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相对于宏观经济环境的调控来说,经济运行工作更偏重于对经济运行状态的调节;相对于需求总量的调控来说,经济运行工作更偏重于对供给的协调;相对于增量的结构调整来说,经济运行工作更加偏重于以存量为主的结构调整。各地区的经济运行工作在具体内容上有所侧重,但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总体指导思想方面是一致的。
② 遇到经济衰退,如何运用宏观经济学,分析其原因提出调控对策
一、目前我国宏观调控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独家证券内参,披露内幕……)1.经济开放度进一步提高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发展,这是当今世界不可抗拒的潮流,现在我国已经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和世界经济的联系和交融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对我国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构成较为严峻的挑战。当前我们正处于加入WTO后最为关键的“过渡期”,一方面,我国经济开放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必须充分利用时间有限的“过渡期”,提高驾驭宏观经济全局的能力,以适应日益加速的开放步伐。由于时间表的限制,与过去20年的“自主开放”相比,其紧迫性将更为突出,刚性将会更强,将会更加“不由自主”,对于这种开放型经济深化过程中出现的这种质的变化,宏观调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我国选择的是“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而对资本流动进行了管制。这意味着,一旦资本流动得不到完全的管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就会大打折扣。而实际情况是,虽然目前中国的资本项目尚不能自由流动,然而巨额的“错误与遗漏”数额的存在表明,资本项目一直在变相地实现着国际间的流动。这说明,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条件不充分,也为决策层如何处理好开放经济条件下对内平衡的政策限度提出了挑战。2.宏观调控的基本环境进一步复杂化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国目前还只是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宏观调控面临的是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在经济快速发展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开始更为凸显,使得宏观调控的基本环境相对复杂化,可变性大,从而对宏观调控的运作构成了较为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宏观调控生效有一个隐含的前提条件——经济市场化程度必须很好,以便于任何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都能够迅速、无偏地通过政策中介传递到基本的经济单元,使其根据自身利益的受影响程度作出反应,间接地实现预定的宏观调控目标。企业和个人作为宏观调控的个体,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宏观调控目标能否落实,调控信号能否生效。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可以看到,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行为都还不尽合理,还没有成为规范的市场经济主体。从企业的经济行为来看,无论是公有产权还是私有产权,都存在着不清晰或不甚清晰的问题,还没有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生产经营行为短期化、产品缺乏竞争力、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十分突出。就个人经济行为而言,作为劳动力,难以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公平自由流动;作为消费者,尚未完全以货币所有者身份进入市场;作为投资者,尚不具备独立的资格自由从事多种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市场信号扭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诸如,价格扭曲现象较为突出,资金、资源、技术、价格不合理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生产要素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既不健全也不规范;经济行为的利益驱动更加明显,严重的地区贸易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妨碍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且造成局部利益刚化。这些扭曲现象不纠正,宏观调控措施就很难到位。3.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矛盾进一步突出首先,在出口下降和进口增加的双重压力下,需求不足和通货紧缩压力仍很突出,需求的内在自主增长机制还没有完全角成。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多数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仍处于供给过剩状态。严峻的出口形势又进一步加剧着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从供求总量来看,加入WTO初期,由于扩大开放国内市场和降低关税税率,进口刚性增长,总供给超过总需求的矛盾还有可能加剧,通货紧缩的趋势仍是宏观调控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其次,城乡居民就业压力持续增长。“十五”期间,城乡每年新增劳动力人数将升到峰值,加上现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每年劳动力供给量在2000万人以上,而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在800万个左右,缺口很大。另一方面,我国现正处在深化改革和调整的关键时期,现有企业和今后新增企业,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等量资本投入所需的劳动力将会减少。再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日趋突出,存量资产结构重组、增量资产结构高效要求更加迫切,地区结构、产业结构优化的任务更加繁重。如何既提高效益又优化结构,如何既调控总量又调控结构,都在挑战着现行的宏观调控。4.宏观调控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必须担负起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目标所赋予的艰巨任务,另一方面必须在为实现目标服务的同时,尽快地弥补自身的缺陷。事实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对宏观调控形成了一种“硬约束”,即宏观调控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而且越是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越是需要提高调控的质量。再加上前面述及的问题,使得我国的宏观调控更具有特殊性。比如,我国已经确定“十五”期间将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为主要目标的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追求经济增长质量为主要目标的适度增长阶段。这种转变必然伴随着结构调整,因而经济增长速度出现波动的可能性也会增大。但既然以追求经济增长质量为主要目标,就意味着即使经济速度下滑,也不应牺牲经济增长质量。然而,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结构调整也会受到限制。又如,我国宏观调控目标不仅要追求效益,还要兼顾公平。为了维持社会稳定,政府还需要增加完善社会保障、支持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支出,这使得政府负担加重,宏观调控空间缩小,难度加大。另外,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其行为仍不尽合理,不尽规范,如何在重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在推进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进程中,建立起公平合理、有机配合、相互制约的宏观调控体系亦非易事。二、宏观调控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基本原则1.廓清宏观调控的界限准确而完整地理解宏观调控是正确实施宏观调控的先决条件。在现实经济中,宏观调控异化和滥用的现象并不鲜见。因此,有必要“正本清源”,还宏观调控以本来面目。首先,要明确政府的经济职能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具有三重身份:一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其基本职能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者,其基本职能是保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宏观调控者,其基本职能是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同的身份必须履行不同的职能,否则就会造成“越位”。所以,在转轨时期,尤其是在目前政府机构进行重大改革,进一步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界定清宏观调控的职能,这是我国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出发点。其次,要把宏观调控与政府管制严格区别开来。政府管制属于微观经济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其管制对象往往是个体经济单位;而宏观调控属于宏观经济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宏观经济的干预,其调控对象是经济总量和结构。虽然微观基础是宏观调控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现实前提,但是宏观调控和政府管制毕竟不是一码事。再次,要把宏观调控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区分开来。虽然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却不是宏观调控者身份下的份内之事。最后,要把宏观经济调控与带有全局性质的管理和纵向管理严格区别开来。虽然宏观调控所要解决的都是就业、经济增长等重大经济问题,但并不是所有重大经济问题都是宏观调控的对象。2.正确确定宏观调控政策取向,把握好调控力度、时机和手段宏观调控要成功,首先要立足现实,准确把握现实,正确判断形势,选择正确的调控方向。西方发达国家“逆经济风向行事”的原则对我们也是适用的。笔者在此强调两点:一是为和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接轨,也为了清晰地界定出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向,宜将积极的政策更名为扩张性的或膨胀性的政策。因为积极仅表明一种态度,并不能清楚地刻划出方向。当经济偏冷时,扩张是积极的,而当经济过热时,从紧也是积极的,故不能把积极与扩张划等号,把紧缩和消极划等号。二是决策层要见微知着,审时度势,准确地找出经济走势的“拐点”,及时调整政策方向。政策方向一旦确定,力度的把握便至关重要。力度适度关键在于“微调”,微调这个词是美国前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沃尔特·海勃创造的用来指导政府精确地调控宏观经济的专业术语。要搞好微调,一是要把它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开展;二是要及时掌握信息,科学作出判断;三是要充分了解不同微观主体的政策反应。调控时机的把握一方面应考虑时滞因素,加强预调。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或停止都要留出余地,以便和实际经济走势同步发生;另一方面应考虑政策的及时性,要在问题发展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而不是等到问题严重到不可收拾时才采取行动。为了能够准确地把握调控力度和时机,就需要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和预警,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统计指标体系。在调控手段运用方面,笔者认为主要应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除计划手段外均应淡化,甚至有时可以把它们作为一种紧急救援手段看待。3.应该更加注重调控手段的协调与配合,努力搞好“五个结合”虽然我国经济出现了转机,但是稳定增长的基础并不十分牢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研究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继续增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其他政策的协调渠道,提高配合水平,努力搞好“五个结合”。第一,把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与经济结构高度相关。经济结构优化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反之则是经济过热或有效需求不足。第二,把扩大内需政策和增加有效供给政策结合起来。姑且不论现行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空间及影响,仅就政策本身而言,它们都是短期政策,是外生力量,而经济的长期增长是内生力量的结果。因此,应该在继续扩大内需的同时,对有效供给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调整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第三,把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结合起来。这一结合需要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职能的配合。主要是通过创造公平环境,强化竞争,激发微观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以促进经济发展。第四,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是多年积累起来的,是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的结果,毕其功于一役不现实,但又不能悬而不决。所以,在治标的同时也要考虑治本。治标就是先消除“盛火”,而治本则注重“调理”,不仅考虑消除“盛火”,而且考虑“盛火”的根源。第五,把宏观调控政策的稳定与调整结合起来。宏观调控政策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并非意味着不可调整。但是这种调整是“稳中求变”、“稳中微调”,以避免政策大起大落给经济带来的震动。三、宏观调控领域值得深思的几个理论问题1.关于西方宏观调控理论对西方宏观调控理论,一方面要具体分析,尤其是要考虑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应用条件。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理论和政策工具,也要看它是否适合我国国情。由于国情的差异,对西方适用的政策未必在我国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其原因在于:有用的东西能否产生应有的效果,除了本身的原因之外,还取决于它所在的环境条件。由于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环境条件的差异性,就注定我们不可对号入座、照抄照搬,以防食“洋”不化。比如,在市场经济一般情况下,经济增长率与通胀率同方向变化,而与失业率反方向变动。而在我国,现实的情况·是:在经济增长回升的同时,物价持续下降;在经济增长保持较高速度的同时,下岗失业率上升。针对这种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具体分析政策工具及其组合,方能奏效。另一方面,对西方宏观调控理论中的合理成分要予以高度重视,大胆吸收借鉴。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我认为两种观点值得特别关注。一个是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稳定化政策,其基本观点是由于价格和工资粘性,经济从非充分就业均衡状态回复到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有必要采取刺激性政策使经济迅速恢复。这一点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应主动采取相应的政策,充分发挥出政策导向对市场机制的促进作用。就这一点而言,宏观调控不是市场机制作用后的二次调节,而是完全可以和市场机制同步运作,对经济因势利导,共同促进增长。另一个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的观点。虽然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从总体上否定一切宏观经济政策,但是对预期在经济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却给予了相当的重视,这对于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会获得越来越多的自主权,越来越多地作出自己的预期,预期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和地位会日益重要。所以,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预期这个因素,并把以预期为基础的博弈理论自觉地应用其中,尽可能克服宏观调控政策的博弈选择对宏观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宏观调控政策的功效。2.关于宏观调控的路径依赖所谓路径依赖是指制度变迁一旦在自我增强机制下选择了一条路径,它就会沿其路径走下去。路径依赖原本是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专业术语,笔者在此提出宏观调控的路径依赖无意故弄玄虚,也不避牵强附会之嫌,只是想借此概念说明宏观调控有可能出现的一种危险。如果初始选择的路径是正确的,则在自我增强机制的作用下,制度变迁会进入良性循环,这自然求之不得。但是,我们正处于体制转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才初步建立,如何在自我增强机制的作用下选择正确的变迁路径,还存在着多种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路径出现差异,同样会在自我增强机制的作用下进入恶性循环。一旦这样,则与宏观调控的初衷南辕北辙。从实际情况看,原有体制的惯性和原有体制下形成的思维定式在一定时期仍会存在并产生影响,有使新体制下宏观调控走偏的危险。这就要求我们对制度变迁中宏观调控的每一次选择都要慎之又慎,实施后还要与既定目标经常进行对比分析,一旦偏离,立即采取措施,使之回归正确路径。3.关于宏观调控的可持续性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宏观调控作为国家一种特定的经济职能,会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就必须把宏观调控的可持续性提上议事日程。不能是不惜一切代价单纯追求近期目标的实现,而是应适当着眼于今后长期目标和调控的可持续性。按可持续的观点,当前宏观调控既要满足现行目标的需求,又不能对今后实现调控目标的能力构成危害。而要做到这一点还要在实践中艰辛探索。
③ 谈谈如何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需要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一)构建有效协调的宏观调控新机制。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为主要手段,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科学稳健把握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作用,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发挥民生政策兜底功能。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强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资源能源储备体系。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重大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加强社会预期管理。
(二)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三)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加强薄弱环节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依法依规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四)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使国家科研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重要领域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更多支持企业承担科研任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五)完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体系。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加强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协同。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健全有利于促进市场化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推进实施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六)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七)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资料来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