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单位
社会救助站隶属于民政局管理,是事业单位。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人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救助站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
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民政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承担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使用。
(三)指导乡(镇)、社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制度执行和救助资金使用等工作。
(四)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对象范围评估、标准测算等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和保障标准核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发放落实等职能。
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协调中心各项工作;承担本单位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承办社会救助数据统计、调查研究、宣传培训、绩效评估和服务监测等工作。
(二)低保股。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指导乡(镇)、社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执行、救助资金使用;定期核查保障对象生活状况。
(三)救助股。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救助标准;指导乡(镇)、社区临时救助制度执行、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承担60年代精减退职等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服务工作。
(四)信息核对股。承担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受理、核对及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指导、督促乡(镇)、社区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承担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调查研究、监测评估。
(五)财务股。承担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的招聘条件是: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具有良好的品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二十七条 实施社会救助,可以通过发放救助金、配发实物等方式,也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
❷ 民政局怎么查家庭收入
法律分析:民政局在审核低保时是有权调查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1.核准户口。核准户口性质,是否属本辖区;核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校大学生纳入家庭成员计算,本科4年,专科3年),是否有挂靠人员;核准人户分离情况,区别处理好人户分离家庭的保障工作。
2.核准收入。收入是能否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按政策剔出不计入低保收入的收入)。要采取各种办法核准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以收入为准绳核准低保对象。
3.核准家庭财产。家庭财产状况是能否享受低保的重要条件,要核准申请家庭是否拥有非生活所必须的高档消费品。建立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信息核对平台。市民政局与相关部门将对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的机动车、就业、住房、经商、公积金等方面信息进行联审,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法律依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部省联网查询办法(试行)》第二条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部省联网查询是指在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收入认定中心”)组织协调下,通过省级核对机构与部收入认定中心之间联网的方式,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部省联网查询工作由部收入认定中心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