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法的主要主体是什么
经济法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有某市财政局、某研究院、某公司的子公司、公民某某等。经济法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1)经济法的监督主体主要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
2、企业。主要包括各类法人企业、公司及其他非法人企业。企业是联系作为经济管理主体的国家机关和作为消费主体的单位和个人的重要纽带。
3、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
4、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党团组织、工会、妇联、行业性、职业性协会及公益性、学术性团体等。
B.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直接来自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行使政府行政权力组织、管理和调控国民经济活动的专门机关,在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行使经济管理权,与其他主体的关系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管理主体中,包括综合经济管理机关,如各级计委、经委等;部门经济管理机关,如电子工业部、建设部等;监督管理机关,如审计机关等。
2、经济组织。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业务的经济实体。这类组织包括两种,一是具备法人条件,享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如公司、国有企业等;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或何良务性活动但不具备法人条件,不享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实体。经济组织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一方面为实现营利目的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他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等形成经济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与国家机关形成经济法律关系。
3、其他社会组织。指以从事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专业活动为目的的组织,这类组织为了实现自身的社会职能必然要进行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如工程建设活动、物资采购活动等,从而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当公民依法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时,一般以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身份出现。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公民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则不局限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如在外汇兑换、金银持有、税收等活动中,公民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C.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2、包括孙搏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3、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有些国则李祥际组织的决议、规定、原则、制定的标准合同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各国遵守的原则和准则,成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之一。4、国家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可以自己扰埋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D.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 简述经济法主体的类型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权利的享有者和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一下几类:1、自然人是指始于出生肆首渣,终于死亡的法律主体,包括公民、无国籍人和外国人。个体户也是自然人的一种特殊的法律表现形式。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能享有民事权利和裂悄民事义务的组织。3、非法人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但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
一、经济法的法律属性:
1、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2、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3、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
1、遵循和综合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
2、巩固、发展社会主体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
3、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4、国家统一领导和组织自主经营相结合的原则;
5、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芹启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F. 经济法律的关系主体有哪些
(1)国家机关: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
(2)法人:最为广泛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3)其他社会组织:指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也可独立从事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当公民以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身份从事经济活动时,即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缓孝改律关系主体,又称“经济法主体”。是指能够参加经济法律扰判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范围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范围决定。从中国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经济关系的参加者看,经济法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承包户、个体经营户、公民个人和国家。其中公民个人和国家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它们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充当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并不排斥法人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但法人不仅可参加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且也可以参加慎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如参加税收关系,成为纳税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应当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有所区别。
首先,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后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经济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利益关系。前者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后者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
其次,经济法律关系要靠法律来保障,经济关系靠客观经济规律来支配。
最后,经济法律关系的存在以经济法的存在为前提;经济关系的存在,不以法的存在为前提,它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G. 经济法的监督主体是什么
摘要 经济法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经济法主体有某市财政局、某研究院、某公司的子公司、公民某某等。经济法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H. 经济法主体有哪些
法律分析:经济法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承包户、个体经营户、公民个人和国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I. 经济法主体有哪些类型
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如下:
(一)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2.企业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各类法人企业、公司及其他非法人企业。企业是重要的经济法主体,它承担着保证国家微观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和秩序的重要使命,是联系作为经济管理主体的国家机关和作为消费主体的单位和个人的重要纽带。
3.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或其他资金来源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文庆漏斗化、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主要以经济实施主体的身份参
加经济法律关系,但在根据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经济管理职责时,是以经济管理主体的身份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东 奥中级职称栏目精选稿件。
4.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从事公益事业、党团事务、行业管理和服务等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党团组织、工会、妇联、行业性、职业性协会及公益性、学术性团体等。
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以营利为目的誉磨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经济。
6.公民
公民个人也是重要的经济法律关系参加者,其参加的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是税收、工商管理、竞争法律关系等。例如,公民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即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
体。调控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规制主体主要包括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可以成为经济法上的受控主体或受制主体。
上述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不是平等的,其权利、义务和责任也不同。传统民法强调主体在经济能力、认知能力、信息能力等方面的无差别性,因而主体才能够是“平等”的。而在经济法上则正好相反,主要是强调主体的差异性。其中,调控主体与规
制主体是主导者,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