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信用
所谓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间、单位之间和商品交易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信誉构成了人之间、单位之间、商品交易之间的双方自觉自愿地反复交往,消费者甚至愿意付出更多的钱来延续这种关系。言不信者,行不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信用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供人使用的一种媒介。
信用是指我们过去的履行承诺的正面记录,它还是一种行为艺术,是一种人人可以尝试与自我管理的行为管理模式。
信用含有信任和借贷两层含义,分为社会学和经济学范畴,信用的这一本质内涵,决定信用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信用具有社会性
首先,信用的社会性体现在社会心理因素上。信用是以信任为前提和基础的。对受信人的信任实际上是授信人此橘对信用关系所具有的安全感,它是一种社会心理因素,因为安全感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依赖于受信人的资信,取决于授信人的理性判断,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现象。
其次,信用体现一种社会关系。信用不仅是个体行为,而是发生在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千上万的授信人和受信人发生信用关系,行为主体时而是授信人,时而是受信人,身份在不断变换。如银行在吸收存款时,是受信人,与存款客户发生信用联系;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则为授信人,与贷款客户发生信用联系。这充分体现信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随着信用的发展,信用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愈加丰富,信用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也愈加复杂。在现代社会,信用关系逐步深入到社会生活每一个角落,尤其是经济领域。可以说,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是由错综复杂的信用关系编织而成的巨大社会关系网络。
最后,信用的社会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时代的发展,信用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不同的时代,信用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人们对信用有着不同看法。在当今社会,传统的信用观念发生了急剧变化,人们对信用的理解不断深化。信用前所未有地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关系。
2、信用的伦理和文化特征
信用属于伦理学范畴,体现为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准则。信用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仅仅是一种交易方式,它更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价值观。诚实守信得到社会的推崇和信任,失信则将受到谴责和孤立。当人们都认同并遵守这种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时候,社会信用环境就会优化,失信的行为就会减少。
就信用的文化特征来看,不同的文化背景对信用具有不同的理解。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借债始终被认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人们常常将债务称为“饥荒”,即只有到了饥荒的时候才可以借债。在消费上,将‘“寅吃卯粮”视为“恶习”,主张禁欲节俭和量入为出。在西方文化背景下,情况则大为不同,人们对透支习以为常,超前消费成为普遍现象。尽管信用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诚森神团实守信”是人类普遍认同的美德,但是,不同的文化对信用的理解存在差异,体现出信用的文化特征。
3、偿还和付息是经济和金融范畴中的信用的基本特征
经济学和金融学范畴中的信用,其基本特征是偿还和付息,即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借贷的条件是到期要按时偿还本金,并支付使用资金的代价——利息。在这里,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而改变了资金使用权。首先,通过信用方式融通资金,促成了资金的再分配和利润率的平均化。生产资金固定在特定的自然形态上,只能用于一定的用途,不能自由转移。但闲置的货币资金都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聚集起来投放到任何产业,使资金在各产业之间进行再分配,从利润较低的产业转向利润较高的产瞎败业,因而促成了各产业利润率的平均化,并自发调节着各产业间的比例关系。其次,信用加速了资本的集中和积累。大资本通过银行信贷的支持,使其在竞争中加速了对中小资本的吞并,使资本更加集中。同时信用把各企业零散的、用做积累的利润汇合为巨额货币资本,用于支持追加资本扩大再生产的企业,加快了资本的积累过程。最后,信用可以节省流通费用,加速资本的周转。信用工具的广泛使用,节约了现金流通及其相关的各项费用,也加速了商品的销售过程,节省了商品保管、运输等费用。
信用的这一特征与信用的社会性、信用的伦理和文化特征紧密相关,资金融通存在一定风险,以信用方式融通资金的风险更大,授信者不仅要考虑能否获得相应的利息收入,而且还要分析本金能否收回的风险。由于授信在前,收回本金和获得利息收入在后,期间要经历或长或短的时间。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获得利息收入,授信者势必要在授信前对受信主体进行资信评估,对于资信好的企业和个人,才敢于提供资金融通,而对于资信不好、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则不能提供资金融通。由此可见,作为社会道德范畴的信用是作为经济和金融范畴的信用的基础和前提。这也说明,为什么在社会信用环境缺失的情况下,信用资金规模会出现萎缩。
修尔信信用修复
‘贰’ 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金融信用,即提供贷款和造成负债。 在很多场所,金融信用也可以指借款方清偿债务的信誉度和能力。 “信用”是一个纯社会经济学定义。 其表明使用价值互换落后造成的活动,主要反映在商业环境里,金融行业和流通领域里应收帐款,银行信贷等交易行为。
拓展资料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限于篇幅,本文仅从法律角度提出若干建议。
1、尽快建立包括信用记录、征集、调查、评价、中介等内容的完整、规范的金融信用法律主体框架。
首先,应界定政府在建立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总的来说,政府对金融信用的构建不宜介入过深过细。因为从根本上慧梁说,金融信用需要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携手共同创造,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是由市场经济内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观臆造的,积极的干预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消极干预可能留下严重后果,只有当信息不对称产生市场失灵时,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预市场,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但是,在中国政府主动导型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先由政府进行有关信用记录,征集调查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出来,进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则进行监管工作,关键点就在于,政府改变“运动员”身份,只作“裁判者”和“执法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打破垄断,消灭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程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且在提高社会伦理道德,增进信用以及约束交易关系等方面发挥信用。其次,培育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产生、发展。
由于政府不宜过多参与信用建设的工作。因此作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服务的“第三只眼”的信用中介机构将发展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信用中介活动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信用咨询、评估人员都应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从法律上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于中介机构的管理应以自律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为辅,这样有利于宏轿中介机构保持他们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发挥其在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会信息成本和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
金融信用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主体在金融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
(1)征信法。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含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具体而言,就是建立企业资信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不了解,因此需要有关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以资决策。
企业、个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银企合作为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础。中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税务、保险、银行、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调查的范围、程序以及传播方式、对象及时限等问题。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在开展征信活动中可能触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信用控制法。信用交易往往涉及到时间间隔,因此容易产生全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信用控制法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技蔽碧肆术的飞速发展,经济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动中范围更加广泛,加速了资源和要素的配置与流动。互联网虚拟市场通过虚拟空间构建的关系进行交易,在网上,金融信用关系正突破地域性限制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来,逐步成为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
由于虚拟交易空间里交易双方的身份模糊化,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多维化。所以急需网络金融资信管理向制度化法律化迈进,以防网上金融诈骗行为。同时,由于网络纠纷是新的法律现象,知识产权法、税法、广告法等也需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三是建立网上资信数据,建立有效的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谁有信用,谁没有信用,并依此信息决定扶持谁,制约谁。
3、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企业、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对于一切以利益为导向的“经济人”的制约,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抓住一个“利”字。只有通过利益导向——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激活企业、个人的守信行为。
失信惩罚机制实质上是增加失信的成本,使市场主体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中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没有形成体系,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惩罚制度,同时完善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将官员政绩考核和企业逃废债务的失信行为联系起来从根本上阻断地方政绩考核的“利益驱动”。
‘叁’ 信用的特征和本质是什么
一、信用具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3点。
1.信用具有社会性
首先,信用的社会性体现在社会心理因素上。信用是以信任为前提和基础的。其次,信用体现一种社会关系。信用不仅是个体行为,而是发生在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最后,信用的社会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时代的发展,信用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2.信用具有伦理和文化特征
信用属于伦理学范畴,体现为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准则。信用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仅仅是一种交易方式,它更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价值观。就信用的文化特征来看,不同的文化背景对信用具有不同的理解。
3.信用在经济金融范畴中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经济学和金融学范畴中的信用,其基本特征是偿还和付息,即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借贷的条件是到期要按时偿还本金,并支付使用资金的代价——利息。在这里,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而改变了资金使用权。
二、信用的本质,可以从4个方面进行阐述。
1.从伦理道德层面看
信用的本质是:纳旦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
从伦理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信守诺言”的一种道德品质。
2.从法律层面来看
信用的本质含两层: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凡“契约”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的,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
《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法》哗拦中要求“当事人对他人诚实不欺,讲求信用、恪守诺言,并且在合同的内容、意义及适用等方面产生纠纷时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合同”。
3.从经济学层面看:
信用的本质是:“借”和“贷”的关系。信用实际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时间内获得一笔钱的预期”。
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够实现其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向受信人放贷,并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够回流和增值的价值运动。
4.货币角度
在信用创造学派的眼中,信用的本质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信用;信用创造货币;信用形成资本。
(3)经济学中什么是信用扩展阅读
信用的基本作用,主要包括5各方面:
1.信用促进了资金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借贷,资金可以流向投资收益更高的项目,可以使投资项目得到必要的资金,资金盈余单位又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通过信用调剂,让资源及时转移到需要这些资源的地方,就可以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运用。
2.加速资金周转,节约流通费用。
由于信用能使各种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并投放出去,使大量原本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资金运动起来,这对于加速整个社会的资金周转无疑是有巨大作用的,并且利用各种信用形式,还能节约大量的流通费用,增加资金生产投资。
3.信用加速了资本积聚和集中。
信用是集中资金的有力杠杆。信用制度能使社会闲散资金集中到了少数企业中,使企业规模扩大。
4.信用有效地调整着国民经济。洞芦扰
信用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表现在国家利用货币和信用制度来制定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利用各种信用杠杆来改变信用规模及其运动趋势,从而调整国民经济。
5.信用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与扩大。
参考资料:网络—信用
‘肆’ 什么是信用
1.信用指的是用户信守诺言获得了别人的信任,这种信用不断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是很有用处的。当用户急需用钱的时候,可凭借着个人良好的信用去银行进行借贷,等到了还款期限时借款人主动的偿还本金和利息。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个专门记载个人信用的东西,就是个人信用报告,其中专门记录了个人的贷款、信用卡情况等。
2.信用指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又或者是不同单位间的交易、枝闭猜商品买卖达成时自动形成的一种互相信任的关系。信用,在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上是非常普遍的存在,正因为有了信用,人与人之间、单位之间、国家之间才会自愿进行交易,并通过双方良好的信誉度,而达成更长久的交易关系。在人际交往中,往往都不能态渗离开信用,万事有信用作保障,交往交易才能持续稳定发展下去。
3.信用在《辞海》中有三种释义:一是信任使用;二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信用的解释是:提供信贷(Credit)意味着把对某物(如一笔钱)的财产权给予过渡,以交换在将来的某一特定时刻对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笔钱)的所有权。《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一般认为,信用是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紧密相连的一个经济概念,指经济交易的乙方在承诺未来偿还的前提下,另外一方向其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为。
4.在日常生活中,信用、诚信和征信常常被混淆使用,但是三者存在明显的区别。诚信属于道德层面的概念,是人们对事物自律性的主观意识。它既是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一种道德规范,也是反映人们社会修养的一种道德品质。诚信与否,是一个人主观上的行为,只能进行道德层面的定性判断,难以定量评估。
5.信用属于经济学范畴,是商品生产、货币流通、市场交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既是市场主体的一种理猛型性行为,也是一种能力体现,可以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预测。
6.征信的本质特征是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决策参考意见,既不是诚信,也不是信用,仅仅是客观记录市场主体过去的信用信息并帮助预测其未来是否履约的一种信用信息服务活动。
7.三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诚信是社会信用形成的基础,而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又离不开征信活动。诚信和信用是目的,征信是实现目的的重要手段。
‘伍’ 如何理解信用的含义信用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经济学中所说的信用是指经济活动中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扒悔的运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信用具有以下特征:
(1)信用是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信用这种经济行为是以收回本金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偿还为义务的取得;是以取得利息为条件的贷出,或以支付利息为前提的借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贷行为受等价交换原则的约束,即借贷必须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2)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一般的商品与货币相交换的过程中,卖者卖出商品取得货币,买者让出货币取得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对等交换的。当这一行为完成时,双方不存在任何经济上的权利与春拦正义务。在信用活动中,一定数量的商品和货币从贷者手中转移到借者手中,并没有同等价值的对立运动,只是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让渡,没有改变所有权。当贷款者将货币支付给借款人的时候,并不像商品交换关系那样意味着衡芹两者关系的结束,而正是两者关系的开始。只有当本息得到偿还后,才是两者关系的结束。
信用的本质就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借贷行为发生后,借方是债务人,有付款的法定义务;贷方是债权人,有要求付款的权利。
‘陆’ 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与日常生活和道德规范
1、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指:
信用的含义就转化和延伸哪伏为以借贷为特征的经济行为,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它既区别于一般商品货币交换的价值运动形式,又区别于财政分配等其他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是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
信用这个经济范畴是指借贷行为。从逻辑上推论,私有财产是的出现是借贷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这种经济行为的形式特征是以收回为李悄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运旅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
‘柒’ 金融学里的“信用”和日常生活中的信用与什么联系谈谈你的体验。
金融学里的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体现着一定的经济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信用一词有信任、相信、恪守诺言的意思。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指以一定的经济标的物为内容,以借贷为特征的经济行为。
拓展资料:
1、金融专业主要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工程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中央银行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统计分析、投资银行学、国际结算、市场营销、金融法、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期货与期权等。
2、金融学一般主要学习的重点就是经济学、财政学、银行学、金融产品等各项财经相关的理论知识,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还要接受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比如分析、预测股票和外汇价格的变动,掌握时机买卖证券赚取利润的技巧等。 在金融学的培养中,毕业生往往具备着全球视野,他们在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之余,还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能胜任银行拆派、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
3、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主要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相关的各种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货币的发行、投放、流通和回笼;各种存款的吸收和提取;各项贷款的发放和收宽姿回;银行会计、出纳、转账、结算、保险、投资、信托、租赁、汇兑、贴现、抵押、证券买卖以及国际间的贸易和非贸易的结算、黄金白银买卖、输出、输入等。旅巧贺借贷行为是指商品或货币所有者把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货币暂时赊销或贷放给需求者使用,借贷双方约定期限,由借用者到期偿还原价值并付给一定数额的利息。在借贷过程中,借贷双方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捌’ 信用是什么意思
信用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一事的言行而失掉。
言忠信而行正道者,必为天下人所心悦诚服。要有信用,信人也要信己。人人有信能使自己和他人的独立自尊得以实现。
做到言出必行,你的脊汪罩话才有信用。
年轻人不因一点小事而失去信用,因为是人生开头时期,留下一道小小的伤疤,“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正如伊索寓言--《狼来了》告诉了我们说谎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它即不尊重别人,也会失陵烂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
信用是指我们过去的履行承诺的正面记录,它还是一种行为艺术,是一种人人可以尝试与自我管理的行为管理模式。
在《新帕格雷夫经济大辞典》中,对信用的解释是:“提供信贷(Credit)意味着把对某物(如一笔钱)的财产权给以让度,以交换在将来的某一特定时刻对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钱)的所有权。”
《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
《货币银行学》对信用的解释是:“信用这个范畴是指借贷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后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信用”这个词已经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可能是人类认识中最为复杂、最难以捉摸的概念之一,“一些事物仅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在所有的这些事物中,没有哪一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从来不是强迫的,而是自觉自愿的,依赖于期望与担心这样一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争取而自行出现,又总是无缘无故地消失;而且信用一旦丧失,就很难完全恢复……信用非常类似于,而樱闹且在很多场合就如同是,人们靠管理国家的才智以及战场上的勇猛和指挥才能赢得的声誉与名望。精明强干的政治家与杰出优异的船长,会因为一些倒霉的偶然事件,一时失误或运气不佳而名誉受污,失去众人的爱戴,但是只要他有卓越的才能、真正的本领,名誉迟早是会恢复的。同样,信用虽然会暂时黯然失色,在困境中挣扎,但是只要它有可靠而坚实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够得到恢复。”对信用的真正含义的认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究,在通常意义上,我们至少可以从4个角度来理解“信用”。
从伦理道德层面看:信用主要是指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法》中要求“当事人对他人诚实不欺,讲求信用、恪守诺言,并且在合同的内容、意义及适用等方面产生纠纷时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合同”。
从经济学层面看: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够实现其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向受信人放贷,并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够回流和增值的价值运动。
‘玖’ 经济学角度的信用是指
经济学角度的信用是指:
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信用: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种借贷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偿还为条件的商品或货币的让渡形式,并且由于商品或货币的所有者暂时转让其对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承借着因此要付给一定利息作为补偿。
‘拾’ 在经济学中,信用是____的总称
在经济学中:信用是信贷行为的总称,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的让渡和转移。
信用是以偿还升念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如赊销商品拿笑察、贷出货币,买方和借方要按约定日期偿还货款并支付消茄利息。
马克思说:“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信用与商品买卖不同,商品买卖是商品价值与货币价值双向等量转让运动,信用是定期的单方面转让有价值物,到期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