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什么时候颁发
经济适用房一般要5年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经济适用房: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薯睁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成交额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1、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①盖章的申请表;
②房屋买卖合同;
③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磨手闹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④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⑤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⑥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⑦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⑧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⑨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有本市的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瞎罩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
4、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B. 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
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按照房产局给予的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C. 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明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