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犯罪被刑拘了会怎么样
公安机关对于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询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也可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刑拘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也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情况及时统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做到犯罪实事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