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场经济产生的原因背景
市场作为一种交易活动或交换的场所,早已存在。但作为以市场为主来配置社会资源的市场经济的形成则不过几百年。市场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自由市场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也叫古典市场经济,即完全由市场力量来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一般指20世纪以前存在的市场经济。它建立在工业革命以及相应的生产技术基础上,以机器生产为主体,生产能量得到充分的释放。这一阶段采取的是一种国家不干预经济生活的自由放任政策,整个经济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下自由运作,社会经济运行呈现出一种无组织、无计划的自然运行状态。然而,自由市场经济在带来异常可观的经济效果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令人忧虑的状况,这便是生产过剩或经济萧条,这种经济危机以周期的形式经常发生。为了弥补这种自由市场竞争的失灵,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了政府干预。这样,市场经济自由市场经济就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
Ⅱ 对”泡沫经济”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宏观措施解决
泡沫经济的形成原因
泡沫经济的形成,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宏观环境宽松,有炒作的资金来源。泡沫经济都是发生在国家对银根放得比较松,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的阶段,社会经济表面上逞现一片繁荣,给泡沫经济提供了炒作的资金来源。商品经济具有周期性增长特点,每当经过一轮经济萧条之后,政府为启动经济增长,常降低利息,放松银根,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一些手中获有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首先想到的是把这些资金投到有保值增值潜力的资源上,这就是泡沫经济成长的社会基础。日本从1955-1985年,完成了经济起飞,进入了发达国家行列,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手中有了钱的日本企业和居民信奉“土地神话“,日本是一个岛国,山地多,平原少。土地成为日本的稀缺资源。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和城市占地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土地投资的增加,地价特别是城市房地产价格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然而,日本人将这种趋势绝对化了,认为地价只会上升,不会下降,以至把房地产投资作为一种资产保值和增值的方式。他们开始制造土地泡沫,从80年代后半期开始,日本地价飞涨,投机者以升值了的土地作抵押,可以从银行取得更多的贷款,然后再去寻求新的投机机会,于是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追逐有限的土地,造成房地产价格的进一步上升。日本的银行业是“土地神话”的忠实信奉者。80年代后半期,由于金融自由化、利率自由化的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的筹资成本趋于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把房地产作为寻求高回报率的途径,对房地产业的融资大幅度增加。若以1985年3月为基期,到1991年3月,银行业的贷款量增加了60.6%,而同期对房地产贷款的增加量却高达150.6%。银行对房地产业的贷款余额由1985年3月17.1万亿日元增加到1991年3月的42.8万亿日元,同期的房地产贷款在银行全部贷款余额中的比重由7.2%上升到11.3%。进入90年代,“土地神话”同泡沫经济一起破灭,以土地为抵押的贷款项目便成了难以消化的不良债权。
形成泡沫经济的第二个原因是社会对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缺乏约束机制。从历次泡沫经济的发展过程看,到目前为止,社会对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缺乏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对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进行约束,关键是对促进经济泡沫成长的各种投机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但到目前为止,社会还缺乏这种监控的手段。这种投机活动发生在投机当事人之间,是两两交易活动,没有一个中介机构能去监控它。作为投机过程中的最关键的一步——货款支付活动,更没有一个监控机制。虽然货款支付活动一般要通过银行进行,但银行只是收付中介,根据客户指令付款,对付款的内容无力约束,加上银行的分散性,起不了监控投机活动作用。政府是外在的,不可能置身于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之中。而且,政府还常常容易被投机交易所形成的经济繁荣假象一时迷惑,觉察不到背后隐藏的投机活动,一直到问题积累到相当程度才得到发现。日本土地泡沫发生后,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日本全国范围内都出现了城市土地再开发热潮,土地价格随之猛涨,东京、大阪、名古屋等六大城市经济圈的商业用地价格指数1985年比1980年上升了53.6%,1990年则更比1980年上升了525.9%。这期间,日本全国平均土地价格也上涨了1倍以上。日本约有一半的人拥有土地,约20%的人拥有土地继承权。因而,随着土地价格的上升,大多数日本人感到自己的财产在这几年内增值了1-2倍。这一时期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不到6%,而金融资产价格、不动产价格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虚假上涨,使经济逞现出虚假繁荣景象。1991年10月22日,日本经济企划厅的官员还在内阁例会上津津乐道日本经济处于景气状态之中,几天之后经济形势就急转直下,企业破产事件大量增加。
在1926年出版的Palgrave英文大字典中给泡沫经济下的定义是:“任何高度投机的不良商业行为”。
在1987年版的Palgrave经济学大辞典中引用着名经济学家,前美国经济学会会长金德尔伯格(C.Kindleberger)的话重新定义泡沫经济:“泡沫状态这个名词,随便一点说,就是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开始的价格上升会使人们产生还要涨价的预期,于是又吸引了新的买主--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这些资产本身的使用和产生盈利的能力是不感兴趣的。随着涨价常常是预期的逆转,接着就是价格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通常‘繁荣’的时间要比泡沫状态长些,价格、生产和利润的上升也比较温和一些。以后也许接着就是以暴跌(或恐慌)形式出现的危机,或者以繁荣的逐渐消退告终而不发生危机”
用泡沫来形容一个经济实体在一段时间内迅速繁荣,然后又急剧下降的兴衰变化,可以说是相当贴切。自然界的泡沫发生快,破灭更快。一滴肥皂水,一口气就可以吹出一个炫
丽夺目的气泡。可是好景不长,泡沫越大,迸裂得越快。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把泡沫经济作为虚假繁荣的同义词。就像一个肥皂泡一样,看起来五颜六色,可是中间没有什么内含,一旦泡沫破裂,繁荣景象就像梦幻一样顿时消逝得一干二净 .
一、什么是泡沫经济
用泡沫来形容一个经济实体在一段时间内迅速繁荣,然后又急剧下降的兴衰变化,可以说是相当贴切。自然界的泡沫发生快,破灭更快。一滴肥皂水,一口气就可以吹出一个炫丽夺目的气泡。可是好景不长,泡沫越大,迸裂得越快。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把泡沫经济作为虚假繁荣的同义词。就像一个肥皂泡一样,看起来五颜六色,可是中间没有什么内含,一旦泡沫破裂,繁荣景象就像梦幻一样顿时消逝得一干二净。
在1926年出版的Palgrave英文大字典中给泡沫经济下的定义是:“任何高度投机的不良商业行为”。这个说法似乎还不够清楚。于是,在1987年版的Palgrave经济学大辞典中引用着名经济学家,前美国经济学会会长金德尔伯格(C.Kindleberger)的话重新定义泡沫经济:“泡沫状态这个名词,随便一点说,就是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开始的价格上升会使人们产生还要涨价的预期,于是又吸引了新的买主--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这些资产本身的使用和产生盈利的能力是不感兴趣的。随着涨价常常是预期的逆转,接着就是价格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通常‘繁荣’的时间要比泡沫状态长些,价格、生产和利润的上升也比较温和一些。以后也许接着就是以暴跌(或恐慌)形式出现的危机,或者以繁荣的逐渐消退告终而不发生危机。”[1]
在现代经济中,人们交换的具体商品远远少于交换一些符号,例如货币、股票、债券、外汇、期货、期权合约、支票、汇票等等。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指出 :“资本移动、货币兑换、金融等符号经济从产品、服务等实物经济中完全独立出来了。”“这是一个最为醒目而又最难理解的变化。”[2]由于实业投资的机会比较少,投资回报率比较低,而金融资产的投资回报率比较高。在虚假的高回报率诱惑之下,大量资金在符号经济中无效空转,不构成实质增长。在与实质经济没有直接关联的领域中资金泛滥,而实质生产部门因缺乏资金而逐渐衰退,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经济泡沫化或产业空洞化。
二、经济泡沫并不等于泡沫经济。
高速发展的经济必然会产生一些泡沫。就象是山间小溪,水流快了,难免激起一些泡沫,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判断小溪的水质发生了什么变化。溪水中的泡沫与肥皂水吹出的泡沫截然不同。溪水可以饮用而肥皂水则完全不行。水质不同,需要采用的处理方法也完全不同。
经济泡沫指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均衡现象。这些不均衡综合起来的具体表征就是上下起伏的经济周期。泡沫经济则专指那些由于经济投机活动而导致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现象。由于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所造成的危害不同,解决问题的对策也不同,所以区分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并不是简单的文字游戏。如果不搞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容易把真正的泡沫经济和一般人们常说的经济泡沫混淆起来,不利于识别泡沫经济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从供求关系来看,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中,价格上升必然导致需求下降。可是,在泡沫经济发作的时候,恰恰相反,价格越涨,需求越旺,买涨不买落。这是判断是否出现泡沫经济的一个重要的识别指标。
泡沫经济一定会造成某些商品的价格大起大落,但逆命题却不一定正确。不能根据某些商品价格的暴涨暴跌就判断是泡沫经济。引起物价变化的原因很多,泡沫经济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市场机制会对经济泡沫起到制衡作用,无论泡沫增长速度快慢,最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总会出现一个均衡点,但是市场机制对泡沫经济则完全无能为力,因为在泡沫经济中完全不存在这样的均衡点。
三、经济周期与泡沫经济
无论在任何经济体制都会出现经济运行的上下波动。在某些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出现繁荣景象,在另一些时期,经济不景气,出现停滞或衰退,周而复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经济周期。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产生周期性波动的根源是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两个对立面的矛盾和统一。由于市场扩张或者政府计划扩张,使得社会需求增加,社会需求上升促使大工业生产扩张。因为在现代大工业的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投入---产出联系,需求的增长以乘数形式被逐级放大。这种扩张常常表现为突然跳跃式的扩张,导致大规模投资高峰。大规模投资反过来引起大工业更为剧烈的扩张。经济就好象起动了的火车头一样,越跑越快。[3]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不平衡是经常的、绝对的。经济发展就是从一个不均衡态向另一个不均衡态的运动过程。在自然辩证法中叫做“波浪式前进”规律。[4]周期波动反映出系统内部供求双方对立统一的自我调节过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消除经济的周期波动。如果波动的幅度过大或者频率过高就会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济大起大落,不利于制定长期的投资计划,相当一部分生产资料不能被充分利用,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资源分配效率,许多产品一时供不应求,一时积压滞销,造成严重的浪费。经济上的剧烈振荡也会影响到政治安定和人民生活,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稳定宏观经济作为其政策的重要目标。
过度投资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结构扭曲,但是最终市场机制会发挥作用,矫正这些扭曲。于是,每过了一段时期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经济调整,通常人们称之为经济周期。从经济周期的图像来看,经济增长速度上下起伏,由经济复苏达到繁荣,然后从繁荣转入衰退,再由衰退进入萧条。在衰退和萧条时期,通过经济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调整逐渐趋向复苏。如此循环,过几年就是一个周期。如果经济泡沫比较严重则经济周期的上下振幅比较大。采取适当的措施可以削弱经济泡沫的影响,限制经济周期的振幅。一般来说,经济泡沫是不可避免的,经济周期是宏观经济运动的必然规律。
泡沫经济的运动轨迹与经济周期不同。经济周期运动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连续过程,但是,泡沫经济在达到高峰之后突然下跌,这种大起大落的现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不会重覆再现。
四、两种不同的思维逻辑
从信息论的观点来看,在考虑一项投资时必须要预测投资对象在未来各个时期的价格和市场需求。从投资到产品问世,在时间上存在着一个滞后。当产品上市的时候,市场上需求和价格可能都和预测有些出入。特别是在现代工业和金融市场上,市场运动趋势的不确定性非常高。人们在投资决策时不可能掌握完全的信息。正是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造成了许多投资失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尤其容易发生过度投资,从而导致经济结构扭曲。在投资信息不完全这一点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并没有根本区别。两者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是人们在预期未来价格时的思维逻辑方式。
例如,在8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市场上洗衣机的销路很好,利润也比较高,于是许多厂家一窝蜂而上,纷纷投资设厂,准备生产洗衣机。无论这些投资者如何预测市场需求状况,他们对未来洗衣机价格的估计只有两种可能:比较聪明的投资者会考虑到一旦自己的产品投入市场之后,当地供不应求的状况得到缓解,洗衣机的价格会下降一个幅度。是否盈利取决于这个价格下降的幅度。而那些缺乏市场知识的人则会很简单地根据当前洗衣机的市场价格来估计投产之后的利润。假若洗衣机的功能和质量都没有什么重大改进的话,无论如何,没有人会做出这样的估计:本厂的洗衣机投入市场之后市场价格反而会上升。就在同一个时期,在上海和深圳的股票市场上出现一股狂热,股民们几乎都预期在自己投资之后股票的价格会再度上扬,可以从中获利。尽管投资于洗衣机和投资于股票都存在着信息不完全的问题,投资者都具有相当的盲目性,但是他们对未来价格的估计具有完全不同的方式。在洗衣机投资中,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承认了市场机制,但是在股票投资中,人们明显地背离了市场机制的根本原则。最后,市场机制会纠正在洗衣机投资上的失误,但是却对股票投资中出现的问题一筹莫展。这就形成了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之间的分水岭。
五、张冠李戴、贻误诊断
有的时候某种商品供过于求,产生了比较严重的积压现象;有的地方投资决策错误,重覆建设,一下子开办了许多商店、高级宾馆,结果不得不关门倒闭。有的人把这些现象都批评为泡沫经济。其实,这种批评的用词并不确切。当市场出现不均衡现象的时候,供求双方都会根据市场价格所传递的信息来相应调整自己的行为。如果价格上升,需求方就会适当减少需求,而生产者见有利可图就会增加供给,市场机制会引导市场向一个新的均衡状态运动。
有的人把由于大量借债用来投资而出现的虚假繁荣称为泡沫经济。这种提法也不十分确切。借债是融资的一种手段,是不是泡沫经济,要看这些贷款被投入到哪些领域?如果这些贷款被投入生产领域,特别是用来发展那些具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投资的结果使国家的综合实力有所增加,这绝对不是什么泡沫经济。如果出现财务危机,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归还贷款,即使投资的经济效果不好,无论如何,还能找到相当数量的由投资所转化的资产。显然,这和那种泡沫迸裂之后一无所有的状况大不相同。可是,如果把贷款用来炒房地产、证券和股票,表面上轰轰烈烈,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增加国家的综合实力;一旦泡沫迸裂,除了一大堆烂账之外什么也没有剩下,这当然是泡沫经济。
有的人批评说,有些统计数据不确切,夸张成绩,掩盖缺点,这是泡沫经济。还有的人批评说,有的官员贪污腐败,有的商人赚了钱之后大吃大喝,花天酒地,这也是泡沫经济。毫无疑问,这些都是错误的行为,但是,却没有理由把这些都归纳为泡沫经济。
六、市场机制的作用
由于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的运行机制不同,应当采取的对策也不一样。
过度投资导致经济结构扭曲,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泡沫是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泡沫正说明了市场并不是万能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市场失灵。增进公平竞争,促进信息流通,减少在投资决策中的失误都可以有效地抑制和削弱经济泡沫。加强市场机制是减少经济泡沫危害的根本途径。在经济转型时期,有些政府官员不懂经济规律,利用手中的权力瞎指挥,过多干预经济活动是造成许多经济泡沫的重要原因。因此,实现政企分开,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经济泡沫。
在泡沫经济中,价格上升,需求也上升,这说明泡沫经济并不遵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泡沫经济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非常特殊的典型。加强市场机制并不能够解决泡沫经济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因此,一旦确认某些问题是泡沫经济所造成的后果,那么就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措施。如果在这个时候还认为市场机制能够最终解决问题,那么就未免书生气十足,很可能会丧失时机,贻误大局。
Ⅲ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答: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市场缺陷的存在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 一、市场缺陷的存在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崇尚自由、平等。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家的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国家并不怎么介入经济生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再加上产业革命的完成,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经济发展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不可想象的变化,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爆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其他社会问题的产生,人们发现,市场不是万能的,国家应转变职能,不能只是充当守护神,应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承担起监督、管理的职责。具体市场的缺陷表现为三个方面: 1、市场障碍的存在 所谓市场障碍是指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主要指竞争秩序的问题。竞争是市场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动力,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便不能启动。但竞争必然伴随着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这两件副产品。因为竞争的过程加快了部分经营者扩大其资本与经营规模的进程,以致形成对市场的支配地位和垄断,导致部分限制竞争行为的产生;追求利益的心理驱使某些竞争者采取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这两种行为的后果是使某些竞争者获得超额利润;正当竞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市场调节机制不能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 2、市场的惟利性 市场的惟利性是指投资经营者所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并往往表现为眼前可实现的利益;对于当前赢利率低或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或者投资期限长、风险大的行业或产品,人们往往不愿投资。而在这些领域中,有些如公共和公益事业、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以及其他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或可能制约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总体效益的行业,即使不能盈利或亏损,也应当进行适度投资。而这显然是不能指望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 3、市场调节机制的被动性及滞后性 这是因为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因为从投资、生产运营到市场价格形成和信息反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各个企业和个人掌握的信息不足和滞后,不能适时调整其投资经营决策,往往等到市场供求严重失调、产品大量滞销过剩时才作出反映,这是市场的第三个缺陷。 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其影响 现代的商业组织起源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以及17世纪初期的殖民公司,真正将企业发展起来,则是由现代的运输业和通讯业,尤其是铁路的发展决定的。现代企业的规模扩大、不断的一体化,仅仅不到200年的历史。 这个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直到19世纪中期,企业的规模受到技术、交易和制度的限制,不存在大的企业,主要的交易结构是生产商和代理商之间的联系,合伙公司仍然是商业企业的标准合法形式。而到了十九世纪末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技术的改进,降低了企业内部交易的成本,促使以前不能涉足的大型项目成了人们的投资重点,融资的需要促进了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和信用制度也发展起来,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本集中。另一方面,为了应付由于社会整体生产缺乏计划所带来的危机对产业的冲击,巨型企业开始出现,这种巨型企业采用各种形式组织起来,如托拉斯、辛迪加、康采恩等。 在大型企业形成垄断的同时,小企业也不甘示弱,它们组成行业协会,寻求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工人、农民等也组织起来,如1886年美国劳工联合会成立,1870年成立了农人协进会。 越来越多的大型组织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导致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原来的二元结构发展到私人—组织—国家的三元结构。 企业组织的扩大,首先是对私人权利造成了损害。表现之一是垄断的形成,导致了消费者利益受损和经济生活中的公平竞争弱化。另外大组织通过对市场份额的占有,对生产的独占,在向他人提供产品的时候,导致契约双方的谈判实力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契约自由”导致了卡特尔协议、滥用权利等行为的膨胀,这些行为的目的在于限制竞争,从而损害了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企业扩大之后,权力出现了。这不仅仅存在于企业的上下级关系、雇佣关系中,也存在于企业和个人、大企业和小企业之中。组织扩大之后,首先在生产领域获得了权力,包括控制权,改变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竞争机制中,消费者通过价格机制来控制经济体系,而在组织扩大之后,公司日益进入非竞争性的定价活动之中,越来越多的格式合同使市场交易发生了变化,非垄断方的自由和权利变成了Yes、No的选择权。大型企业同样对国家提出了挑战,他们在政治上操纵选举和国家政策,财团、财阀、富有的家族逐步控制了国家,自然包括立法、司法,首先是对内控制,然后是对外影响政治生活。 三、国家的能动反应 基于市场缺陷的存在和大型组织的挑战,国家作出了相应的反应。如美国在罗斯福执政后,变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为国家干预政策。美国在制定《谢尔曼法》的过程中,一位参议员对经济权力集中发表了猛烈的批评“如果这种结合导致的集中权力被赋予一个人,那么这是一种君王般的特权;这是与我们的政府形式相矛盾的,应当遭到州和全国当局的强烈抵制。如果有什么错误,这就是错误所在。如果我们不能忍受一个拥有政治权力的君主,我们同样不能忍受一个对生产、运输、生活必需品的销售拥有权力的君王;如果我们不能服从任何帝王,同样也不应当服从任何在贸易方面拥有阻碍竞争和固定任何商品价格的独裁者。”经济权力的集中和国家对不正当经济权力的打击,这两个步骤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表示这个过程是最恰当不过了。在这个过程延续了100年以后,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是从以下几方面来作出反应的: 1、消除市场竞争的障碍,阻止组织的扩大,限制组织的成长。这是国家的最早反映,由此出现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新型法律。如美国的大型企业组织起源于铁路和通讯业,国家的第一个反应也在于此。1870年伊利诺伊州在宪法中要求政府“通过各项法律去矫正铁路的弊端,防止在客货运费方面不公正的区别对待和敲诈行为”。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明确表示:“任何以契约、托拉斯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垄断而限制贸易的行为是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2、针对市场普通主体不愿介入的公共、公益事业等行业和产品,大规模发展出国家所有权,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微观上自由竞争和私人行为的无序性,国家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国有产业来替代私有组织。一来可以实现现代企业的生产和效率,二来可以填补空白,二来可避免私人挑战国家和大企业侵犯私人权利。 3、调整总量平衡,保持社会均衡发展。成了国家的核心职责,这促使大批新型法律规范的产生。以往的私法仅仅调整微观主体和微观行为,竞争的宏观无序性往往导致总量失衡,导致频繁的经济危机的产生。法律无能为力。而新的法律规范的制定,则是以政府的有形之手来引导市场这支无形之手。当然这方面政府的管理受制于市场的规律,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如美联储降息,表面看取决于格林斯潘,实际上格林斯潘决定是否降息,取决于商业银行之间的贴现率,他是被动的。 4、企业内部的结构设置、权利安排、财务事宜等,成为法律规范的对象。在自由经济时期,这些问题由企业自主安排,国家法律不予干涉。而今企业和公司法、会计法、税法、审计法等的颁布,使这些社会关系纷纷被披上法律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