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政策
新上生产加工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3000万元,且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60万元/亩的,土地出让价格为3.9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价格在3.9 万元的基础上再予优惠。
二、纳税奖励政策
1、对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的新上生产加工型企业,自宏枝慎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5年内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作为纳税奖励资金全额奖励给纳税企业。
2、收购(兼并)生产加工型企业,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扣除原收购(兼并)企业和被收购(兼并)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基数后的新增所得税部分,享受本部分第1款奖励政策。
3、纳税奖励政策以年度为单位兑现搭简。下年度1月底前由纳税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一次性兑现。
三、引资奖励政策
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县外生产加工型企业,投产并经核实后,分别一次性奖励引进者固定资产投资的1‰、2‰、3‰、4‰、5‰。
2、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100万美元、100—200万美元、2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生产加工型企业,投蔽敬产并经核实后,分别一次性奖励引进者固定资产投资的2‰、4‰、5‰。
3、引进国内外无偿资金(不包括引进政策性资金),资金到位后,奖励引进者引进资金的3%—5%。
四、行政审批及收费优惠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期和投产前5年内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留成部分,五年后,各项收费均按下限收取。
2、县级各种审批手续, 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鼓励企业创新品牌
评定为“省级或国家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企业1和2万元;评定为“国家级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3万元;认定为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企业1和5万元。
②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要详细的)
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政策已基本取消;
二、根据国办规定,国家级经开区原则耐烂上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职权。
三、中西部的昌启漏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财政部贴息。
四、国家级经开区可以单独组卷报国务院审批有关国土事宜。
五、国家经经开区融资不受现行政府性融资平台的限制,属于鼓励贷款对象。旁伏
③ 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的特殊政策
法律分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族棚改国务院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把广西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进一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更多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深度和广度,推动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区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特制定本政策。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
第三条 加快发展石油兆判天然气、石化化工、钢铁、信息、汽车、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电力、纺织、建材、医药、机械、航空航天、有色金属新材料、林浆纸、食品等产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商务、会展、商贸、航运服务、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
第四条 围绕经济区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先行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支持港口、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水利、信息、口岸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凡属经济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和培先列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优先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优先列入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家规划。其中,对符合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优先列入申报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优先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列入自治区前期工作计划,并在前期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年度政策支持方向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经开区管委会自2014年起设立环保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本年度政策涉及环境保护、节能减碳、绿色建筑、无废城市等四大类共25个支持方向。
本年度政策与2019年度政策相比做了一些调整:
一是新增了6个支持方向:
分别为:
(1)增加对新能源商用车置换项目的支持;
(2)增加对浅层地源、余热、再生水(污水)源等热泵项目的支持;
(3)增加对节水型单位称号的支持;
(4)增加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考核优秀单位项目的支持;
(5)增加对节能减碳咨询项目的支持;
(6)增加对碳中和认证项目的支持。
二是调整了5个支持方向:
(1)“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支持燃气锅炉单位开展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浓度的治理工程;和租
(2)“餐饮废气高效治理设施整体更新类项目”申请范围扩大宏历,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
(3)细化“无废城市”方向相关内容,优先支持参与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项目;
(4)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类项目奖励对象,奖励范围由常规类项目,扩展至学校、唤绝兆社会福利场所,以及高端应用,如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且奖励对象由项目投资方调整为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产权方各50%;
(5)加大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方面创新示范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再获得国家或者北京市科技、创新类奖项,单个项目再奖励50万元。
⑤ 经济特区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范围:深圳、厦门、珠海、汕头、海南省。
1、特区企业减税。特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济的外国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区银行减免税。特区内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减按15%征收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老市区特定企业减税。在特区内的老市区,设立从事技术、知识密集项目;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期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
4、老市区企业减税。在特区内的老市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征收所得税。
5、特区服务性企业减免税。特区内的服务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二、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特区企业减免税。特区各类企业,从事生产性行业,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外商分得利润免税。特区内合资企业的外资方,从睁烂链企业分得利润汇出境外时,免征所得税。
8、出口企业减税。特区内外商投资产品出品企业(出口产值占70%以上)减按10%征收所得税。(细则第75条)
9、海南特区企业减免税。海南经济特区设立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15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5年免税,第6年至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经济开放区有哪些政策扩展阅读:
特区发展
一、制度兼容、演进与经济绩效
正式制度的目标取向与组织中个人的利益偏好是否一致决定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兼容,两者的兼容与否决定了组织和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终决定了经济绩效的影响,主要通过激励、监督费用和强化成本三方面进行。
一是当一个组织的正式规则与子群体中的成员的偏好和利益一致时,将会大大提高组织的经济绩效。组织中的成员受到一种自我激励,这种激励通过正式制度的确立而更加明确。而当博弈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一致时,它们将相互强化。
二、WTO规则与特区制度兼容、经济绩效
加入WTO,中国面临WTO规则与中国现存制度的兼容问题。提高制度的兼容性,增强整个制度的经济绩效已成为当务之急,即使中国的经济特区也不例外。
WTO规则的变迁、演进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双重性质,是两种正式制度的制度结晶体。但对加入WTO者来说,则明显具有“悉孙强制性变迁型”正式制度的特征。
尤其对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即发展中国家这种表现更加明显,而加入WTO者本国原有的制度则具有非正式制度的特性。因此,两者既存在着相容的可能性,也存在着不相容的可能性。
三、强化经济特区的制度兼容性,保持经济特区的高绩效
与WTO正式制度比较形成的各国的制度虽属“非正式制度”,但各国的制度又存在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分。
加入WTO国家的制度兼容,将面临WTO规则与本国的正式制度兼容和与本国非正式制度的兼容两方面的难题。而由于WTO制度具有“强制性变迁型”正式制度的特性。
决定了加入WTO国家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均居于屈从地位,并应努力改变本国现存制度,以适应WTO制度,强化整个制度的兼容性,达历弯到加入WTO提高经济绩效的目的。
⑥ 特区有什么优惠政策
问题一:经济特区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在我国,是中国 *** 允许外国企业或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进行投资活动并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在经济特区内,对国外投资者在企业设备、原材料、元器件的进口和产品出口,公司所得税税率和减免,外汇结算和利润的汇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属随员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神袭续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中国经济特区立法是中国在经济特区[1]实行特殊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是随着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间,中国经济特区立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而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却是中国经济特区立法完成新旧格局转换的最为重要的里程碑。
在《立法法》颁布和实施之前,我国的经济特区立法主要表现为授权立法的形式,是基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地方立法。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授予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规,在海南省经济特区实施,揭开了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序幕。1992年7月和1994年3月以及199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又先后作出了《关于授权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深圳市人民 *** 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人民 *** 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以及《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 *** 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分别授予深圳、厦门、汕头和珠海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权,至此中国五大经济特区都拥有了授权立法权。在《立法法》公布实施之前,中国经济特区立法已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在这十多年中,中国经济特区的亮瞎族授权立法都成为经济特区法制建设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其立法成果为经济特区的经济与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授权敬弊决定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加之立法监督不力等原因,中国经济特区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重复立法、越权立法等在一般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经济特区立法中也时有存在。理论界与立法部门也多有探讨,并力图解决这些问题,但由于各种原由,这些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不能不影响经济特区经济和法制的建设,甚至影响到我国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解决这些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为统一规范立法活动,200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立法法》,该法以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了中国经济特区立法的新体制,中国经济特区立法呈现出新的格局授权立法与职权立法两种不同性质立法的并存。在这种新格局下,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制度和立法主体发生了较为显着的变化。首先,就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制度来说,根据《立法法》第65该条款的规定[2],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制度发生了三大变化:其一,统一了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来源,规定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主体的立法权仅来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二,减少了授权立法主体,规定享有授权立法权的仅为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三,减少了授权立法的形式,规定授权立法只采取法规的形式,今后不会再有新的专门适用于经济特区的规章的出台。此外,就经济特区立法主体来说,根据《立法法》第63条第2款、第4款及第73条第1款的规定,[3]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作为“较大的市”,其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其人民 *** 享有规章制定权。这样,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授......>>
问题二:经济特区享有哪些特权? 经济特区实行的是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不能称其为特权,主要有以下几种1.补贴计划的名称 对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的外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政策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84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促进地区发展和吸收外资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1991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1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6.补贴的形式 适用优惠所得税税率,及所得税免除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1)对于在经济特区设立的外资企业和在经济特区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适用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2)对于在经济特区所在城市的老城区设立的外资生产型企业,应适用24%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对于技术密集型项目、外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偿还期较长的项目、以及国家鼓励的部门中的项目,如能源、运输等,所得税税率可进一步减至15%。 (3)对于外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服务部门的企业,第一年应免除所得税,第二、三年应免除50%,但需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并获批准。基期年份为此类企业第一个盈利年。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适用的优惠所得税税率为24%或15%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4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问题三:国家给深圳特区什么优惠政策? 1、 一般行业
A、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0%减按15%征收;3%地方所得税免征。
B、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对认定为产品出口的企业的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 经认定的出口型企业,减半缴纳其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费;经认定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5年。
D、 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 深圳经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特区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免征工业环节的增值税。《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地产地销税收管理问题的意见》(1997年)
2、 集成电路产业
A、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自认定之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B、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三年。
C、 深圳市设立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比照从事港口、码头等能源、交通建设企业的税收优惠,即经营期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可按当年销售净额的15%提取研发费用。所提取的研发费用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当年企业的开发投入超过提取金额的,可据实列支。
E、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F、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G、 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按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H、 对经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I、 规划建设首期面积3至5平方公里的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经认定进入产业园区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和土地开发费。
J、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宅的,其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房款可以抵扣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可采取先征后补的办法。
K、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所需的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落户深圳,不受进入深圳户口指标限制,免交城市增容费。
L、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
问题四:什么是经济特区 从特征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吸引外部资金、特别是外国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的特殊经济区域;从功能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排头兵和试验场。这既是对经济特区特殊政策、特殊体制、特殊发展道路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经济特区承担的历史使命和实际作用的概括和总结。
国家的经济特区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实际上现在各个省、各个市都还有自己的开发区之类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区域,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经济特区,只不过没有正式的国家级名义而已。
问题五: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是什么 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基地。1984年, *** 同志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特区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使我们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这是他对经济特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精辟概括,深刻揭示了创办经济特区的目的和意义。
问题六:中国有多少特区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确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广州、福州、宁波、南通、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大连、秦皇岛等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大都位于沿海地区。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发展。
问题七:中国有哪些经济特区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我国先后设立了: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 确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广州、福州、宁波、南通、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大连、秦皇岛等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为了便于记忆――大、秦(晴)、天, 青、烟、通、云, 上、宁、温、福(浮), 广、湛(展)、北 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大都位于沿海地区。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发展。
问题八:特区是什么意思? 一、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县级行政区,即贵州省的六枝特区。
二、特区,即经济特区的简称。中央 *** 赋予经济特区引进项目审批权、人员因公出国出港审批权、外贸出口 权、外汇管理权及许多其它经济管理权限,并且在包括税收、外汇管理、银行信贷、劳动用工以及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现在,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从局部试验性的阶段向普遍改革推进的时代。搞活市场经济、对外开放、与国际市场接轨,已经成为全中国的要求。经济特区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这个称呼正在一次次特与不特、特的新含意的讨论中逐渐淡化。
问题九:中国有几大特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
确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广州、福州、宁波、南通、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大连、秦皇岛等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
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大都位于沿海地区。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发展。
问题十:经济特区最简单来说有哪些基本优惠政策,要通俗点,扩大到全市有什么区别,没扩大到全市之前没在指定范围 其实说实在话,扩大经济特区不就是为了省 *** 能多发一点钱下来补助,但是呢,最后的钱都用于什么,这就说不定了;会不会把钱用于发展非市区的其他几个区都还没有定数,别说有什么其他优惠政策了。
汕头市区是搞得挺漂亮的这几年,但是整个大汕头市的经济呢,又怎么样呢,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有人来投资来发展才行啊,有优惠,都不是优惠咱们老百姓啦。
绝无复制,纯属真言
⑦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司有什么好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境内外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促进经开区总部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境内外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在经开区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地区总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本规定的各项优惠:
1、制造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2、会计、法律、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或嫌清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商贸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5、餐饮娱乐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经开区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以下为经开区发展总部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1、第二条中的各类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可享受三年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第一年得到当年实际缴纳税收经开区留成部分70%的奖励;第二、三年得到当年实际缴纳税收经开区留成部分50%的奖励。
2、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用于鼓励企业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在经开区购买自用住房。
3、企业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得到第一年至第三年上缴个人所得税经开区留成部分的奖励。
4、企业总部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教育部门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后,可在经开区交大经发学校就读,并可享受15%的学费补贴。
5、对企业总部从外省市引进的具有衫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确属本地紧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后,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第四条 对进入经开区的世界500强企业、金融、保险、航空、铁路、电信等行业的总部、地区总部,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经开区给予一定的开办经费的支持,同时该条款中的各类企业可享受第三条中第2、3、4、5项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 本规者盯定适用于2008年1月1日起入驻经开区的境内外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的总部、地区总部。
第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⑧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1、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可从获利的年度起免缴所得税两年,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按7.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外商投资企业上述免减税期满后, 凡属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再延长3年减半缴纳所得税,属于产品出口企业的,若当年出口产品达到全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减按1.5%的税率缴纳地方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缴地方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五年减半按0.75%的税率缴纳地方所得税。
4、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在5年内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
5、 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后, 外国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开发区其它企业,经营期在5年以上的,可以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再投资于开发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6、 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口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缴关税和增值税。
7、 企业的产品允许内销。
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按投资规模和资金到位情况每亩可下浮1-5万元,经省、市科委认定的高科技项目,地价可下浮3-6万元。
9、 企业可按银行规定,用现汇或固定资产向银行抵押申请贷款;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所需资金,可优先贷给。
10、企业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可自行决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招聘和解聘职工,决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惩、津贴制度,企业用工实行合同制。
11、企业同时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优惠待遇;华侨、港澳台胞投资的企业,除享受以上所有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适当安排其农村的亲属在其所投资企业中就业,户口关系可迁入开发区。
12、开发区的内联企业,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比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⑨ 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1.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
2.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3.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4.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等互利原则
5.坚持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战略
6.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7.增强规则、法律意识,完善法律法规
8.顺应经燃衫济全球化趋势,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的高素质人才
9.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0.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际国内
要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国家口岸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
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皮巧腔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宽闷、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引导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转移到我国,吸引外资加快向中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和规范。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纠正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和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
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完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措施,支持有实力、有信誉、有竞争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引导和协调,避免企业在境外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
⑩ 对外开放政策
对外开放的政策有:
1、创办经济特区;
2、开放沿海港口城市;
3、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
4、开放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
经过多年的对外开放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政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南到北、由东到西层层推进,基本上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江和内陆开放城市、沿边开放城市这样一个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面对外开放新格局。
对外开放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坚持长期实行对外开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同各国的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与合作。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档漏代化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从国外引进适用而先进的技术设备,并聘请必要的外国经济技链念术专家来帮助我们工作。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式开放。我国开放是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以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为重点,逐步向中、西部内陆地区推进的,既保证了对外开放的不可逆转,又避免了盲目开放给产业带来的巨大冲击。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在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开放。我国对外开放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同时,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安全。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口岸是供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口岸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二棚蠢困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