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林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法律分析】:具体建议咨询物价部门以及国土部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
第三条 林地补偿费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第四条 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林地补偿费的50%缴纳,需伐除树木的,还应缴纳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⑵ 林地征用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法律分析: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
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
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三)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⑶ 林地赔偿标准多少一亩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第三条林地补偿费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6、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