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称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什么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量纪的重要情节。直接经济损失是《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中有关条款“情节较轻”、“情节严重”以及“造成巨大损失”的重要衡量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违纪者在违纪过程中或者违纪行为后主动挽回损失的,对违纪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但对组织通过办案挽回的损失除外。
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计算经济损失主要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Ⅲ 受贿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认定
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认定为: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本解释规定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一并计入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人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或者因行为人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致使债权已经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