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哪些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
2.法律。
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⑵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法律分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国际习惯法,国际组织决议,国内法,司法判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⑶ 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规定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
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⑷ 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如下:
经济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只有当商品经皮旦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燃悉扰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