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怎样看待计划经济体制
计划经济体制,是指以国家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计划经济被当作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这种观点的逻辑推理是:社会化大生产把国民经济各部门连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客观上要求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是原苏联形成的唤虚模式。1936年召开的第八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苏联新宪法。新宪法规定,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它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它的政治基础是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新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苏联的确立,也标志着斯大林时期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的形成。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苏联模式的影响;二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传统理解;三是同旧制度决裂的思想反映;四是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经济封锁。因此,我国也学习了苏联的模式。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渐恢复,社会主义改造拉开了帷幕。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提前顺利完成,至此,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最终确立。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这种体制一直统领着中国全部经济社会生活,并且一直未被突破过。可见,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对我国的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具有历史必然性。理论上,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传统理解;实践上,是对苏联的学习与仿效。客观上,是由于建国初期中国国内一穷二白的国情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封锁和禁运;主观上,是对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的选择。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计划经济体制成为建国初期的必然选择。
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1)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在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中,按照公有程度不同,城市工业经济所有制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农村则主要以土地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为主,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指令性的农产品统购计划和相应的生产计划,并不具有完整的集体产权。农村土地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由集体管理,农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1956年我国国民收入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曾经高达90%以上。
(2)国家对经济活动采取直接指令性行政管理。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国家或中央政府成为经济运行中的核心主体,而企业由于只执行既定的生产计划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国家主要通过一定阶段的经济发展计划实施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和管理。通过组建专门的经济计划部门制定发展计划,并对企业通过指标、计划参数、实际评价等实行全面的控制。
(3)经济决策权高度集中。国家不仅要负责宏观方面的资源配置,甚至对微观的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和支出都做出计划,以实现资源在微观主体间的配置。导致在国家和政府之外并不存在实际的微观经济主体。
(4)社会资源的计划配置。在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市场通过价格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被压低到最小的范围。在经济运行的各个层面都充斥着政府的计划和指令。资源流向的指令刚性导致配置效率的下降,使得大量的资源都被按照政府意愿配置,资源的利用结构极不合前链竖理。
(5)交易活动的非价格特征。市场经济的核心特征在于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交易,而计划体制下慧大的交易活动则被行政指令所替代,交易对象被消除了商品本性。
(6)分配方式上采取按劳分配。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应当以按劳分配为主。这种分配方式的核心在于,根据单个劳动者的贡献大小决定其分配数额,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却不劳动者不得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民之间进行分配。多数按劳分配实际都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这导致苦乐不均,劳动者积极性下降,搭便车行为普遍化。
(7)经济结构呈现明显的城乡分化和二元结构。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出于战略考虑采取赶超型发展战略,对城市工业和重工业发展投入较大,但由于多数前社会主义国家建国初期积累不足,经济总量较小,并且属于典型的传统农业国家,因此都采取“ 抽农补工”的做法,试图优先发展重工业。这种违背结构均衡的发展战略,导致计划经济下的经济结构呈现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政府投资和资源配置等优先保证城市和重工业发展,造成城市对农村的挤压,以及工业对农业的抑止。
(8)对外封闭型经济。社会主义政权的诞生由于处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高涨阶段,两大社会制度的冲突从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之前就明显存在。尽管新政权都表示希望与包括西方在内的国家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并提出过“自力更生为主,外援为辅 ”的指导方针,但由于国际冷战格局的形成,多数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本质上都是封闭型的。
应该说,计划经济体制促进建国初期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短期内高速发展;使我国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否定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限制商品货币关系,用行政命令管理经济。发展到后来,越来越僵化,以致被推向极端,阻碍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存在一些弊端:
1、 片面强调计划和集中管理;
2、体制运行逐渐呈现低效率、高成本;
3、促成无限政府;
4、阻碍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5、忽视社会成员个体合理的利益需求与价值意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进一步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经济体制的改革方案,使人们逐步摆脱了只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观念,并最终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的论断,在党的十四大上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从那时至今14年的实践表明,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性进展和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崭新的创造性发展。从1979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广、乡镇企业的兴起和经济特区的建立这三个方面取得了成绩。正是这些冲击的结果,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失去阵地,最终不得不趋于解体。
⑵ 怎样评价计划经济体制
应该说在建国初期那样的特殊年代里对国家经济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经济基本恢复后由于各种因素严重迟滞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制度本身不能说是好是坏,关键是计划制定得好坏收人为因素影响太多,极容易背离离经济发展规律从而对经济造成破坏
⑶ 计划经济的优缺点
一、定义
计划经济,也称指令性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财团事先进行计划。
二、计划经济优点
1、能保证所有的人都有工作,能保证国计民生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
2、对经济进行预测和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在宏观上优化资源配置,对国民经济重大结构进行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合理化。
3、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4、能够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计划经济缺点
1、容易脱离实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对微观经济活动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容易产生生产与需求之间的相互脱节。
3、不能合理地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容易造成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现象。
4、形成特权阶层和被奴役阶层不可避免。消极怠工成为劳动者的必然选择,束缚了企业的手脚,企业缺乏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5、不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和革新。
6、容易导致供求脱节及宏观经济比例重大失调。
⑷ 计划经济到底是什么
因为数据的获取,一个国家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可能被我们发现。在没有发现X光和CT机之前,中医是没办法把肚子打开来看一看,所以中医的号脉,望、闻、问、切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指挥系统,但是X光和CT机出来以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相信在数据时代,我们对国家和世界的经济数据的明确掌握,就像我们拥有一个X光机和CT机那样。。。。。。进入数据时代以后,请大家记住,数据就是对未来的研判。信息IT是对昨天的总结为主,而数据是对未来的研判和预判。‘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我们必须学会上医治未病,未病就是可能出现的问题。
所以,马云口中的“计划经济”,跟前苏联和中国在1992年之前的“国家计划”并不是同一回事,它指的是一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能让资源得到更高效配置的经济机制。
⑸ 如何认识计划经济体制的作用和影响
计划经济(Command economy),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财团事先进行计划。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其余的三种经济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传统经济体系和混合经济体系。
作用,在集中统一的原则下,强调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结合。以计划管理为主,同时重视市场管理。在计划管理上实行多种计划类型。比较注重宏观调控,综合平衡。
当前,尽管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但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却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客观评价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探析其积极贡献和消极影响,对于深化中国社会福利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确立评价的前提和依据
1.评价的前提:计划经济体制有其历史的贡献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肯定,并不意味着对计划经济的彻底否定。正如有学者指出:“任何留恋计划经济体制的想法都缺乏理论与事实根据,任何试图恢复计划经济体制的做法都违背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建国初期选择计划经济体制就错了,几十年来对计划经济的探索就毫无意义了;更不意味着计划经济只有束缚经济活力的弊病而没有改变国家落后面貌的巨大作用,只有凭主观意志办事的失败教训而没有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成功经验。” [5] 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评价,不应该简单地“肯定”和“否定”,而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从正反两方面客观地分析当时的经济体制,才能对当时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作出客观的历史的评价,其中也包含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实践证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使百姓的民生问题得以初步解决,也确立了当时社会福利发展的前提,使人民追求福祉的需要获得了体制与制度上的根本保障。
2.评价的依据: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与经济体制相适应
西方经济学家对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社会福利作出这样的描述:“(1)所有工人的工资都是相同的,很低的;(2)工资当中充满了慷慨的各种津贴,例如,养老保险、食物补贴、住房甚至取暖费,并且通常由企业来提供;(3)工作有保障,实际上职业是终生的。” [6] 这种描述既充分显示了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已成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说明,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与计划经济体制适应的,是在当时“经济秩序下产生的具有系统性必然性的产物”。 [6] 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生产与消费等资源完全由国家统一来配置,劳动者的就业和福利保障也是由国家统包统管。一方面,这种由国家来统一行使资源配置职能的“计划性”体制,使国家得以作为福利的责任主体,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作用,让劳动者的福利得以保证;另一方面,这种比较普遍的、对劳动者的福利给予了充分关注和重视的福利体制,对新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比较健全的福利制度与政策也成为人民拥戴、依赖当时的经济体制的重要成因。因此,当时的福利体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并对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起到了稳定器、平衡器的作用。当时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相对于当时经济体制的最优选择。(二)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具有不可磨灭的积极贡献
最近二十多年来,理论界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与政策有不少批评意见,但笔者认为,从全局来看,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和政策具有不可磨灭的积极贡献。
1.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相对稳定和制度化的国家社会福利体系
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很早就有对社会福利问题的关注。近代以来,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纲领中,“民生主义”成为社会福利思想的重要体现和追求。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自己的社会福利制度。尽管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但它毕竟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体系比较健全、结构比较合理、符合当时我国实际的、趋于制度化的社会福利制度和体系。通过城镇职工的单位福利保障、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福利保障和惠及特殊社会群体的福利救济政策,在社会主义中国基本实现了覆盖范围比较广泛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这种福利体制的建立和制度安排,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对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建国初期,我国城市的失业人口、游民、需要救助的孤老残幼人员以及遭受灾荒侵袭的农民,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解决好这些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新生的国家政权难以巩固,而社会福利制度对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949年,全国受灾面积约1.4亿亩,受灾人数约4555万人。 [7] 此后几年,水灾不断,受灾农民的生活极其困难,基本的吃粮问题得不到保证。城市中的失业人员也在增多。1950~1951年,武汉、广州、长沙、西安、天津等14个城市紧急救济人口达100多万人。1952年,全国152个城市常年得到定期救济的人口达120多万,得到冬令救济的约150多万人,有的城市享受社会救济的人口已达20%~40%。 [8] 这只是建国初期社会福利救济的一个侧面。正是由于城乡建立了社会福利制度,使灾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吃饭、养老、医疗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彻底改变了旧中国贫富两极分化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悲惨局面。因此,尽管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还存在水平不高、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样的福利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帮助城乡最脆弱的社会成员摆脱了生存危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3.为构建未来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提供了积极经验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福利是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项宝贵遗产,值得认真总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除了对遭遇困境的弱势群体进行特殊救济之外,还普遍关注更多的民众,这是当时社会福利制度的优势。企业职工享受到了比较全面的生活、住房、劳动保险、教育、医疗等福利项目和保障。这些福利面向企业所有员工而不是特殊群体,它对企业全体职工生存、发展权利的关注和保障,不仅符合现代社会福利思想和制度的理念,而且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社会福利带有明显的“普惠制”色彩,这种福利制度致力于对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注与保障。以此为出发点来建构未来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也符合“发展型社会福利” ① 的取向。
(三)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
在肯定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还存在很大的历史局限性。
1.“国家—单位”福利模式存在严重的梯次差异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国家—单位”的运行模式。这种由国家担负福利保障制度的主体责任、由所在单位具体实施管理的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很大的封闭性,也增强了人们对单位的依赖性。由于人们的各种福利待遇主要由所在单位来完成,企业效益的不同、农村集体收益的不同造成了不同企业、不同社队成员福利待遇的不平等。特别是城乡之间的严重差别,形成了二元结构的福利体制。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福利保障存在着严重的梯次差异。
2.社会福利制度的“社会化”特性几乎没有显现出来
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干部与职工、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因待遇的差别而严重阻碍了人员交流。福利享受者首先是“单位人”而不是“社会人”。它们之间彼此没有交叉,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和区域范围内的正常流动,阻碍了生产的社会化,也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此外,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单纯强调社会福利的公益性,忽视了效率;单纯强调国家对社会福利的责任主体作用,造成政府和企业完全把社会福利包下来,使社会动员严重不足,行业组织、民间组织等中介组织缺失,社会福利的“社会性”没有显现出来。
3.社会福利与政府和企业紧密依附,造成了政府和企业的沉重负担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福利与国家、企业紧紧相连,国家成为唯一的福利提供者。对社会福利资源的垄断,突出表现在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的“直属、直办、直管”。政府几乎包办了社会福利的全部经济和服务供给责任,福利机构的维持和发展完全依赖政府拨款,体制和机制都比较单一。
福利支出是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发展的沉重包袱,而企业的职工福利则是决定职工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这一点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职工家庭92%的支出用在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必需品上,其中仅仅食品一项就占了58%。家庭开支中5.2%用于住房、水电、交通、医疗。而在美国的家庭开支中,这些项目占去45%,日本占去21%。家庭开支比例反映了国家对国营企业职工的高额补贴。到20世纪80年代早期,上述补贴额超过了工资总额。换句话说,国营企业工人生活费用中的1/3强来自于直接分配或得到补贴。 [4](pp.65,68) 4.社会福利恩赐色彩浓厚,忽视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
计划经济时期的儿童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等福利机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殊人群的关心,被视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收养人员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恩思想浓厚,而“福利本色”则比较淡化。社会福利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性帮助的权利”。国家为保障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必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否则,将社会福利同人的权利割裂开来,极易造成社会福利政策定位不准,从而影响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