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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合同的写作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28 10:15:34

‘壹’ 经济合同的形式有几种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举正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主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誉者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庆答薯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贰’ 合同协议的书写格式

合同与协议书在我们生活中现在越来越重要了,甚至我们的口头协议也是属于合同协议,下面是我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本的书写格式,欢迎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合同协议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依此说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是具有财产关系的民事合同,不包括身份关系的合同。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经济实力等优势地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②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③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④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二、合同协议的书写格式(以经济合同为蓝本)

(一)标题

经济合同的标题,应明确标出合同的性质。如购销合同、预购合同、供应合同等。

(二)签约双方名称

在正文之前写明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要使用全称),然后用括号分称甲方、乙方或买方、卖方。

(三)正文(分析例文1、2、3)

这是合同的主体。正文开始,先写订塌弯虚立合同的目的或根据。然后再逐条写明双方协议定妥的条款。这部分要注意条款完备、齐全,表述要准确、具体。其主要条款为:

1.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中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商品货物,也可以是劳务或工程项目,而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商品货物的标的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或代号、版号、商标等。

2.数量 经济合同的数量指的是标的数量。数量要使用通用标准计量单位。在写明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的同时,还要写明交货数量的机动的正负尾差和合理磅差。

3.质量 质量是合同标的产品或劳务的优劣程度。质量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产品的外观形态,如造型、结构、色泽、味觉等;另一方面是指产品的内在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闹大、生物的特征等。合同标的质量的技术要求标准,力求详细、具体、明确。一般情况下,有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按国家或部颁标准签约;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由双方协议定一个标准;有的质量一下定不了的,可以拿样品,交货时凭样品交货,这些在合同中都要写清楚。样品,必须在订立合同时由双方封存,以作为今后验收的依据。

4.价款或酬金 价金是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向对方所支付的代价。价金以货币数量表示,是经济合同双方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的标志。

5.期限 经济合同履行的期限,即合同议定的履行时间,是负有义务的双方按议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的条款。它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迟延履行的标准。

6.地点 指履行合同的具体地点。这是分清双方责任的依据之一。书写这一条款时,必须写明交(提)货、付款、验收或劳务的具体地点,要注意表述确切。

7.履行方式 指采用什么方法来实现合同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方式,购销合同中的提货方式,借贷合同中的还贷方式等。

8.结算 经济合同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并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允许预付货款的商品,订立合同时,必须要注意写清开户银行、账号以及结算日期、结算方式。要注明是先付款后交货,还是先交货后付款。

9.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中规定这一条,是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一方的制裁措施。它是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的一种手段,是实现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通过违约金反映的。违约金的数量,团燃可依据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商定,并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除上述主要条款外,产品的包装方法、要求,产品的验收方法,签约的时间、地点等也要在合同中写明。合同签订地是发生纠纷后确定管辖法院、仲裁机构的重要依据。

(四)结尾

结尾共有四项内容:一是注明合同附件;二是注明合同的有效期限;三是注明合同一式几份,交由谁保管;四是由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并写上签订的年月日。

三、房屋买卖合同为范本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写作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条款要齐全、完备。

2.合同条款的规定必须具体、明确、毫不含糊。

3.合同的措词要准确、严密、简练,没有歧义。

‘叁’ 经济合同的写作内容一般分为几个部分

一、经济合同一般分为四个部分。
1.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2.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3.违约责任;
4.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二、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3.货物运输合同;信凳码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4.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等。
签订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粗宏直至法律制裁。
经济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是政府或者由政府或法律授权的机构,或者一方或双方就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条件及其实现对政府负有义务,直接体现以政府意志表达出来的公共政策要求或其他公共利益要求,具有经济目的或经济内容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滑哪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肆’ 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是什么

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
1.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经济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职能部门或行业的管理规定,这样,合同的内容才可能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同时,合同的内容应是当事人意愿的共同体现。
2.经济合同的格式必须规范
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购买合同纸,也可按照示范文本格式自行印刷使用。撰写经济合同时,一定要按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进行。合同的撰写,要严肃认真,不得随意涂改。合同如有错误或遇到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时,应将双方同意的意见作为附件附上。如在原件上修改,应加盖双方印章。
3.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完备
必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条款来撰写。
4.经济合同的语言必须准确
不允许出现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句子或语言,以避免在合同的履行中出现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合同中使用的概念,当事人应该有一致的理解,忌用模糊概念,以防歧义产生。经济合同的语义应该准确,应避免使用“希望”、“尽可能”、“争取”等模糊性用语,不说空话、套话。经济合同的数字应核对无误,金额应大写。同时还要注意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防止句号、逗号用错或点错而造成不必要的纷争或造成损失。

‘伍’ 经济合同的结构写法

《基本建设合同》、《粮食定购合同》
标题的下方应标明合同编号
在表格式合同中,签订日期和地点也可放在标题的右下方,与编号上下排列,用小一号字体。
订立合同双方名称及代称
正文
引言:合同的开头,主要写目的和依据。
“为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引言可部分省略或全部省略
主体:指合同条款。
必备条款(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与方式,验收,结算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他条款
合同文本的份数及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送双方上级主管机关存查。”
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执行的起止日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期作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至××后终止。”
附件说明:有附件,注明合同附件的效力。
“本合同附件、附表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附表均写在合同条款的最下方。
注明附件名称、序数和份数。
结尾
落款:双方单位全称和法人姓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双方代表签字。
如需审批,需写双方主管机关和签证机关的名称并加盖印章。
数额较大、周期较长的合同还要公证。
日期:签订合同日期。
附项:日期下写合同当事人的地址、邮编、电挂、电话、图文传真、银行帐号等。
拟写合同的注意事项
格式要规范
条款要完备
文字要精确
练习
合同语言须准确、周密,以防止产生歧义,造成纠纷。请指出下列合同语言中不确切的地方,并加以修改。
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原木,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为“直径50厘米以上”。
某合同中规定:“交货地点:北京。”
某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写道:“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5%的违约金。”
某技术合同的“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写道“项目开发经费十万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汇出三万元;乙方交付开发成果鉴定证书后,甲方付清全部余款并汇入乙方开户银行帐号。逾期不付,将按加息20%收取滞纳金。” 合解字第 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
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有效合同要求当事人、经办人和代理人的资格要合法;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下列四个要件:经济合同当事人、经办人和代理人的资格要合法;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当事人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必须完备。
具备了上述四个要件的经济合同,为有效合同。但现实生活中,这种从内容到形式都十分完备的合同是不多见的。对于那些为数众多、要件残缺的经济合同,其效力应如何确认?
一、经济合同当事人、经办人和代理人的资格要合法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合同。”可见,经济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也就是主体要合格。这是经济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同时具备了法人的上述四个条件的社会组织方能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反之,凡是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社会组织就不是法人,即不具备法人资格,虽然可能具备其他主体的条件并以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来签订经济合同,但是不能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如果他们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属经济合同主体不合格。应当确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
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也就依法取得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可以在国家允许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如果未经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即以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 上述经济合同当事人在具备法定主体条件后所答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就必然有效呢?这里还有一个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经济合同无效。因此,经济合同当事人只能根据批准业务范围,或者依法享有的组织活动的范围签订经济合同。凡是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经济合同都是无效合同。这已经为中国现行法律所明确规定,也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惯例。《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是强制性规范,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经济合同当事人如果违背其宗旨或擅自改变或扩大其经营范围就会导致合同无效的后果。经济组织之所以要在其经营范围内进行经济交往,签订经济合同,是因为企业的经营范围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条件和原材料的来源。经济组织超出这个范围订立经济合同,那么就会使合同的履行得不到可靠的保证,妨害交易安全。如果企业需要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必须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在未办理必要的法定手续前,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而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属无效。
如果经济合同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经办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法定资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经济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代理人、经办人的资格。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但是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的经办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签订经济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授权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或者授权证明中明确当事人双方名称、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且#应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约。被委托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的经济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应当由代理人自己承担。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答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当作具体分析:
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或者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经济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2、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确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当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不予承认,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二、经济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的内容合法指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我认为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中国司法实践认为,确认非法合同无效是指“对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依法确认无效,而不是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任何合同都无效。对于违反非强制性规定的一般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一般并不必然无效。”如果任意扩大法律法规的范围,将各个部门、各个地方所制定的各种文件均作为确认合同效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来对待,则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动中处处陷阱,行政干预法力无边,当事人寸步难行。各国立法都确认了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的原则。中国虽未采用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概念,但是确立了社会公益的概念。《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经济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要遵守这一规定,否则,如果经济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确认该经济合同无效。因此,经济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经济合同是否有效的决定性要件,它具有排除其他一切有效要件的效力。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确认合同的效力时,要特别注重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并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审查合同的标的是否违法。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中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对工商企业所经营的品种和范围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违反,否则,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比如,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买卖毒品。如果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而且还要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合同的标的是人们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关键,经济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其次,要审查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的内容是否违法。例如:合同标的质量标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的规定,价格条款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等等。合同主要条款中若有某一项条款违法,那么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精神,合同主要条款中有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果该条款涉及合同的本质,则整个合同无效;如果不涉及合同的本质,对其他条款的效力也有影响的话,则该条款规定的内容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在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中,一般说来,如果合同的标的涉及合同的本质,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而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不涉及合同的本质,因此,其中某一项条款违法只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再次,对为达到非法目的而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问题。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经济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这种合同又称“隐匿合同”。这种行为就其外表看是合法的,但是外表行为只是达到非法目的的手段。这类经济合同,其形式是合法的,但却是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因而也应确认其无效。
上述三个方面不是孤立的,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如果把它们综合起来加以分析,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就比较容易确认了。
三、经济合同双方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这一原则的精神,在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违反这一原则的经济合同是屡见不鲜的,例如: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一方乘对方急需而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等等。这些合同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志,但由于违背的程度不同,因而在确认其效力时,也应区别对待。具体说来:
1。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经济合同无效。这类合同,有的是在签约主体、履约能力或标的质量等方面故意制造假象或有意隐瞒真相,使对方受骗上当而订立的合同;有的卖方用在市场上购得的合格品冒充本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品,以此为样品欺骗购货方,搞欺诈合同;有的凭借其特有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权利,对业务上依附于它的企业以中断“援助”、停止加工或撤回技术人员、设备等手段相要挟而签订的“霸王合同”;还有的是上级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手段硬性推销滞销、残次商品而与下级单位签订的“老子合同”等等。这些合同尽管欺诈或胁迫的方式不同,但都从根本上违反了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完全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因而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2。对重大误解和乘人急需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应根据受害方当事人的申请确认无效。所谓重大误解而签订的经济合同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本质条件发生误解而签订的经济合同。所谓乘人急需而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的某种急迫需要而强使对方违背本意接受非常不利的条件,而使自己从中获得较大利益的经济合同。这两类合同是否有效所以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就在于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发生重大误解,是否乘其急需而又违背其本意,人民法院或合同管理机关是无法断定的,只有当事人一方自己提出并加以举证,方可加以确定。人民法院和管理机关在处理这两类案件时,对构成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条件要严格掌握。一般说来,误解只有在涉及合同的本质时,才能构成重大误解;同样,显失公平只有超出法律许可程度,才会导致合同无效的结果。如果只是一般误解或在法律许可限度内不甚公平的经济合同则不宜认定为无效。
四、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履行法定的手续
《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对经济合同应具备的形式和应履行的手续都作了必要的规定,一般说来,经济合同应当条款齐备,责任明确,采取书面形式(即时清结除外),对于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还要求履行公证或鉴证手续。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效力应如何确定呢?有人认为绝对无效,也有人认为原则上有效,只是效力不完全面已。对于上述观点我不敢苟同。我认为对经济合同形式要件的审查,既不能脱离法律的规定,也不能忽视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对于不合法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原则上应视为无效。否则,规定合同的形式要件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合同的四个有效要件,但由于这四个要件在合同效力问题上所起的作用不完全相同,因而遇到具体案件时,则要认真分析,一般说来,除内容违法这一要件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外,其他三个要件对合同的有效与否都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违反这三个要件之一的,只能说合同原则上无效,而不能说合同一律无效。

‘陆’ 制作经济合同的一般规律与要点

制作经济合同的一般规律与要点

引导语:在动手起草合同之前,首先,应了解交易结构、商务背景和所要达到的商业目标。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制作经济合同的一般规律与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制作流程

合同的制作流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前期准备。

在动手起草合同之前,首先,应了解交易结构、商务背景和所要达到的商业目标。例如:此次交易当事人有几老岁方;交易各方的交易身份;各方当事人之间其他经济或法律上关系的存在状况;签约能力的具备状况;交易当事各方的优劣势情况;委托人或本公司所欲达到的远期和近期目的等等。其次应明确合同交易的要点,可以通过清单、目录或概述的方式进行,这可以弄清合同的重点有哪些。这样可以基本确定各方在合同中地位,以及将要起草的合同的侧重点。再者,须推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态度。另需确定各方当事人须签署多少合同或合同附件以明确和调整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合同或附件之间内容的衔接与搭配问题。

第二个阶段:起草合同。

起草合同是制作合同的一个非常关键的过程。首先应是确定合同的总体框架以及按逻辑顺序列出相应的标题;其次是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在相应标题下填写特定的交易内容——此时可参照有关范本,但一定要注意一般与和具体的联系与区别:范本考虑的仅是一般情形,没有考虑交易的特殊环境以橡燃及当事人的特殊要求。

第三个阶段:校梁含虚对定稿。

合同初稿制作完毕后,首先应核实合同的段落序号和标题序号是否正确;其次应自行阅读一遍;若与届期仍有闲时,最好将其放置一旁,过一段时间后再阅读,进一步查找问题;最后应及时修改初稿中所发生的问题及补充遗漏的相关内容。此时,如是保存在电脑里,则应注意将初稿和最终版本相区别。

二、合同制作的主要内容

一般而言,合同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合同首部、合同的前言部分、合同的实质部分、合同的尾部。

(一)合同首部。合同的首部一般应该包括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电话、传真)等事项。当然因为在合同的尾部还会对上述事项再次记述,因此在开始部分记述的可以相对简略。但这里的简略是指记述的事项可以简略而不是所记述事项的内容可以简略。如可以省略当事人的地址,但如果列明当事人地址,则该地址必须详细而准确。

(二)合同的前言部分。这里是合同双方对合同签订背景、原因、目的等事项的说明,一般在这部分记述的内容因为不直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而不会直接发生法律效果。但在合同前言中之所以陈述合同目的,是有一定作用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如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假设在合同前言中明确了合同目的,则可避免将来费时费力地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陈述该合同的目的。

(三)合同的实质部分。实质部分是合同的最重要的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通过其进行约定。不同的合同,其实质部分的内容各不相同,现以经销合同为例,实质部分应包括:

1、定义条款。将合同中提及的术语进行解释,如果需解释的术语不是很多,则可直接在此进行解释,如果需解释的术语比较多,建议将术语的解释单独作为合同的附件,此时可表述为:“除本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本合同中所有相关术语的定义详见附件”。

2、陈述与保证条款。陈述主要是对一方知悉而对方不易核实的事实陈述,例如,该方签约人是否得到授权,签约行为是否合法,该方是否有其他债务,等等。保证主要是保证将来实施某些行为,例如,供

应商保证其所授权经销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并有权授权他人经销该产品等。

3、经销权的授予条款。这里主要是明确供应商授予经销商在何地、何时销售何种指定的经销产品,是独家经销还是非独家经销;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是否可以在该区域内向第三方供应经销产品,供应

商是否保留向区域内最终用户直接销售经销产品的权利,经销商是否可向区域外任何非最终用户销售经销产品等。

4、经销产品的一般情况、数量和质量条款。

5、经销产品的库存和供货方式、运输条款。

6、经销商的经销条件和义务条款。

7、货款的单价、总价及结算条款。包括如何对已销售的数量进行统计、货款如何支付等。

8、售后服务条款。

9、合同的有效期条款。在经销合同中应明确,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尚未销售出的经销产品如何处置,包括经销商是否还可以继续销售、供应商收回时,应以何种价格收回或供应商是否有权要求该经

销商将经销产品以特定的价格向其他指定的经销商销售等等。还应约定如某一方需续展合同时,应履行何种程序。

10、合同的解除条款。在这里主要是约定在何种情形出现时,一方或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包括双方提前解除的程序、后果,以及对库存产品、经销资料等的处理。

11、违约责任条款。一般性违约条款对合同双方是同等的(如约定: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在违约责任条款中也可约定损失的赔偿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违约的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约定了赔偿范围,违约方就得在合同中明确列明的损失范围内进行赔偿。因此,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12、不可抗力条款。主要陈述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和后果,同时应约定当遇到不可抗力时,应如何告知对方,并应采取何种措施以使合同的损失降到最低。

13、保密条款。

14、合同附件条款。合同附件,一般理解为附于合同后的文件,其作用应为对合同的某部分内容进行说明,若合同当事人意图赋予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本身相同的法律效力,应该在合同中用专门条款说明。

15、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实际上是合同双方的一个新的意思表示,在具备法定成立条件时新协议即成立。协议双方应该对补充协议的制订程序作出明确约定,并明确当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何为准。

16、争议解决条款。主要是明确当发生争议时,各方可采取的解决途径。如果合同当事人决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则最好在合同中制订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如决定采取诉讼方式,亦最好在合同中明确所选择的依法有管辖权的法院。

17、合同的生效条款。一般在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以当事人各方在合同正式文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时间作为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使用的表述为: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另外,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还可选择在某种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当事人需要使用合同生效条件时,一定要对该条件明确约定。

18、通知条款。主要是约定双方之间的往来文件以何种方式进行,如何视为通知的送达,以及通知何时生效等。

(四)合同的尾部

合同的尾部一般约定为:签约主体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日期、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栏。合同的最后部分看起来只是个形式问题,但实际上它的内容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如合同的签约日期,在合同关系中表明了合同的成立日期,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日期也是合同的生效日期,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开始受合同义务的约束。并且在以固定期限为合同有效期的合同中,时间的计算也从合同生效日开始。

三、制作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在制作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填写清楚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同时应确定他们的简称,且在整个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应使用同一称谓,以免出现因称谓的不一致而导致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的混乱。

2、在起草每一段内容时,应注意相关联内容的集中,以及与有关标题的相对应。对于在书写时随时想到的一些条款或问题,应记录在稿纸上,然后在书写到相关条款时将其添加进去即可。

3、不要使用那些可能产生歧义的词语或可能产生两种以上解释的句子,例如“乙方承诺文字、图像的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该表述有两种解释,即该差错率可解释为文字和图像两者的总差错

率,也可解释为文字或图像的差错率各自分别为万分之三。

4、书写资金等数字时应采用中文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的方式,例如:人民币叁仟(3000)元,这将减少一些无谓的错误,并可避免被他人擅自修改数字。

5、书写有关期限时,应注意时间的一致,例如约定:租期为3年,若你需特意强调日期,则可继续书写:即从2015年3月3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

7、用词必须前后一致,例如在一份合同中,第一次陈述交易的标的为“商品”时,则在以后提到该标的时,均应将其称为“商品”,而不能一会称为“产品”,一会又称为“货物”、“设备”等。这对于任何场合都是适用的。

8、当你希望列举一些事项,但又担心有遗漏时,可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例如:“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误工费、差旅费、通讯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这样可以比较全面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9、书写合同一定要简明,不要追求文字上的华美或法言法语,以免造成阅读困难和理解上发生争议,如果一份合同简明得连一个外行人都能理解,那将是一份很好的合同。

10、在合同内容确定后,各方当事人签署时应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来签署,因为这样可以分辩出哪个是合同原件,哪个是复印件,而若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签署,则比较难分别原件与复印件;同时,签约各方应在合同的每页上都签字,这样可以避免有人怀疑合同签署后被更改过。总而言之,一份制定得相对完备的合同,可以使业务工作能顺利开展,且可避免很多可能出现的纠纷,以及当纠纷发生时,有利于及时公平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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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经济合作合同形式种类有哪些

您好!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戚兄脊容的外部表现,是合高渗同内容尘闷的载体。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的内容。
(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的形式。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推定形式,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作出一定或者指定的作为作承诺,合同成立。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捌’ 经济合同标题的写作通常可以采取哪五种形式

标的: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数量、质量。
价款、酬金,就是取得标的一方所给付对方的代价。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Economic
contract),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或消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
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衫庆知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差咐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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