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家庭农场,到底有什么好处
我国宪法对家庭经营的表述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现行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家庭农场包含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区别于小农户;二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区别于工商资本农场的雇工农业;三是强调其稳定性,区别于承包农民土地的短期行为;四是要进行工商注册,家庭农场是农业企业的一种,不同于承包大户、专业户等,只有注册为家庭农场才能便于识别和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首先,家庭农场作为家庭经营能很好地适应农业的自然属性。农业生产不仅需要在一个广阔的地域空间分散进行,而且农业生产具有不可分割的连续性和顺序性,所以要取得最终产品,需要劳动者对作物自始至终地看管、照料,这就需要对劳动者责任心和努力程度进行激励,只有家庭经营才能发挥这种功效。
其次,家庭经营有利于发挥农业的社会属性。农业的公共产品性、外部性、低收益和高风险性、农业劳动的综合性、非标准性等农业生产特点,都决定了农业细密的专业化分工不可行,标准化管理的困难,以及难以获得规模收益。只有农户家庭经营方式最适合农业生产所需的高度灵活性、自觉性、责任感和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
其三,家庭经营实现了农业生产特点与家庭特点的高度契合。农户家庭内部依靠非正式规范产生的家庭成员利他行为和家庭凝聚力,能够在没有外部监督和管理下依然可以产生较强的内部自我激励性,从而保证了最大限度发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此外,家庭灵活的信息决策机制能够快速有效地预见和规避风险,这是其它农业组织所不具备的天然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