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伙做生意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合伙做生意有经济纠纷的方法如下:
1、如果纠纷引起公安纠纷或民事纠纷,也可以报警处理。当事人作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如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开支、对外债权债务以及盈余亏损情况存在较大争议,但合伙账目规范、齐全,或虽缺少账目或账目不清,但合伙人对做帐情况能统一口径的,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委托审计。如果双方都不愿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先通过开庭审理或证据交换,对相关账目或凭据进行固定,依职权委托审计部门对合伙账目进行审核或清算。
Ⅱ 合伙做生意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合伙做生意有经济纠纷时,若当初签订有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处理,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或者是直接找民间调解。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Ⅲ 因为经济纠纷被起诉怎么办
经济纠纷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交个人有利的证据,由法院在对有关经济纠纷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后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