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济纠纷多少钱可以起诉
一、 经济纠纷 多少钱可以起诉? 经济纠纷的 诉讼 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 诉讼费用 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 二、 经济纠纷 的其他法律规定 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要多少钱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 知识产权 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3)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4)撤诉的案件,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5)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6)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 诉讼费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上诉案件,其一、 二审 的全部诉讼费用负担问题,也按此办法解决。 (7)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 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 (8)申请采取 财产保全 措施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人如果败诉,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还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9)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经济纠纷在现实生活当中时常可以遇到,这类型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标的额都是比较大的,所以在案件受理费用方面也会有所提升,具体的收费状况需要根据它的标的额来进行,比如说没有超过1万元的,诉讼费用,就是按照固定的50元进行交纳。
Ⅱ 经济纠纷案件法院一般是怎么收费的
法律分析: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经济纠纷属于财产性诉讼,以标的额为基准,按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诉讼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