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五大经济特区按时间成立的顺序是什么样的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1)深圳批准什么划为沿海经济区扩展阅读:
中国建设和发展经济特区的基本经验主要有:
①完善投资环境,包括完善投资的物质环境和人际环境。前者为基础设施结构中以通电、通水、通路、通讯、通煤气、通排污、通排洪和平整土地为主体的“七通一平”等;
后者包括政治条件(政治、社会、政策等的稳定和法制的健全)、管理水平(政府的效率等)、经营条件(货币和物价、外汇管制、金融、信息服务和自主权等状况)、人口素质和市场、政策优惠(税费等)等;
②外引内联有机结合,发挥特区的“四个窗口”(技术、知识、管理和对外政策)和两个扇面辐射(对内和对外)的“枢纽”作用;
③努力探求建立一种灵活而有效地适应国际市场规律的特区经济体制模式。为此,需在计划管理体制、企业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流通体制、价格体制、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以及财政金融体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❷ 1980年我国设立了哪几个经济特区```
"改革开放"始于1978年.
1978年12月31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对外开放的政策。确定了建立深圳、厦门、汕头、珠海四个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 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1980年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规定:特区鼓励客商及其公司投资设厂或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工业,并在税收、金融、土地和劳动工资等方面予以适当的优惠条件。这4个特区的总面积为526.26平方公里,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管理体制和以中卖樱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并存的综合企业、综合体制。
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形成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是创办经济特区。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侨胞众多,资源丰富,便于吸引外资等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时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1980年5月,中央确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1983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决定对海南岛也实行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1988年4月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两项决定,海南岛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创办经济特顷链区迈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步。邓小平评价经济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页。)
第二步是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全部开放中国沿海港口城市,从北到南包括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雀配孙和北海共14个大中港口城市。1990年4月,在邓小平提议下,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要把浦东建设成为世纪现代化上海的象征”,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贸易、经济中心。沿海开放城市是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结合部,是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活动和对内进行经济协作两个辐射扇面的交点,它直接影响全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
第三步是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198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并指出这是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布局。1988年初,中央又决定将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全部对外开放,同已经开放的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等连成一片,形成环渤海开放区。中央还提出在这些经济开放区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结构。
第四步是开放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延伸。1992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长江沿岸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和重庆5个城市。沿江开放对于带动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又批准了合肥、南昌、长沙、成都、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贵阳、昆明、南宁、哈尔滨、长春、呼和浩特共17个省会为内陆开放城市。同时,我国还逐步开放内陆边境的沿边城市,从东北、西北到西南地区,有黑河、绥芬河、珲春、满洲里、二连浩特、伊宁、博乐、塔城、普兰、樟木、瑞丽、畹町、河口、凭祥、东兴等。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的开放,是我国的对外开放迈出的第四步。
到1993年,经过多年的对外开放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政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南到北、由东到西层层推进,基本上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江和内陆开放城市——沿边开放城市”这样一个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面对外开放新格局。至此,我国的对外开放城市已遍布全国所有省区,我国真正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代。
❸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设立的经济特区有哪些
经济特区
2018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地区,是对外经济交流最活跃的地区,也是最能代表改革开放形象的地区。因此,我们今天来谈谈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根据邓小平提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划出一定地区,利用其毗邻港澳台、华侨众多的优势,在对外开放中“先走一步”,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将“出口特区”名称改为内涵更加丰富的“经济特区”。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四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2010年5月,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special economic zones
This year marks the 40th anniversary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China.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were the first locations in China to open to the outside world. Their dynamic economic exchanges with the rest of the world make them the best regions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refore, in today’s program, we will talk about “special economic zones”.
Special economic zones were initiated by Deng Xiaoping, and established in the late 1970s and early 1980s. This was a far-reaching decision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to promote reform, opening up and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In April 1979 the central leadership took up Deng Xiaoping’s suggestion and decided to designate certain areas in Guangdong and Fujian provinces as “special export zones” that would open first by exploiting their geographical locations near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and their close ties with overseas Chinese. In May 1980 the name “special export zones” was changed to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nd in Augus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Fifth NPC decided to build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Guangdong’s Shenzhen, Zhuhai and Shantou, and Fujian’s Xiamen. In April 1988 Hain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was established, and in May 2010 Xinjiang’s Khorgas and Kashi were added to the list.
❹ 深圳特区是哪年哪月成立的
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
深圳特区成立过程: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补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个区。
2010年5月31日,中央已经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特区总面积将由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龙岗、宝安、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
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开始全面代管深汕区(地级市权限)。
深圳地处广东南部,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接壤。
(4)深圳批准什么划为沿海经济区扩展阅读:
深圳特区历史沿革: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现在,该天也被世人亲切的成为"深圳生日"。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4年1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0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二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2年邓小平第二次南巡,视察深圳,并发表了极为重要的谈话: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特区姓“社”不姓“资”。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2004年,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❺ 5个经济特区和14个沿海城市的名称是什么
5个经济特区:深圳,海南,厦门,珠海,汕头。
14个沿海开放城市: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共14个沿海港口城市。
1984年,首批沿海开放城市诞生: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
(5)深圳批准什么划为沿海经济区扩展阅读: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与营口市(1985)、威海市(1988)统称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