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书居委会不给盖章怎么办
如果居委会不给盖章的话,有可能是你手续不全的缘故,建议准备好手续,然后去居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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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明 村委会会开吗
会。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村委会办公室,找到村主任或副主任,详细的说明需要开具的证明及用途。出示随身携带的有效证件。村委会会依据证明的用途以及范围开具。村委会上村小组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时会要求出示村小组的证明。
④ 怎样才能开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原则:
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
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注意:上述三个标准并非并列关系,也非选择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和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出生时,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加入取得:原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嗣后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哪里给开扩展阅读:
确定办法:
第一条 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激活农村生产要素,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而有保障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沿革,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农业合作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数个相邻的自然院落范围内,由农民自愿互助合作,投入各自所有的土地、大中型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经过改革发展形成的以土地集体所有为本质特征的区域性经济共同体。
按照“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沿革,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原农村生产队,即现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成员。
农业生产合作社成员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普通成员和特殊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