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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3-05-16 18:35:38

① 经济补偿金的意义

本期分享经济补偿金的含义,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条件和程序。
一、经济补偿金的含义
1、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2、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以往作出贡献的补偿,也是为维持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基本生活而给予的一种帮助;它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它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相当于离职费或遣散费
3、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一种制度安排,提高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限制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员工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条件、程序
(一)、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渗郑7、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返凯的。
以上内容详见前面分享的《这些情形炒老板鱿鱼,还有经济补偿金(上) 这些情形炒老板鱿鱼,还有经济补偿金(中) 这些情形炒老板鱿鱼,还有经济补偿金(下) 》三篇文章。
(二)、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三)、非过失性辞退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原岗位被机器替代没有了。
4、以上三种情形,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通常所说的经济补偿金“N+1”
(四)、经济性裁员
1、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部分生产线或车间关停,不再生产。漏喊唤
5、以上四种情形,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五)、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订的,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条件(如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的
下期分享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工作年限、基数和封顶等规定,敬请期待!

② 为什么要给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为什么要给启帆技术成果经济补橡旁前偿的原因是
1.为了补梁清偿研究人员的辛苦成果。
2.为了及时赔偿一定的损失。

③ 为什么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职工到底因哪些情形离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1、劳动者“被迫离职”
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包括: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
需注意,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较复杂。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有悖诚信,拖延或拒绝支付,才哪兆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2、用人单位提出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由此可见,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究竟是由哪方提出的解约李升租,是劳动者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理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由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补偿金。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所谓非过失性解除,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笑橘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以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不续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能有以下四种情况:(1)双方都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是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其中只有第四种情况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其他三种情况都需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7、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则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因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根据上海高院《关于
若干问题的意见》,“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需注意这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不管双方是否愿意续签,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④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有经济补偿

1、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很快面临失业的危机,不像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提前准备,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时间无冲滚法确定,这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 2、从法律层面解读:劳动合同法总则的第一条,就把基调定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该法本身就有向劳动者倾斜的基调; 3、建议:尽禅禅量不要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散袭余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⑤ 用人单位裁员为什么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搏稿部门报告,指搭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 企业破产法 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 变更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 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基逗孝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 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⑥ 公司不续签合同为什么要赔偿

为什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会对劳动者造成损失,所以是需要补偿的。
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大唤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
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补偿情形: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斗搏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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