,第一年一般不会取消成绩,第二年还会有补审核的机会,而在第二年以后,就会存在取消成绩的风险,因此考生一定要重视。

2.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

1.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分为国内经济仲裁和涉外经济仲裁。
2. 国内经济仲裁主要解决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 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的是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5.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6. 若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其他有关规定同样适用。

阅读全文

与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排除范围有哪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向幸福出发cctv栏目组需要什么手续 浏览:108
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怎么补 浏览:381
平安健康险哪些方面比较好 浏览:550
什么叫做是爱情爱情本就不公平伴奏 浏览:472
健康和幸福哪个更实际 浏览:847
西部大美女是什么生肖 浏览:261
淘宝故事平台怎么样 浏览:949
属鸡女和属鼠的婚姻如何 浏览:980
莱州哪个区经济最好 浏览:730
射手座的爱情配对哪个星座 浏览:255
美女老板你的羊皮鞋哪里那么贵 浏览:424
哪个星座在爱情里最专一 浏览:390
爱情还存在什么 浏览:513
遇见幸福演员开的什么牌子的车 浏览:728
藏在回忆里的幸福是什么歌 浏览:777
一集讲一个鬼故事的动漫叫什么 浏览:700
美女直播用英语怎么写 浏览:475
济南市和厦门市经济实力哪个好 浏览:399
泉州健康码为什么突然变了橙色 浏览:270
婚姻内的协议怎么有效 浏览: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