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当兵有哪些经济补助
法律分析:1、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一年4500元,在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例如2年为9000元,3年为1万3500元。
2、退伍费。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
3、一次性经济补助。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Ⅱ 在校大学生当兵补助款项应该在哪里领
都是民政补助,项目不一样,发的地方也不一样。
一、返还学费,学校上报申请,批下来之后直接打到卡上或者学校武装部发。
二、家属补助,有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发。三、自主择业费,在学校所在的,也就是当兵走的民政局发。还有回来之后的生活补助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发。(2)怎么咨询当兵两年的经济补助扩展阅读: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来源支付渠道与抚恤金、补助金有很大的不同。抚恤金、补助金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出构成。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优待金一直采取群众优待的办法,即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通过向农民群众统筹,在“三提留五统筹”中按一定比例给予农村义务兵家属现金优待。1998年新《兵役法》颁布后,城镇籍的义务兵家属也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待,其优待金的来源:
一是地方财政拨款;
二是军属所在单位或军人参军前所在单位承担;
三是通过社会统筹方式予以优待。但不管采取哪种筹集方式,优待金标准的确定,都要与当地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根据199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优待标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主要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加以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参照农村人均纯收入确定优待标准,有的以农村人均消费水平确定优待标准,这个事权主要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