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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3-03-24 20:37:38

‘壹’ 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住房是房屋共有产权人和国家按份共有的房屋,所以又叫“共有产权房”,具有回迁性质,供应标准是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与申请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间的差额等因素确定的。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贰’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大城市里面进行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也并不是很高,但是所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每个月必须要按时缴纳房租,不然的话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也导致很多人们经济生活水平下降,所以国家为了缓解这样的情况,出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必须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的。

在大城市里面进行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也并不是很高,但是所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每个月必须要按时缴纳房租,不然的话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也导致很多人们经济生活水平下降,所以国家为了缓解这样的情况,出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必须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以及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是应该要知道。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需要先到宝安的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具体如下:

1、宝安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宝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如果说想要去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自己应该要保证有工作,然后找相关的部门把所有的证明都给办理好了之后才可以进行申请的,对于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看了上面的介绍之后都应该已经知道了吧,有关于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是应该要去指定的相关部门才可以办理。

‘叁’ 经济房在哪里申请

经济房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按流程来申请,每个流程办理的地点都不同,下面详细为您讲解一下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去那些地方办理手续: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XX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肆’ 江阴2022年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汇雁城小区,该小区东至西外环路、南至芙蓉大道、西至葫桥村村道、北至毗陵西路。
核准面积内销售价为3800元/_,超面积部分市场价为5500元/_,房屋维修基金90元/_,装潢垃圾清运费3元/_。
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占地面积约18万平米,建筑面积约35.8万平米,建设24栋高层住宅楼,最低10层、最高32层,共3699套住宅房。

‘伍’ 姜堰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姜堰市农村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要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城镇户口【一户中只要有一个城镇户口即可】
二、夫妻二人月收入不得超过1500元
三、在申请人这一户口名下不得有第二套房产
四、申请人父母户口在农村,并且不是失地农民的;父母不可以作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附加申请人,一般链肢以一个小家庭为一个单位申请。

家里四个人最少可以申请到91平方以上的房子,目前姜堰经济适用房均价大约在2200一行乎个平方。本人不是专业人士,只是档唤悉知道一点皮毛,如要申请请到建设局或者行政审批中心咨询!

‘陆’ 经济适用房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向户氏庆闭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歼裂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在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

6、轮候。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顺序。

7、配售通知。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差扒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柒’ 2022年无锡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2022年无锡经济适用房在锡拖路以东、科研北路以南、怡园路以西、和风路以北地块内,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华新社区。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首握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者唯庆。具体标准按照无锡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山孙行。

‘捌’ 经济适用房去哪里申请

经济适用房在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在管理中心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规定如下: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玖’ 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社区居委会在三日内签署意见后报申请人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二)审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在五日内对申请人提供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送交其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在15日内会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四)公示:对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示。

(五)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所提异议进行复核,并说明复核情况。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予以审批通过确认其资格,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七)轮侯: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对取得资格的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和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轮候或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购房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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