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风险的风险规避
经济风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广大民营企业开展平等竞争、依法经营、加快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运用一些法律手段,依法规避各种经济风险,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一,运用公证手段,从根本上预防风险。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这也是公证证明与其他证明的根本区别。正确地使用公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及时地预防矛盾纠纷,又可以有效地化解经济风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经过公证证明有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审判的根据。对于公证机关出具的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不经诉讼程序,直接予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公证的上述效力,民营企业主完全可以利用它来帮助解决已过诉讼时效的死帐收回问题。如某单位欠某企业贷款且已过诉讼时效,按法律规定,法院对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催款通知书送达公证,将诉讼时效延长或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使原本无望收回的呆、死帐起死回生,使企业挽回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民营企业应充分发挥好公证的预防作用,对已办公证但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各种经济合同,要及时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催款送达公证,以延长诉讼时效,未办理公证的要及时补办有关公让等,并全部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避免因法律程序欠缺而导致新的呆、死帐的发生。
第二、运用律师手段,化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律师手段是民营企业进行依法经营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民营企业主应在企业的发起、设立和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取得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介入,让其帮助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建制、依法规范动作,以尽可以避免运行中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保证自身的健康发展。当前,民营企业经营者较国有企业来说,一般缺乏依法管理的意识,易导致的经济纠纷且多无据可查,而这些没有证据的纠纷,法院又无法受理。因此必须通过律师参与,依据事实和法律,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运用非诉讼手段通过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和降低对企业发展的各种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民营企业经营者应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依法进行清欠还款,及时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应通过律师介入,帮助企业和投资人、放贷单位之间修订完善贷、还款合同,提供保全资产、盘活资金的法律意见,做到既可以使企业不断偿还贷款,又可以保证企业逐步恢复生产,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三,运用法律顾问手段妥善处理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企业的生产经济活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运作。而现在,许多民营企业者法制观念淡薄,不注重、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据统计,目前聘用法律顾问的企业还不足20%,民营企业更低。这也是许多企业经济纠纷增加的重要根源,例如,有的企业在对外合资合作中急于求成,不按程序办事,被外方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以致被骗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有的民营企业由于对对方的资信审查不够,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企业还没投产外方老板就逃之夭夭,投产之日即成为倒闭之时等等。因此,民营企业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好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查把关,参与企业谈判、资信审查等活动,为企业借贷、交易、担保等各个环节提供可靠的法律意见,使企业避免因管理不善、法制不健全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
第四,运用普法教育手段,增强企业整体防范经济经济风险的能力。目前,部分民营企业的债务已经认定为死帐的损失,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供销人员不懂法或违法犯罪造成的。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各类企业经营层人员的比重大大增加了,一般地讲,企业采购和销售人员的比重由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10%左右增加到30%左右,有的甚至占到绝大多数,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和管理上的漏洞,企业销售人员和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比率呈上升趋势,如携款外逃、挪用公款、高价采购收取回扣、侵吞企业财产等方面的“跑、冒、滴、漏”大量存在,从而导致企业资金大量流失,生产成本增大,发展步履维艰。应该说,这些并不完全是经营者的失误,而重要的是企业法制建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要的是要加强企业法制教育工作。当前,作为企业民营者尤其要做好《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搞好《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使企业决策层、经营管理层及一线职工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这个基础上大力推进依法治企,搞好现有企业的依法建制,依法运作,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堵塞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漏洞,从根本上杜绝产生经济风险的源泉头,实现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2. 如何避免婚姻家庭经营风险带来的财富损失
不错,你能够提出“婚姻家庭经营风险”这个概念说明你懂得家庭婚姻是需要经营的。
婚姻法规定: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避免婚姻家庭经营风险带来的财富损失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将婚姻家庭中的风险尽可能规避掉,最好是降低为零,一旦发现,也要立刻消灭在萌芽状态!
确实需要的时候,可以搞财产协议书——
财产协议书
女方: 身份证号码: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生育一儿子XXX。为维护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已就夫妻财产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一)女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如下:。
(二)男方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如下:。
(三)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或未署名的财产属于男女双方共同所有。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
(一)以各自名义取得的财产XXXXXX。
(二)以男女双方名义取得XXXXXX。
三、婚内现有债务的约定:
XXXXXXXXXXXX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后,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约定:
1、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XXXXXXXXX
2、双方因为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XXXXXXXXX
五、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
XXXXXXXXXXXX
六、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
XXXXXXXXXXXX
七、对于儿子XXX的抚养约定:
儿子XXX由男女双方共同抚养。抚养费用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