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于经济法的认识
1.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梁册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2.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经济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学家关于经济法的概念,主要见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学术文献中。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存在我们看来属于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但它们不注重法律部门的区分,没有民法的概念,更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
4.经济法概念在我国出现得较晚。1979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二次会议的官方文件橡枣提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各种经济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经济法确立为姿蠢我国法律体系中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法并列。
B. 如何理解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基伏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相联,缺一不可。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启动者,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有些主体的特殊性还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脊耐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的,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搏野携律关系所追求的经济目标和经济利益。经济权利和义务也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和体现。经济法的一些部门法就是依客体划分而建立起来的。
C. 经济法律是什么
经济法律是什么?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国家干预经济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神裂虚律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游燃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源盯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D. 如何通过经济法的定义理解经济法的特殊性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它主要包括财税法、金融法、证券法、企业法、国际经济法等一系列法律领域。通过经济法的定义,我们可以理解经济法的特殊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的对象是经济活动。与郑斗键其他法律领域相比,经济法的特殊性在于其关注的是经济领域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如财务、金融、证券、国际贸易、投资等领域。因此,经济法的规范对象和其他法律领域有所不同。
经济法的宗旨是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鼓励和促进经济活动的发展。因此,经济法的立法和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避免对市场经济的不良影响。
经济法的实施方式具有特殊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销纳需要,经济法往往具有灵活的实施方式。例如,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加强监管等方式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法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性。经济法是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必须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遵守。同时,经济法是一门较为专业的法律学科,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喊巧来应对经济领域的复杂问题。
总之,经济法是针对经济活动领域的一门专业法律,其特殊性在于它关注的对象、宗旨、实施方式以及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性。了解经济法的特殊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实质和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经济领域中的法律问题。
E. 对经济法的认识是什么
对经济法的认识是:经济法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共权力的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
经济法和民法都以一定的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其作用都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知道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将经济审判更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存在,这是一个误解。
经济法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F. 经济法有何特点试说明你对经济法的理解
经济法的特点:
1、从法律组成的形式讲,经济法是一系列单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特点的法律。
2、从法律内容上讲,经济法同社会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基础更为直接,是一种具有经济性特滚悔点的法律。
3、从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讲,经济法同科学技术、自然规律的关系漏裤十分密切,是一种具有效益性特点的法律。
4、从经济法的功能与作用讲,经济法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促进性两种功能。
5、从实施上讲,经济法的实施是由国家经济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共同负责的,遵循经济司法与经济立法相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我对经济法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经济法,指调整经济关系的大搜正任何法律;而狭义的经济法,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在对经济进行干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经济法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G. 经济法的定义是什么
经济法是公法,是调整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随着部门法划分界限的逐渐明确以及法学学科的不断发展,“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法学意义已经被特定化为与民商法相并列的经济法法律部门以及与其相对应的经济法学科,而不再是“调整经济法关系的法”或“与经济法相关的法”这样的表面含义。
(7)怎么理解经济法律扩展阅读
经济法特点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五、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
H. 经济法的认知
今年开了《经济法》这门课,因为高中有上过经济法课,所以对经济法还是很感兴趣的,其实我对法律都感兴趣拉,以前的理想就是做个律师。我们的经济法由刘锋老师教授,蛮喜欢老师的。下面就我谈谈对经济法的理解和认识。
先说说对经济法的认识把。
刚开始经济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对经济法的总体还是比较模糊的。
后来知道经济法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共权力的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经济法包括企业法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票据法、 企业破产法、 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
但是总感觉经济法跟民法差不多,经过学习经济法知道了,经济法和民法都以一定的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其作用都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知道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将经济审判更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存在,这是一个误解。现在看来,经济法与民法的个性大于共性。他们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尽管法律从整体上来说是用来维护和平衡效率与公平这两大价值,但作为经济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有其所侧重的追求价值,即经济法总体上追求的价值是:可持续的社会整体效益。
由追求价值便引出了经济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经济民主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公正原则。
I. 对经济法的认识与理解
经济法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共权力的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
2.由于经济法是国家利用其公权力对市场经济主体以及运行的调控、管理、监督、引导,所以经济法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即一方为国家相关主管机关,另一方为经营者(包括市场被管理主体和中介组织,其中中介组织又同时具有市场主管机关授权的监管职能和接受管理的义务)。它们之间是调控和被调控、监督和被监督、管理和被管理、引导和被引导的关系,是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关系。
3.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有宏观和微观两的领域(例:相关经济法对经营者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管理就是微观方面的管理;而相关经济法对市场运行的管理便是宏观方面的管理),所以经济法可具体分为: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国有参与法律关系;涉外管制法律关系;市场监管法律关系。
4.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上述对象和范围不同于其它部门法所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所以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5.尽管法律从整体上来说是用来维护和平衡效率与公平这两大价值,但作为经济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有其所侧重的追求价值,即经济法总体上追求的价值是:可持续的社会整体效益。
6.由追求价值便引出了经济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经济民主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公正原则。
7.结合综上所述,故经济法的概念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修正市场运行的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J. 名词解释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认为经济法是经济公法,有学者认为这是德国经济法学界的主流学说。这一观点认为应该坚守罗马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规定国家公务的法律为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施加直接影响的法律,是官方组织和管理经济的措施。
有一种比较狭隘的观点把经济法等同于经济刑法,理由在于经济法的规定大多包括了刑事责任的内容。这一观点已经随着经济法的发展而被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