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看待互联网经济
上周,“深流联盟”组织了第一次交流,由“阿里云”边缘计算技术负责人杨敬宇先生讲解边缘计算的发展情况。通过交流,我进一步对目前国内“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讨论进行了思考。自去年5月《是时候彻底反思中国的互联网经济了》一文发表以来,国内监管部门、舆论及互联网业界,均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模式、发展方向展开了多视角的反思。去年下半年,“产业互联网”的声音逐渐出现,进而将传统的互联网平台模式归纳为“消费互联网”,2C转向2B的讨论开始深入,国内互联网平台巨头均高调宣誓进入“产业互联网”领域。借此机会,我将自己对“产业互联网”的认识首次公开分享如下,在今后关于全球产业变迁的讨论中,我们将更加深入的涉及以下观点。
1、两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是以“管网化”(水、电、气、公路、铁路、航路)为主要特征的,管网化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信息技术革命是管网化的继续深入(通信网络的普及与发展)。今天金融领域热衷讨论的产业周期,如果从管网化的历史视角来看,会得出更多有意义的结论。自电报、电话时代以来,信息网络传输速度和运算速度的不断提升,使人类社会从传统工业时代转向到信息时代,这个过程仍在继续。包括边缘计算在内的新技术发展,都是这个演进过程的具体体现。
2、任何技术能够大规模应用的前提,需要基于成本收益考虑。只有在具体信息技术能够有效降低信息技术应用方的成本、为其带来足够的收益时,这种技术才有普及的现实可能。应用方能够为这项技术付出的对价(应用方购买能力),反过来决定了该项技术在商业上的收益水平。目前对于边缘计算实现方式的不同理解,背后渗透着从基础运营商、网络设备商到软件服务商(含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各参与方的不同利益诉求,是竞还是合,将由最终的买单者来决定。这个过程可能还很长。
3、2018年,在国内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思后,从互联网企业的视角,出现了“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这组对立的“互联网式”概念,以及“从2C转向2B”这类“互联网式”讨论。从上述概念的使用能够看出,国内互联网平台企业一直以来面向消费个体的商业模式已面临瓶颈和上限,进而希望向生产领域进一步拓展,找到新的增长点。同时,它们也希望在这个过程中再次取得曾经在2C时代取得的中心化地位。
4、“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二分法是国内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视角,我个人并不赞同这样的划分。信息技术对生产性行业的影响要远远早于对个体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对所谓“产业”的服务早已存在,IBM、Oracle、Microsoft、SAP等行业巨头的企业级信息技术服务历史已长达几十年,Walmart这类今天看似传统的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据Fortune 500榜首,正是因为它在非常早期就十分注重企业运营的信息化水平。全球信息技术服务巨头之所以能在过去几十年持续快速成长,是因为它们的客户囊括了各行业的大中小型企业,其中的各行业巨头营收基数大,只要通过信息技术能够为其节省较小比例的运营成本,体现的经济价值就会十分明显,而这些企业有能力为之付出高昂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用,这也促使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从商业上有动力进行深度开发合作。换言之,企业级信息技术应用方(大型或者超大型企业)的个体购买能力是非常强的,并非像个体消费者那样,单一购买能力弱而主要体现为网络聚合效应。
5、企业级信息技术服务与行业紧密相关,要求服务提供者对各行业(从工矿、电力、水利、航空、轮船、汽车到金融、医疗、教育、环保等等)有深刻理解,并能够为大型或者超大型企业提供跨国的定制服务,而上述企业对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之高,远远超过个体消费者的信息服务需求。换言之,企业级的信息技术服务需求,具有跨国性(大型企业往往都是跨国企业)、定制性、高度安全性和稳定性几个特点,而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积累,只能算是起步。上述产业环境,将决定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介入企业级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的速度、领域和方式。
6、中国企业级信息技术服务的发展至少受制于两个因素:
其一,以制造业为核心的中国生产性企业,能否更多、更快的在高附加值领域站稳脚跟,取得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唯有如此,这些企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支出水平才会有大幅提升的可能,也即,只有传统产业能挣更多的钱,获得更多的利润,才有可能将更多的钱用于购买信息技术服务,去进一步提升效率。而能否实现上述,取决于中国政策制订者和各类企业对全球化认识的深度,未来长期制度建设的针对性,以及各类企业是否有能力和意愿走出“局域网”,深度参与全球化下的直接竞争。反过来,也取决于国门的开放程度,是继续让新兴企业成为局域网内的企业,使其缺乏竞争、坐享事实上的垄断,对内强大却长期无法走出国门,还是早日使其处于真正的全球竞争环境中,促其成长。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将决定中国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轨迹。
其二,对高度依赖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国内中低端制造业企业而言,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否有意愿先降低这些企业的平台收费比例(这些费用目前与传统商业的地租并无本质区别),更加注重保护优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而转向到更多的以向这些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支持提升这些企业的效率这条真正的科技驱动的道路上来,从而实现普遍意义上的共赢,这将取决于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未来发展模式的决断,这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另方面,由于国内平台企业事实上处于局域网内,先前主要能够帮助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在境内进行销售,或者帮助国外企业产品销往境内,很难帮助国内企业实现全球市场拓展,也即,难以帮助国内中小企业通过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能力更高的国家去获得更多的利润。随着全球基础网络、物流的打通,随着全球消费心理的进一步变化,真正的全球化平台(例如Amazon),反而可能会利用其全球化优势,帮助中国制造业中小企业拓展其海外市场,树立全球品牌。我们正在见证这些变化。
“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只是互联网平台企业视角提出的概念,要真正深刻认识全球化带来的产业变迁和发展,需要跳出这类带有倾向性和局限性的概念束缚,更加关注各个具体产业。应当避免类似新概念带来的政策驱动套利,被寄予厚望的科创板,更是如此。
⑵ 什么是网络经济学
互联网经济学是研究互联网对经济社会将产生的根本性变革的理论,以政府决策支持的视角,规划以统一标准信息平台为支撑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是政治经济学的最新发展,与网络经济学有本质不同。能力强,适应网络经济环境下的复合性、实用性人才。作为“网络经济”的专业人才,他们要具备借助网络技术手段进行信息收集、整理以及模拟与预测,在技术手段的辅助下运用经济学理论分析并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网络经济-科目
网络经济学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它是专门研究各种网络经济运行方式的科学。
经济学的核心包括两大部分主干课程和网络技术方面的实务课程。其中就包括公共基础课、经济学基础、网络经济理论与实务、网络技术应用等几部分内容 。
网络,又可称为网状,是指纵横交错的组织或系统。西方网络经济学家给网络的定义为:“网络是互补的结和链构成的。网络重要而鲜明的特征是不同的结和链之间的互补性。网络提供的服务需要两个或更多的组成部分”(第218页)。有的西方网络经济学家也指出:“网络能够被视为既建立在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一个集,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对不同经济目的采取相似行为的一个集”(第218页)。
网络经济有两个基本要素:经济行为主体的“集”和经济链的“集”。网络经济与其说是由经济行为主体构成,还不如说是由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特殊经济联系组成。经济行为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链可以是同质的,也可以是异质的。换言之,经济行为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链可以是同行业的,也可以是不同行业的。
对网络经济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而言,网络经济主要是指以信息和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产业群体。广义而言,网络经济主要是指电信、电力、能源、交通运输等网状运行行业构成的产业群体。网络经济学者认为,网络经济已经成为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其经济运作往往涉及一个国家的范围,甚至跨越国界,把几个国家或一个巨大的区域联结在一起。
西方网络经济学家认为,研究网络经济离不开应用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函数理论和市场理论,但又远远不够,新分析范式应建立动态分析框架。“经济学网络的理论不是完全地推翻传统的伴随20世纪的经济理论新古典范式,而是努力构建一个更一般化的分析框架,以期能使新古典理论的各个方面变得更加完整”(第220页)。
网络经济学把网络区分为真实网络和虚拟网络。真实网络是指经济行为主体间构建特定的网络联系物理结构的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之总和构成真实网络的沉没成本。这种沉没成本构成了进入和退出特定的真实网络的重要壁垒。而虚拟网络却与此不同,它是能兼容产品(分享一个共同的技术平台)的一种组合,各种数字产品能在共同技术平台的网络链上流通。
西方网络经济学家重视对网络外部性和锁定效应的分析。网络外部性是网络的属性之一。在同质的网络中,所有经济行为主体可能会认同参与者的数量具有正的值,因为网络外部性允许他们比在网络不存在的条件下,以更低的成本去访问网络中的其他成员。所谓锁定效应是指由于经济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和他们无法预见未来的无效率,这把经济行为主体局限在原来技术网络之中,或锁定在原来的运行平台。比如说,一种新的发明或技术进步提供了比旧技术更有效的解决方案,但是,经济行为主体依然依赖旧技术,行为主体被锁定在过时的经济或技术解决方案之中。其原因是从一种旧解决方案转向另一种新的解决方案,需要付出巨额的成本。传统产业中,经济行为主体锁定在旧技术状态中,不愿意从旧技术转换到新技术,不愿意承担沉重的转换沉没成本,这就是传统的锁定效应。
西方网络经济学家认为,在网络产品市场上,特定的网络经营主体则把传统锁定效应转换成管理锁定效应。在网络经济运行中,熟悉正外部性重要性的公司能够运用自己掌握的专利技术和专门知识,来锁定自身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渠道,并在市场中获得支配地位。比如,某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大量开发软件产品,不断将软件升级,将自身软件产品支配市场,成为行业标准。这样,“在积极地产生管理锁定的过程中,以从一个网络转向另一个竞争网络相关的巨大的转换成本的形式,阻止其他市场竞争者进入,企业能够从壁垒中获得巨额租金。这样,对网络产品市场控制来说,企业设置转换成本的能力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的交易特权。因为锁定效应能从一个网络的非常高的异质方面出现,所以发现或创造对客户锁定的可能性也变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