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㈡ 被告请的律师不上心,对被告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怎么办
如果确实是律师失职,造成损失,可以起诉律师索赔。但要明白一个道理,打官司输赢,一是讲法律规定,二是讲证据。这两样有欠缺,那么就算律师说出花来,也是败诉。所以“不上心”这条,太模糊,究竟是玩忽职守,还是无能为力,性质是不一样的。
司法局明确规定,不许“包打赢”。因为决定输赢的是法律和证据,非人力所及。包打赢是不许的
㈢ 因律师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失误赔偿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中,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错误,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 悠关当事人重大利益, 在履职过程中应善尽合理注意义务, 否则律所应对律师过失履职所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务上, 法院对该损失的性质认定不一, 甚至避而不谈;采合同之诉和侵权之诉者难分伯仲, 导致法律适用混乱, 同案异判频发。因此,律师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该承担什么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