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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中非财产责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01 12:19:12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形式。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指陵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法主体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三种: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笑昌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即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①;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唯升戚的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② 经济法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指经济法主体违反民事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二、行政责任,指国家有关机关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行政程序而给予的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比如罚款、警告、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三、刑事责任,指对违反经济法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制裁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③ 法律责任的承担包括什么

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
根据责任发生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而产生的责任。其他责任就是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责任。
(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汪山任
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非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三)无限责任族燃与有限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可以分为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责任等。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以一定范内或一定数额的财产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物的担保,以特定物价值为限的有限责任;等等
(四)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单方责任是指只有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如合同履行中违约方对非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侵权中加害方对受害方承担的责任。双方责任是指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承担责任的形态。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形态,既可以是直接责任,也可以是替代责任。如果在侵权责任中加害人属于多数人,则可能形成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或按份责任。
(五)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数量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多数责任属于单独责任。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
(六)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在共同责任中还可以区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1)按份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在按份责任中,债权人如果请求某一债务人清偿的份额超出了其应承担的份额,该债务人可以予以拒绝。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合同没有约定这种份额,则推定为均等的责任份额。
(2)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连带地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如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责任,责任人不得推脱。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对手债权人做出部分或全部清偿,都将导致责任的相应部分或全部消灭。民法上的连带责任主要有:
(1)合伙人对合伙之债权人的责任;
(2)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
(3)连带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4)代理关系中发生的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多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外部关系而不是内部关系。任何连带责任在债务人内部关系上都是按份责任。同按份责任一样,假如法律没有规定或合同没有约定这种份额,则推定为均等的责任份额,如果哪一个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债务人作相应的追偿,这种权利叫代位求偿权。
(3)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七)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根据责任的构成是否以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困穗中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此外,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我国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即采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都应承担的责任。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与侵权法上的特别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如在违约责任中,在违约责任发生后,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即可,而不必证明其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对于违约方而言,通过举证自己无过错来免责是徒劳的,但可以通过证明违约行为是发生在不可抗力和存在特约的免责条件下而获得免责。同理,特别侵权人也只能通过证明法定的免责事由的存在而获免责。
(3)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有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公平责任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来确定责任的归属,在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状况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平责任是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结合的产物,是以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共道德,在更高的水准要求当事人承担互助共济的社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④ 民事责任除了财产类的责任以外还包括什么

一、民事责任除了财产类的责任以外还包括什么
1、民事责任除了财产类的责任以外还包括非财产责任,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律规薯备定惩罚性赔偿的,应依照其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数肆毁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间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则是因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在处理民事责任时,适用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在处理刑事责任时,则适用相关法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等;
3、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雹举、赔礼道歉等。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为科以刑事处罚;
4、追究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再由法院判决。刑事责任则主要由国家司法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的,也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⑤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特点

经济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以下三点特征:
1、按照承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调控和规制主体的责任,以及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责任;
2、按照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3、依据责任的性质,还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或称为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⑥ 民事责任除了财产类的责任以外还包括什么

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陪档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非财产责此蚂任是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森乱埋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⑦ 经济法责任有什么_

经济法责任是以法律责任的部门法性质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结果,是经济法主体因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权利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内果。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而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以及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容定而加于行为人的负担。

⑧ 民事责任除了财产类的责任以外还包括什么

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改桥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斗派,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核销猛;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⑨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跟着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规定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经济法责任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

二、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与特殊性

(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不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而是有其独立性。

(二)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三、经济法责任的具体类型

1.按照承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调控和规制主体的责任,以及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责任。

2.按照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毁念性责任。

3.依据责任的性质,还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或称为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

四、不同主体的责任差异与司法救济

由于经济法主体的身份和地位、行为目标和宗旨有别,各自的法律待遇、享有权利或权力的法律依据不同,相应的义务各异,因而所需承担的违法责任也不同。

在市场规制法领域,由于规制主体的责任蚂森一般是可以特定化的,因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追究其责任。但在宏观纤物困调控法领域,由于调控主体的行为往往被认为属于抽象行为等原因,要追究其责任比较困难。

五、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

经济法主体可能承担的赔偿性责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赔偿;另一类是超额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超额赔偿的主体是市场主体。

⑩ 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责任的特殊性,有哪些责任,责任承担的类型,行政责任,惩罚行赔偿的
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和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主旨和个体。
经济法责任的界定
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
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1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基于信息不对等和经济外部性等现实状况,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不再是个蔽或别适用
2责任追究的积极性,尽管损害结果尚未发生或者处于不确定状态,任可以对相关的责任主体追究法律责任
3责任主体的绝对性,为了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责任的承担会呈现出一种对社会整体负责的绝对性
宏猛伍4责任内容的惩罚性,突破了民事责任的填平原则,1责任主体被施加高于补偿标准的法律责任2在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面临来自 调制 机关的处罚
经济法责任的类型(一)调制主体的责任1调制主体间接承担的责任2调制主体对调制受体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
(二)调制受体的责任1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责任,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交易行为中,经营者可能因为不恰当履行义务和对消费者者权益造成损害承担法律责任。2经营者对其他经营者承担的责任: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法律关系中由于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限制竞争行为而造成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权的侵害,因而要对其他经营者承担责任。3经营者对调制主体承担的责任:经营者作为调制受体,有 义务接受调制主体做出的国家调制,在不履行这一责任时,有可能 对调制主体 承担法律责任
惩罚性赔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并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七章何为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 的作用 112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关系,宗旨,原则,财税,金融计划。软法 122,责任制度
宏观调控:国家 对国知烂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行为
宏观调控关系: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1总量均衡2结构优化3充分就业4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经济法概念:调整在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同属于经济法,在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并列。它们分别调整的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虽然是不同的经济关系,但同属于经济法所调整的调制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之间在逻辑上的并列关系,并不排除它们在客观表现上的密切联系。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分别发生在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而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之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比如在进行经济运行研究、拟定经济法对策时,往往需要同时从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等多个方面思考
宏观调控法的宗旨,是指宏观调控法所欲实现的目标。可以认为,充分实现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就是宏观调控法的宗旨之所在。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是宏观调控法规范宏观调控行为应遵循的根本准则。(1)调控法定原则,国家介入市场,调控经济运行的行为必须要有 法律的明确授权,并受宏观调控法实体性,程序性规范的束缚。(2)调控绩效原则,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以提高经济运行的宏观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3)调控公平原则,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兼顾效率和公平,增进经济资源配置在地区,产业和国民分配上的公平,(4)调控适度原则,在法律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范围内,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以量化的,最佳的效率和公平状态为目标。
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度
(一)归责基础: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是宏观调控主体违反宏观调控法律义务而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责任形式:财产责任,财产罚,非财产责任,政治罚,声誉罚,资格罚,自由罚
(三)责任构成
1.责任主体只有调控主体和调控受体违反宏观调控法,才会承担宏观调控法责任。调控主体和调控受体,从法律责任主体上看,都是特殊主体。调控主体是特殊主体自不待言。从调控受体方面看,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是调控受体。只有成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及其代表者才可能成为调控受体,才有可能基于其违法行为承担宏观调控法责任。
2主观方面调控主体和调控受体承担宏观调控法责任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但以过失的情形居多。3.责任客体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都会破坏市场机制、损害国家整体利益、侵害市场主体的权利、侵犯宏观调控法所保护的宏观经济关系。
客观方面调控主体和调控受体实施的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包括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是宏观调控法责任的客观方面。
责任竞合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在承担宏观调控法责任的同时,因其主体在外观上相同,可能同时承担违反宪法、行政法的法律责任,因而,宏观调控法责任有时与危险责任,行政违法责任相竞合。
可从经济和法律两方面来划分。从经济角度而言,财政法调整的手段主要包括预算、国债、政府采购和转移支付等手段。财政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是进行需求控制,即通过改变财政收支来调节拓展阅读_总需求,具体则是通过安排预算盈余或预算赤字、增发国债等方式,并配合使用调控手段、产业调节政策,影响社会总需求。从法律角度而言,财政法通过财四万亿计划政立法、执法等方式对财政关系进行调整。财政立法与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对财政政策予以法律认定,并对各种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诉诸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审理和制裁,以保证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
财政法(了解,通读)财政职能的演变和定位,调至手段,经经济法律132预算权的配置
预算权,预算管理权其权力主体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又包括以财政部门为主提的各级行政机关
财政的职能:财政活动起源于国家意志下的分配活动,同时兼顾公共需要。
演变1家计财政阶段2中性财政阶段3计划财政阶段4公共财政阶段
财政法的调整手段:经济
139国债,金边债券流通发行和监管
国债(金边债券)国家为了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还本付息,,通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142政府采购重要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行为
143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 转移支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政府集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法定的权限制定
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最主要方式。
转移支付 :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功能 1平衡区域财政收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3减少地区差距 ,促进经济均衡发展4调节产业结构。
158 商品税168所得税不考计算,只考概念,财产税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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