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知道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详细流程吗
经济适用房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具有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对象和销售单价,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这个是国家为了保障民生,而采取的一项惠民利民的措施。经济适用房使用行政划拨的土地,没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政府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售价。经济适用房相既满足了居住性,而且也满足了经济以及保障性。
经济适用房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一般要满足下面的条件才可以:
1、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要是家庭收入低的,这个具体的标准,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视情况而定。
3、申请经济适用房,所有申请家庭成员是当地户口,在当地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户籍3年。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当然这个面积也是不一定的,这个也是视情况而定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详细流程:
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
具体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如果结婚了的就要持配偶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并且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登记:申请人实时求实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按照所列备齐所有材料以及证明的文件,包括:收入和住房证明等。就可以上报房管局审核,就会一级级的进行复核。
公示:当以上的流程完成以后,当地的房管局就会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且评分,然后要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半个月的时间。
审批的办法:公式期间没有异议的,当地的房管局就会根据当地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进度以及申请人请购所得的评分,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然后同一批次的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分批次批准购: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2.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经济适用房申请方法如下: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
(二)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三)财产状况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需要向社会公布一次。最后,还需要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么一般是可以贷款的。而且经济适用房的贷款的操作过程,基本是与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的。一般情况经济适用房的贷款方式又有四种,分别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申请经济适用房要凭你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然后就可以到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了。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条件你可以到网上查找
4.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经济适用房申请要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经济适用房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
2、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3、财产状况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可以看出,对于财产状况的限制要视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而定。
4、家庭关系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5、优先配售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6. 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
(1)收入2730元/人月;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
(3)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7.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手续:
1、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
4、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5、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属于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
(2)未承租公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带什么?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
(1)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
(1)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3)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其中包括:
(1)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
5、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