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照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经济规律可以区分为哪些类型
可分为三种类型:
①存在并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发挥作用的规律是普遍规律。比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节约劳动时间。
②在某些社会形态中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规律是普遍规律,如价值规律。
③只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存在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是特殊规律,如剩余价值规律、按资本分配规律、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
拓展资料:
经济法也叫“经济法”。它是社会和经济现象之间普遍的、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联系。它显示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的本质。包括生产力运动规律、生产关系运动规律,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 经济法从属于自然法。
按照其历史时期的长短,可分为:
(1)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发挥作用的共同经济规律。它们是经济运动过程的共同本质在所有人类社会经济形态中的体现。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本质规律。
(2)在某些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同经济规律是经济运动过程的共同本质在某些社会经济形态中的体现,如价值规律。
(3)在特定社会经济形态中发挥作用的经济规律,是经济运动过程的特殊本质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中的体现,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规律。
(4)在一定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独特的经济规律。例如,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第一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规律。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经济现象。在社会经济现象的各种联系中,既有偶然的联系,也有客观的规律性联系。 客观规律性的联系对经济现象的发展变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就是经济法。经济规律的作用具有必然性。经济学家将这种必然性描述为“强行为自己开辟一条道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页)。在同样的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将继续再现。
㈡ 经济规律的三种类型
经济规律的三种类型:
1. 在一切社会形态中都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规律即普遍规律。
2. 在某些社会形态中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规律即共有规律。
3. 只在某一个社会形态中存在和发挥作用的规律即特殊规律。
拓展资料:
经济规律亦称“经济法则”。社会经济现象间普遍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表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本质。包括生产力运动规律、生产关系运动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
经济规律从属于自然规律 。
按其发生作用历史时期的长短可分为:
(1) 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们是人类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的经济运动过程共同本质的体现,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
(2) 在某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们是某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的经济运动过程共同本质的体现,如价值规律。
(3) 在某一特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经济规律,它们是某一社会经济形态中的经济运动过程特殊本质的体现,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规律。
(4) 在某一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如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
㈢ 经济规律可分为三种,有哪些
经济规律可分为三种,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财富规律三种。
一,在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不同的语境中,所讲的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周期,含义都是不一样的。从古到今,我们可以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模式,分为三种主要的类型。第一类是以土地本位的经济体系下的增长。第二类是以金银本位的经济增长模式。第三类是以信用货币本位的经济增长模式。这三种经济体系,都对应着自己特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和经济周期特征。
二,土地本位的经济体系,土地充当了终极货币的职能。比如我们现在所讲的封建制,也就是分封制,其实就是把土地当成工资,支付给官员。跟我们现在上班领工资是一回事。只是在秦朝之前,官员上班是领土地。还有后来的朝代,给官员发工资的职田,土地也都充当了货币的角色。
这个时期的经济增长,就是可耕种土地的增长。为了开垦更多的耕地,就要不停的拓边,不停的扩大耕地面积。当可耕种土地增长到极限时,土地本位体系下的经济周期就出现了。当经济无法再增长时,大家陷入存量资源的争夺,这就是土地兼并。
三,当土地兼并到了极限的时候,到处都是失地流民的时候,就会发生王朝更替。新的王朝取代了旧的王朝,旧的周期结束了,新的周期开始了。历史上我们的一个经济周期,通常要长达三百年左右。在金银本位的经济体系中,经济增长,取决于可流通金银的增长。如果金银增加了,那么市场总体的购买力增加,逼着商品供应就要增加。于是呢,就要扩大产能。产能增加了,就业增加了,把金银赚过来,这就是金银本位经济体系下的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