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怎么办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于各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的经济收入仍有一定的差距。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往往是女方。因此,规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有利于消除妇女在离婚问题上的顾虑,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同时也有利于防止离婚后造成不良社会后果。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关系系存续期间的抚养义务是不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互相抚养的义务是无条件的。但是夫妻离婚后,其人身关系敬中和权利义务关系随离婚而消失。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经济帮助是有条件的。
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颤弯解释(一)》第27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已经存在的生活困难,不是指离婚后任何时候发生困难,都可以请求帮助。同时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帮助仅限于力所能及的程度。
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是:
(1)离婚时,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2)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可给予长期的经济帮助。
(3)在执行帮助期间,受帮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应由其配偶抚养,帮助一方亮洞山可终止给付。
(4)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对于要求继续给予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5)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
另外,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予以混肴。经济帮助是一方对另一方有条件的帮助,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的权利。如果一方所得的财产足以维持其生活,另一方则不予经济帮助。但是不能用经济帮助代替共同财产的分割,以防止损害接受经济帮助的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拥有的合法权益。
㈡ 女人离婚后,面对孩子抚养权和经济压力怎么涅槃重生
考虑清楚再去争夺孩子抚养权,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先做到经济独立,同时开创一份副业减轻经济压力。女人离婚之后,最需要面临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经济压力这两个问题。对于做了母亲的女人而言,孩子的抚养权势在必行,毕竟谁都不忍心把孩子扔给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但作为一名局外人,如果没有人帮忙照顾孩子的情况下,建议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当自己逐告雀顷渐适应之后可以再开拓一份副业,例如孩子放学之后交给姥姥照看,而自己趁着下班时间在附近送外卖、跑滴滴、摆摊等等。等积袜陆攒够一定的资金后可以做一些小生意,这样时间方面就更加宽松。如今社会只要你想干敢干,就一定能够做到涅槃重生,不要被眼前的困局所打败,走好脚下的每一步路才是最重要的。
㈢ 离婚了前妻经济困难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了前妻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如果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但具体的帮助金额和办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带猛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孝行橘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巧团。
㈣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怎么办
男女之间的感情会比过去薄弱的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发现彼此相处不来,就会打算离婚,通过离婚来终结这段不幸福的婚姻。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并没有经济能力,那么,离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怎么样?下面我给你主要介绍相雀瞎郑关知识。㈤ 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离婚时怎样解决
夫妻离婚时,可以以给付金钱的方式给予经济困难一方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蔽乎陆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顷余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宏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㈥ 离婚对方没有钱怎么办
离婚对方没有钱的办法如下:
1、如果其有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话此时不能够再履行,因此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2、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用其物品等折抵;
3、如果是在离婚财产分割阶段,应对其予以照顾。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毁皮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纤码差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模埋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㈦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㈧ 离婚了前妻经济困难怎么办
离婚了前妻经济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轮衫判决。离婚后一方没有住房,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腊迟腔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旦袜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㈨ 离婚后女方要带孩子没有经济收入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的汪塌,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一人带一个孩子,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所带的子女都有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女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双方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困卜圆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的情况。
离婚后,双方都要对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另外一方则需要对其缴纳抚养费。抚养费是有一定的缴纳标准的,其参考依据就是根据子女的学习教育、生活等费用而定。其缴纳的标准还是要参考另外一方的收入标准,需要在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的基础上缴纳,即使没有收入也不能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弊核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㈩ 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应该怎么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在一定条件下应该给予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慧拆没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御袜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前纳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