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森林工业经济
为获得森林工业产品而从事的经济活动。森林工业的各种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各个环节)过程则是森林工业的全部经济过程。它是林业生产、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的森林工业经济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及少数个体所有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因此,它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每个重要环节都必须根据国家需要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特点去组织它的生产活动。森林工业经济包括木材采运工业经济、木材工业经济和林产化学工业经济等。
森林工业经济结构
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管理系统组织结构。中国的情况是:①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是森林工业经济的主体,个体所有制及其他所有制经济是森林工业经济的补充。②产业结构的建立和形成通常是以社会的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趋势为基础的。森林工业产业结构的基本内容是:木材采运产业(森林采伐、木材陆运及水运、贮木场作业等);木材工业产业(锯材、人造板、家具生产等);林产化学工业产业(木材提炼物生产、水解及热解生产、纸浆及纸生产等);林业机械制造工业产业。③森林工业管理系统组织结构的建立是以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为基础的,为适应森林工业经济管理的需要,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直至企业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有计划有组织的产、供、销的组织管理系统。森林资源是影响森林工业经济结构的重要因素,只有在森林资源许可采伐量及其他产品(如树脂)可获量的基础上,并考虑整个林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情况下,建立起相应的木材采运、木材工业、林产化学工业及林业机械制造工业的产业结构才是适宜的。根据所有制结构及产业结构,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系统,建立一个与中国经济体制和森林资源相适应的木材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学工业及林业机械制造工业等各方面之间有一定比例的森林工业经济体系,是有重要意义的。
森林工业产品生产
对森林进行开发,以林木及其他森林资源作为原料而加工为社会需要的各种木制品及其他林产品的这一工业活动,在中国可追溯到秦、汉时期,甚至更早。但是把森林工业经济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这仅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森林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日益显示重要作用的情况下,才逐渐发展起来。1949年后,国家利用政权力量把森林工业经济从官僚买办阶级、帝国主义者和地主资本家手中直接剥夺过来或通过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转为全民所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中国原有森林工业基础非常薄弱,生产力水平很低。1949年前,在木材采运方面,仅在东北有20多条总长1450公里运输木材的窄轨铁路,除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所组织的掠夺采伐外,其他方面从事采伐经营的则很少。南方林区的森林采伐,多数也仅是由小木商购买“青山”自行雇工采伐,通过小河运到大河,由大木商收购,再运到集散地出售。除利用森林铁路进行较长距离的木材运输外,其他木材采伐及集运作业基本上都是依靠人力、畜力和自然力(河流、冰雪)进行的。在木材加工方面,也只有锯材和胶合板两类产品生产,大部分设在东北林区及沿海大中城市,规模小、设备简陋、机械化程度低,有些是木工作坊,采用的是传统的手工作业。据记载,1948~1949年间东北林区仅生产锯材57万立方米。林产化学工业方面,也仅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不仅产量低、品种少,而且生产技术也很落后。林业机械工业是处于空白状态。1949年后,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国家面对森林工业这种技术落后、生产布局不合理和生产规模不适应的局面,逐步实行了改造、调整,扩大了生产规模。木材采运工业生产的大中型国营企业由50年代初期的50多个发展到80年代131个,均分布在国有林区;在南方集体林区也普遍地增建了木材采运工程设施,设置了伐木场及林业局。原木生产能力由1949年的567万立方米提高到1987年的6400多万立方米。木材工业在经过国家有计划地新建和扩建一些大型制材厂的同时,对原有私营小型制材厂实行了关、停、并、转、迁的方针,不仅调整了布局,而且也进行了技术改造。人造板生产也有相应发展,全国制材厂由1956年的550个发展到80年代的2000个(包括制材车间),锯材年生产能力由850万立方米提高到3000多万立方米,人造板年生产能力,1949年不足2万立方米,到1987年发展到240多万立方米。林产化学工业经过对原有企业实行布局调整和技术改造之后,大部分企业接近了原料生产基地,产品生产已进入深度加工为主的发展时期,产品品种从4类21种发展到11类112种。从1953年到1987年主要产品松香年产量从2.2万吨增加到39.6万吨,栲胶从120吨增加到5万吨,紫胶从15吨增加到1909吨。林业机械制造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到1986年全国林业机械厂已有77个,自行设计制造的机械产品有170余种,基本上适应了森林工业经济发展的要求。1949~1987年全国森林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增长情况如表。
中国森林工业部门企业为国家直接提供的产品以原木为主,锯材比重较少。60~70年代,大力发展了锯材加工能力,直接为国家提供的原木产品比重下降,人造板生产能力开始形成,林产化工产品生产有了初步发展。80年代开始,木材综合利用产品,如纤维板、刨花板和林化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森林工业产品流通
中国森林工业产品的流通,从1949年以来大体上可分成3个阶段:①1949~1952年为自由贸易阶段。林业企业、商业部门、需材部门、合作社、个体商业者均通过木材市场及其他林产品市场进行交易。②1953~1980年为国家统一管理森林工业产品购销阶段。国营林业企业主要森工产品,由国家统一组织分配、调运(纤维板、刨花板未列入国家分配渠道),集体林区的木材产品,由木材经营部门统一组织收购、分配、订货和调运,统一管理木材市场,林产化学工业产品基本上由林业部组织经营,地方自行销售。③1981年开始进入计划木材市场和非计划木材市场同时并存阶段。国有林区林业企业主要执行国家木材销售指令性计划,产品由国家物资部门统一分配。林产化学工业产品中的松香等5种,由林业部门统一组织经销。除国家指令性计划外,也允许企业在国家控制的范围内自由销售少量计划外的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由于流通体制改革,森工产品的价格也形成了两种体系,即按指令性销售部分的木材,执行国家统一规定价格,非指令性销售部分的木材,则执行市场价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森林工业产品价格特别是木材产品价格,将会得到合理调整。
森林工业产品消费
森林工业的产品是多种多样的,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如各种特殊用途的原木、板方材、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家具、松香、栲胶、紫胶、纸浆等,都是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方面不可缺少的物资。中国的生产维修每年需用的木材量约占整个木材消费量的65%,基本建设每年需用的木材量约占15%,其他方面每年需要的木材量约占20%。至于其他森林工业产品,如松香、松节油、橡胶、栲胶等都是轻重工业及国防工业的重要材料。中国广大农民的住房、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等都离不开木材。中国森林资源较少,为满足国家建设和社会对森林工业产品的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年都根据可能条件,作了妥善的安排和供应。
B. 内蒙经济发达县市的排名
第9届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名单出炉 内蒙古占20席2009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交流年会7月26日在湖南长沙召开,会上发布了《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报告》,评出了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这份报告将参评的西部12个省市区单列出,评出第九届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其中,内蒙古有20个旗、县、市名列其中,占据整份名单的1/5。更加值得欣喜的是,内蒙古入围的20个旗、县、市中有14个排在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前50名。 内蒙古入围第九届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的地区分别是:准格尔旗排名第2位、伊金霍洛旗排名第4位、鄂托克旗排名第10位、达拉特旗排名第14位、霍林郭勒市排名第15位、满洲里市排名第18位、托克托县排名第21位、锡林浩特市排名第25位、达茂旗排名第26位、土默特左旗排名第31位、阿拉善左旗排名第32位、乌审旗排名第33位、土默特右旗排名第37位、和林县排名第40位、丰镇市排名第52位、乌拉特后旗排名第63位、鄂温克旗排名第66位、二连浩特市排名第69位、乌拉特前旗排名第88位、固阳县排名第9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