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太原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迎泽区桃园三巷11号。
根据《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二条,太原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中国太原依法登记的常设仲裁机构。
本会设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仲裁庭的办案秘书,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会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秘书处经本戚漏会主任授权可以行使主任的职责。
本会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人士中聘任仲裁员,设立仲裁员名册。当事人应当从本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
本会设专家委员会。仲裁庭可以对重大疑难案件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专家委员会的书面咨询意见应当送达仲裁庭。
本会设纪律监察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案件进行监督、对仲裁员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纪律监察及对来信来访进行接待与处理。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案件的书面复审意见应当送达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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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二条,向本会申请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仲裁协议;
(二)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其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收到预收仲裁费用通知单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仲裁费用。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由本会决定是否准予。
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仲裁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或缓交申请未予批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仲裁费用御梁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第十镇仔运三条,受理。本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受理通知书、本会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送达申请人;认为申请仲裁的手续不完备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本会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送达被申请人。仲裁程序自本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
❷ 十堰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十堰仲裁委员会(英文兄掘缩写SYAC),于2003年3月由十堰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于同年7月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十堰地区唯一一家仲裁机构。十堰仲裁委员会专门从事民商事纠纷解决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属于非盈利法人,下辖郧阳、郧西、房县、竹山、竹溪五个分会,茅箭区、张湾区、丹逗渗江口三个办事处。另设有交通、物业、金融、保险四个仲裁调解中心。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仲裁员417名,由法律、建筑、贸易、金融、保险、物业、网上交易争端解决等领域的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是一支富有社会影响力和具有专业精神的专业化团队。十堰仲裁委设有两个非常设机构,一个是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为仲裁庭审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另一个是仲裁员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山尘脊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❸ 县级合同仲裁机构设在哪
县级一般没有商事仲裁机关,一般只有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机构,也就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前叫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一般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
❹ 经济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经济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1、经济纠纷找以下部门解决:
(1)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如果经济纠纷有调解仲裁协议的,可以到约定的调解仲裁机构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二、申请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
3、身份证明文件;
4、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❺ 苏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
一、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电话:69820361
二、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虞山镇新颜路215号
电陪迟派话:52790906
三、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杨舍镇华昌路港城大厦辅楼
电话:58122617
四、太仓市芦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城厢镇柳州路38号 电话:53571244
五、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玉山镇前进中路305号
电话:57550194
六、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开平路300号
电话:6395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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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旦扒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❻ 武汉市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武汉市各劳动仲裁机构地址
1.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723671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楼一楼
地铁:地铁2号线洪山广场站E出口步后800米
2.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5785556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滚吵大厦
公交:可乘坐575路、507路、535路、527路、294路、9路、803路、705路、561路到新华路协和医院站下或者取水楼站下步行大约520米到达伟业大厦;可乘坐807路、592路、605路到江汉北路新华路口站下步行200米到达伟业大厦
地铁:可乘坐7号线到取水楼站A1出口,步行680米到达伟业大厦
3.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2716957,8271672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麟趾路50号
公交:解放大道劳动街(公交站)4路、24路、60路、502路、508路、516路、524路、532路、534路、549路、605路、60路、610路、712路、807路
地铁:武汉地铁1号线或7号线三阳路站
4.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5709866,85709020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江汉区人力资源局后楼3楼
公交:公交车天门墩路香江新村站534路、610路、46路。长江日报路地铁菱角湖站563路、809路、207路、522路、610路
地铁:地铁三号线菱角湖站D出口
5._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3631920,83631983,83631963,83631970
地址:武汉市_口区建设大道14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1、505、506、550、560、602、812路双墩站下车前行70米,公交377路汉西侧路下车右转281米
地铁:地铁三号线双墩站下C出口
6.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4873466,84870315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二合村51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坐各路公交车至汉阳大道红光路站下车
地铁:可乘地铁4号线至五里墩站下车,A出口前行200米前行左转
7.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8936719,8893671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16路、514路、530(内环)、542路、539路、566路、578路、607路、804路公交车到武昌区“解放路司门口”站下车,再往中山路方向前行约200米即到
地铁:可乘地铁2号线到积玉桥站下车,转乘514、804、607等路公交到解放路中山路站下车,再沿解放路往红巷方向前行约400米即到
8.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68865265,68865269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工业三路与红钢四街交叉口东南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芹扒·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795、201、551、807到沿港路青山公园站,沿红钢四街西行500米
9.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大首侍话:027-87385979,87397602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19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576、567、591、905、586、817、66路到珞狮路黄家湾车站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到街道口站,向珞狮路方向走15-20分钟
10.蔡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4949530,18062705297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2,5,6,267,H101等公交车至“公路局”站下车,再步行至蔡甸区人社局
地铁:乘坐地铁4号线,至临漳大道或蔡甸大街站再步行至人社局
11.江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7988499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化街42号社保大楼三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J6路到新烟草站下,马路对面社保大楼
地铁:乘坐地铁7号线到北华街站下,坐J6路到新烟草站下
12.东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83891493,83216472,83219926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东南100米两馆一中心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216路,621路,h82路,h93路,h81路
1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84737115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铁:地铁3号线到沌阳大道站
14.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61005861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百秀街249号劳动局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公交P7、P21路至百秀街质监局站下车
15.新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89357251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新洲区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邾城客运站乘公交218到卫计委站下车或乘公交216到太平洋保险公司站下车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67880282,65528187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301、373、·518、·536·、750·、786、·787、·913到光谷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
地铁:地铁11号线光谷四路站C出口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其管辖,或者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❼ 仲裁机构设置在哪里归哪里管
仲裁机构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所以大多数仲裁案件都被提交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着名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商会仲裁院,英国伦敦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研尔摩商会仲裁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2、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3、专业性仲裁机构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这类仲裁机构有:伦教羊毛协会,伦敦黄麻协会,伦教油籽协会,伦敦谷物商业协会等行业内设立的仲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启》第七十九条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不同。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诉争事由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因此,是否选择仲裁,由谁来进行仲裁都必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绝蚂如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由此可见,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以及谁享有仲裁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物芹协议。为证明当事人之间曾就仲裁作出约定,各仲裁机构一般都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其形式可以是合同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仲裁协议。
❽ 广西南宁有哪些劳动仲裁机构,都在哪里呢
南宁的培悉轮劳动仲裁j机构有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宁市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东革路办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范围:因劳动关系确认产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纠纷;因免职、解聘、辞职、辞职而产生的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引起的纠纷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等发生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后要知道的是滥用撤销权。配信企业因劳动争议造成的损失,不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相关的仲裁费用,还包括人工费、交通费、会议费、时间费等成本,并且有更重要的损失,即:由于公司败诉,势必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形成一定程度的反响,企业形象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