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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适合哪些范围

发布时间:2023-07-28 00:47:54

⑴ 法律经济学网经济分析致力于法律的哪些方面

“法律经济学”(Economics of Law),亦称“法和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或“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法律经济学是近4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边缘学科,也是战后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流派。世界顶级学府美国芝加哥大学是当代法律经济学的诞生地和最重要的研究中心之一,其中包括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奠基人芝加哥大学教授亚伦·戴雷科特[1] 和芝加哥大学教授罗纳德·科斯[2] ,以及当代法律经济学领军人物、着名的法律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理乍得·A·波斯纳等等。
理乍得·A·波斯纳教授曾在80年代后期对法律经济学运动作出过分析和评价,但是,他当时的分析主要是针对有关对于法律经济学运动的不同意见展开的。事实上,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发展过程中,确实也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分歧。

学科性质
从学科研究的性质来看,法律经济学已明确将自己定位是一门
法律经济学
“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的学科。用波斯纳的话来说,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主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具体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其研究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根据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G·曼德姆的定义,“法和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及其福利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

研究范围
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来看,法律经济学对法律制度问题的研究基本上覆盖了整个法律领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程序;惩罚理论及其实践、立法和管制的理论及其实践;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管理实践;以及宪法、海事法、法理学等各个方面。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普通法的中心内容――财产、合同和侵权”。按照波斯纳的说法,经济学家以前对法律的研究基本局限在反托拉斯法和政府对经济实行公开管制的领域,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则转向了“并不公开管制的法律领域”。

研究方法
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看,法律经济学是以“个人理性”及相应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作为其研究方法基础,以经济学的“效率”作为核心衡量标准,以“成本——收益”及最大化方法作为基本分析工具,来进行法律问题研究的。W·赫希曾指出:“尽管并非所有的研究者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都持有一致的看法,但是,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包括经济理论与计量分析工具――构成了法律和法律制度经济分析的基本特征。”这一点,甚至连法律经济学中的非主流学派的学者也看得十分清楚,R·P·麦乐怡就一针见血地说,“法律的经济分析通过对法律规则(Doctrine)进行成本和收益分析及经济效率分析,使我们可以就法律实施的结果得出结论,并对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作出评价”。

对研究的全过程系统的反思和综合性的研究
对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全过程进行比较系统的反思和综合性的研究。麦克罗和曼德姆在《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一书中明确指出,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并非是一个一致性的运动,而是不同学术传统并存的研究过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补性,有些研究则是竞争性的,或者说,是具有冲突对立性质的。因此,很有必要对法和经济学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主要学术流派,包括芝加哥法和经济学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制度主义与新制度主义的法和经济学学派、现代共和主义和批判法学研究等学派,进行比较与综合研究,从而能够判断究竟那一些学派的思想能够真正成为当代法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行变革与突破、反思学科性质的定位
对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进行变革与突破,重新反思法律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定位问题。麦乐怡在《法与经济学》一书中明确指出,“法与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既有联系,又有相当程度不同的学科,两者应该加以区分。“法律的经济分析”只是在新古典主义的经济模式中研究既定社会制度中的法律问题,而“法与经济学”的研究应注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相互关系,分析和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研究和探索选择各种不同社会模式的法律制度与经济关系的后果。由此可见,麦乐怡的观点实际上对由新古典主义支配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在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中所占据的统治地位提出了挑战,试图突破法律经济学研究中“法律的经济分析”这种狭窄的研究框架,将更多具有意识形态内容的研究纳入到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发展出一种“新的思考法学和经济学的方法。”按照这一观点,在“经济法理学”的研究中,不仅要涉及到保守主义法学、批判主义法学、自由主义法学、古典自由主义法学、自由意志者法学,还应该包括新马克思主义及左派共产主义关于法与经济学的理论。

主要特征
具体地说,与传统的法学研究相比较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主要具有下文的几点特征。

方法论个人主义
法律经济学是以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假定作为其研究基础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社会理论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对个人意向和行为研究的基础之上,分析研究对象的基本单元是有理性的个人,并由此假定集体行为是其中个人选择的结果。因此,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法律经济学实质上是研究理性选择行为模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法学,或者说,是一种以人的理性全面发展为前提的法学思潮。
由于方法论个人主义同样也是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的重要基础,并
法律经济学
且在“边际革命”兴起后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因此,法律经济学在以方法论个人主义假定作为其研究基础时,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借用了与这一方法论相一致的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方法,例如“效用”、“效率”、“机会成本”等概念,以及“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边际分析”等分析方法。罗伯特·考特和托马斯·尤伦在阐述运用微观经济理论的工具来研究法律问题的理由时指出:“法律所创造的规则对不同种类的行为产生隐含的费用,因而这些规则的后果可当作对这些隐含费用的反应加以分析”,据此,“我们认为诸如最大化、均衡和效率之类的经济概念是解释社会,尤其是解释理性的人们对法律规则的反应行为的基本范畴”。

激励分析
激励分析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经济主体行为的一种重要分析方法,尤其适用于研究分析经济主体的预期行为。在波斯纳看来,传统的英美法学研究主要是考察已经发生的事件及案例,是一种“事后研究”(expost approach),而法律经济学主要从事的是一种“事前研究”(exante approach),因此,它必须注重分析随法律制度及相关因素变化所产生的预期行为刺激。“对法律经济学家而言,过去只是一种‘沉没了的’成本,他们将法律看成是一种影响未来行为的激励系统。”例如,法律经济学在讨论由于合同条文的不明确所产生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偶发性风险(损失)分摊问题时,之所以要确立一种规则:把损失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风险的一方,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警告未来的签约双方法院将利用这个规则来分配不履行合同的损失,从而利用这一法院确立的规则来促使未来的签约双方设计出对损失风险作出明确分配的合同,促进经济活动效率的改善。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
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分别是经济理论中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的最基本的分析方法。规范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为什么?”,实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 “是什么?”。在法律经济学的规范研究中,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确立和突出法律的经济分析中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原理
即研究在一定社会制度中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效率”问题。在一些法律经济学家看来,传统法学研究所强调和重视的是“公平”、“正义”,而这一类概念本身的含义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同时,在非常多的情形下,经济学的分析都可以得出与法律分析相同的结论,所以,可以用“经济效率”去取代“正义”之类的传统法律概念,甚至可以将法律转为经济学。
从具体的效率标准来看,法律经济学在规范研究中所运用的经济效率标准,主要的并不是“帕累托最优”,而是“卡尔多—希克斯补偿原则”意义上的效率标准。按照这一效率标准,在社会的资源配置过程中,如果那些从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获得利益的人,只要其所增加的利益足以补偿(并不要求实际实偿)在同一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法律经济学的规范研究所确立的这种经济效率标准,可以认为是支撑法律经济学理论大厦最重要的“顶梁柱”,也是法律经济学展开实证分析必不可少的前提。
在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中,实证研究最适合用来分析法律的效果问题,或者说,实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最适合于研究法律的“效果评估”问题,包括对法律的效能做定性的研究和定量的分析。法律经济学运用实证研究来分析预测各种可供选择的法律制度安排的效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法律的实际效果与人们对该项法律预期的效果是否一致,或是在多大程度是一致的。实证研究在法律经济学中的运用,不仅促进了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模型化”和研究的“精确化”,而且使得法律效果这个在法学中处于十分重要地位的法律分析问题研究取得了极大的进展。

改进问题
90年代以来,在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同样地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有待改进
在以“法律的经济分析”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运动的主流中,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仍是其基本的研究方法。但是,文献观察表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形式化”或“模型化”的研究方法,尽管在法律经济学的教科书中仍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可是在实际运用中却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形式化”或“模式化” 的深入进展比较缓慢;二是许多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仍然是以描述和分析案例的研究方法为主。对于研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主流学派中也并无一致的意见。一些学者担心“形式化”会增加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门槛”,不利于法律经济学运动的进一步扩张。同时,另一些学者则十分重视和强调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形式化” 问题,他们认为,如同物理学(牛顿力学)扩散到经济学一样,经济学之所以能扩散到包括法学在内的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所凭借的就是其研究方法的“技术优势”。考特和尤伦十分明确地指出:“过去的40年表明,经济知识的发展主要靠的是统计分析,而不是精心描述的案例研究,靠的是微积分的运用,而不是解释概念。”文献表明,博弈论在经济研究领域的广泛运用,已经对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推动了研究的“形式化”进程。但是,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形式化”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预计在21世纪初期不会迅速取得重大的进展。

比较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
在法律经济学运动的非主流学派中,对应于重新反思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性质定位的观点,一些学者提出了以比较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按照这一观点,法律经济学应该通过围绕各种“公平”社会模式的政治和经济谱系来对比和分析不同的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安排。麦乐怡曾明确指出:“作为一种比较意义上的研究,法与经济学提供了一种将法律制度视为一种特定的政治理念的反映的研究机会,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可以不加修饰地置于现行法律制度中加以比较。”同时,麦乐怡也特别强调,“在法与经济学的比较研究中,经济哲学应是人们批判性分析法律、政治、社会的重心,分析应集中在特定政治环境中法与经济的关系,……,这种研究方法注重评估法律制度是如何与经济哲学有内在联系的”。强调比较分析研究方法的学者,并不完全否定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与分析方法在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运用,但是,他们强调在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中,应该“用有限度的经济方法分析法律”,使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更见哲理和人性”。

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从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运动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一是主流学派的“法律的经济分析”,这一发展趋势主要受制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进一步扩展和加深运用,取决于“形式化”、“模型化”在研究具体法律经济学问题中所发挥的作用,这可能是一个十分艰难曲折的进程;二是非主流学派的“法律的经济哲学分析”,这一发展趋势主要受制其研究方法和分析结论在多大程度上能显示出超过“法律的经济分析”;并且,由于这一发展趋势并不完全排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方法,它还面临着如何在研究领域的范围和研究方法方面与“法律的经济分析”相互协调的问题,以避免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两张皮”,削弱了理论的解释能力。从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至少在21世纪初期,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主流学派的发展进程。

⑵ 证券投资基本分析包括哪些内容

1、宏观经济分析。研究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等)、经济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失业率、通胀率、利率、汇率等等)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2、行业分析。分析产业前景、区域经济发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公司分析。具体分析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市场前景、财务状况。

特点

1、分析价格变动的中长期趋势;

2、研究价格变动的根本原因;

3、分析的是宏观性因素。

基本分析的优点

1、能够比较全面地把握证券价格的基本走势;

2、应用起来相对简单。

基本分析的缺点

1、预测的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对短线投资者的指导作用比较弱;

2、预测的精确度相对较低。

(2)经济分析适合哪些范围扩展阅读

基本分析法通过对决定股票内在价值和影响股票价格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和合理价值,与股票市场价进行比较,相应形成买卖的建议。

适用范围

1、周期相对比较长的证券价格预测;

2、相对成熟的证券市场;

3、适用于预测精确度要求不高的领域。

⑶ 经济学就业真的很差吗 能找什么工作

经济学就业还是很好的。经济学专业毕业后可以找的工作主要有三类:分别是运营管理岗、分析研究岗及继续深造,可以从事岗位有对外贸易、银行柜员、证券、信托、基金、市场营销、经济分析与预测、管理类等。总体来说,只要经济学类专业的毕业生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相信是可以在经济学领域发展的很不错的。

经济学专业毕业找哪些工作

经济学的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面非常广,适合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高等学校、大中型企业,从事政策分析、教学研究、经碰世源济管理、营销等工作,也适合自主创业。如果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认证,如能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及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则就业层次相对较高。

1、学经济学专业可以考研、考博,提升个人学历,以期进入更高水平的机构工作,或者从事高等教育及科研类工作,未来薪资水平也不会低。

2、学经济学专业可以做分析研究类工作,比如各大企业或金融机构的管理岗位、研究助理岗位、笑态助理咨询师岗位等,这时选好平台很重要,会对未来职业发展起到引导性作用。一些专门的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都是比较好的发展平台。

3、运营管理类岗位主要有银行柜员、市场营销人员、对外贸易人员、管理类职位、公务员等,是一些最基本的工作方向和职业定向。此外,学经济学专业还可以当老师,最好拿到教师资格证。

经济学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经济学是一个宽口径的专业,就业方向多,就业机会广,就业前景还是很不错的。经济学其应用的范围是相当的广泛的,可以说我们生活中无处不见经济学的踪影,只要学生在小期间好好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才就可能觅得理想的工作。

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证券、基金、信托、银行、市场营销、经济预测和分析、对外贸易、管理类等等。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也是比较适合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这是一个热门的专业,比较吃香。综上所述,经济学专业的就业前景返唯还是很可观的。

⑷ 经济学专业就业方向 能找什么工作

经济学专业可以从事银行和金融机构或者企业销售岗位工作,其中包括了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职员,都可以胜任。除此之外,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取财政局、统计局、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工作,总得来说经济学专业的就业范围比较广,涉及经济方面的领域的工作,还有财务会计方面的工作,也可以涉足。

经济学专业找什么工作好

近几年,职场上对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端经济学专业人才需求更为迫切,对本科毕业生的需求相对饱和。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工作大体有3个方向:

经济学专业第一类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这类毕业生今后有机会进入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高等教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经济学专业第二散轿类是经济分析研究类岗位,如: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分析助理岗位、金融机构的研究助理岗位、咨询机构的助理咨询师岗位等。毕业生在这些岗位中从事较高水平的经济分析研究工作;

经济学专业第三类是经济运营管理岗位,如:企业的生产管理岗位、财务管理岗位、营销管理岗位、金融机构业务开拓岗位等。毕业生在这些岗位中从事一定的盯掘埋经营管理和市场拓展工作。

经济学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经济学就业前景依然乐观,大部分学经济学的毕业生都去了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的公司.许多金融企业都非常青睐有理凯蚂工科背景的毕业生.但是,热门的方向往往也是竞争最激烈的方向,热门的行业也不一定是最适合你自己的工作行业.所以要还是要综合考虑你自己的性格能力,兴趣动机等因素来挑选最适合自己的工作方向。

随着金融行业越来越热门,入门的门槛也逐渐水涨船高。如果在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的时候没有特别好的入行机会,还是建议去考研,数学,英语要学好,因为这会在考研的时候加重砝码的.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金融业是一个需要高学历的工作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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