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状态 > 网上经济纠纷怎么办理

网上经济纠纷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8-18 16:36:43

⑴ 民事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现在各地法院都推出网上立案,可以先咨询下当地法院是否支持网上立案,这样可以省去来回跑法院的时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胜诉后出判决书;
5、申请法院执行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案,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案。
借贷纠纷一般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巧档销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蠢敬书孝游。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⑵ 网络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跟一般的经济纠纷一样处理,只是网络经济纠纷不好取证。网络发生的经济纠纷多为电子数据,其一般取证需要电子取证。但由于网络作为一个虚拟世界,其证据的收集也较为困难,而且不是每位公民都清楚何为有效证据。
一、?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1、一般都是先行调解,即买卖双方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处理,违约一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够理解自已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最后达成和解,消除分歧。
2、如调解不成,再仲裁。这种方式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双方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如无法仲裁,也可以走司法途径。当事人起草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

阅读全文

与网上经济纠纷怎么办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双脚踏上幸福路是哪个歌的歌词 浏览:985
当代经济科学属于什么 浏览:691
爱情的法语是什么 浏览:418
熊猫美女是什么意思 浏览:334
哪里有湖的故事 浏览:715
易县差额事业有哪些 浏览:943
婚姻可以联想到什么 浏览:544
拿着伞的美女该怎么画 浏览:495
什么图纸含经济技术指标 浏览:612
用什么词来形容婚姻折磨 浏览:990
qq健康打卡如何选择班级 浏览:701
如何抓住健康产业趋势 浏览:702
如何实现中国经济稳定增长 浏览:631
平安健康在哪里填地址 浏览:15
对爱情不满意是怎么回事 浏览:765
幸福力的组成要素有哪些 浏览:786
皮丘幸福度到多少进化 浏览:398
经济学专业在哪个城市好就业 浏览:934
幸福是什么的挂 浏览:798
事业单位没有空余岗位怎么办 浏览: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