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上海离婚几年以后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随时可以!
申请经济适用房不看你是不是离婚的。
只要你达到标准就可以申请了!
而采购经济适用房的成功与否,不取决于申领时间的先后顺序。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核算机程序进行摇号排序,并依据排序先后进当选房专场选购住所。
当区房管局受理申领,区房管局受理申领,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有关复印件进行核对。经审阅契合条件的申领人,填写《上海市定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申领审阅表》;对经审验不契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领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契合采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告知书》。然后再公示10天
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契合条件的申领人家庭人员、收入、住所等状况在拆迁现场或地点大街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公示。
然后会对你所提供的资料就行审核
初审过程中,大街(乡、镇)住所保证安排将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户籍年限、住所面积核对,今后托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在45个作业日内完结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展开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所保证安排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复审阅查,随后展开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然后你就可以开始摇号选房了!
以上就是申请的基本流程了!
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安嘉律师事务所 !
② 离婚后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离婚析产后房子归男方,现在名下无房,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可以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③ 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无论 离婚 多久,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具体条件: 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二、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④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处理还能再次申请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但是很多网友会有疑问,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该怎么处理呢?离婚后个人还可以再次申请经济适用房吗?下面,我收集了一些相关房产知识,为大家一一解答。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但是很多网友会有疑问,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该怎么处理呢?离婚后个人还可以再次申请经济适用房吗?下面,我收集了一些相关房产知识,为大家一一解答。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首先,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是: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本市当年工资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其次,在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具体条件有: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
最后,集体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情况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处理
如果是婚前房产,离婚后归房产所有人;如果是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享受的实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解困房等政策性住房面积按全部面积核定。除政策性住房以外的房产,在产权证(或公证书)上明确属按份共有的,双方按各自份额核定面积;未明确或属共同共有的,夫妻双方均按全部面积核定。
如果离婚后想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确保离婚前未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并且在离婚2年后才可申请。
⑤ 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购。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在同等条件下,要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认购房对象和购房面积。4、购买程序买“经适房”分七步走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衍生问题:
廉租房怎么申请条件?
(一)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当地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二)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当地居住证;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缴纳社会保险;4、在当地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个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户籍属城中村的申请人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未享受任何拆迁安置补偿。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房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⑥ 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与离婚时间没有关系,具体应当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的即可提出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说明及申请流程一、经济适用房申请说明: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受理具体由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业务指导科负责。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的资格:1、为临沂市区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的居民;具体为以下派出所管理的户籍可以申请:①兰山区:东关街派出所、沂州路派出所、北园路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兰山路派出所、西郊派出所、五里堡派出所、金雀山派出所、银雀山派出所、站前派出所、桃花涧派出所、市场派出所、红端口寺派出所、育才路派出所、大岭派出所(俄黄路以东的村)、大学派出所、三和街派出所②河东区:九曲派出所、桃源路派出所、东兴路派出所、温泉路派出所、工业园区③罗庄区:盛庄派出所、双月湖派出所、罗庄派出所、沈泉庄派出所④南坊新区可以申请的自然村:桥坊、谢家宅、王岔河、赵岔河、中王庄、郭庄、中张庄、潦沟、前七沟、后七沟、东曲沂、西桥头、徐家屯、西曲沂、张家屯、孔官庄、西南坊、冉家屯、后皮庄、范家村、大朱夏、单家庄、赵庄、小朱夏、前明坡、后明坡、东南坊、蒋寨、前皮庄、中曲沂、七德、新赵庄、大官庄、三和街派出所小朱坞、朱高村、叶城子村、郑城子村、洪家店村、汤家屯村、乔家顶村、杏花河北村、杏花河南村、小杏花村、小里庄村、大里庄村、岳家坞村、双庄村、新官庄村、夏村、古城村、代城子村、刘庄村、前小寺村、后小寺村、陈城子村⑤经济开发区:临工工程机械厂和红日阿康的职工可以申请⑥高新开发区:开发区派出所2、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优先考虑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
⑦ 上海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必须满五年。 根据上海市经适房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⑧ 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离婚多久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法律并没有做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只需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和离婚多久没关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
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