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 | 新经济新规则
新经济降临,我们的世界正向一个高度科技化的全球经济体转型。新经济的三个特点:全球化;注重无形的事物(观点、信息、关系等);紧密地互相联结。所以新经济下的社会是一个深深植根于无处不在的网络的社会。
根据以往经济变革中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需要遵循新经济的新规则,所以,要学习并了解:1) 当前新经济环境下的的经济规则是怎么样的; 2) 在这样的经济局势下我们需要采取什么什么样的策略,也就是本书揭示的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
下图为本书的思维导图:
2、推动大众化的网络连接最可靠的方式是去开拓草根民众的力量,去网罗、连接最分散的底层力量。
3、任何过程,即使是最庞大费力的过程,都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集群思想来解决。这种集群的力量需要某些来自上层的指点才能充分发挥效能。 如果没有来自顶层的指导和管理,自下而上的控制方式会在面临很多选择时停滞不前。如果没有某种领导元素存在,下层的广大群众会在很多选择面前丧失行动力。 企业需要领导层监督的力量,社会网络需要政府的监管,技术网络需要标准和规范。
4、拓展滴底层力量的能力范围会比关注顶层的作用获得更丰厚的收益。在未来十几年中,新经济带来的巨大利益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对分权式和自治式网络的开发和利用。
1、网络拥有比我们现有投入大的多的价值,同时网络会鼓励成功者取得更大的成功,即回报递增,网络经济中成功是自我增强的。
2、网络的指数型增长是很奇特的,其长期的复合回报效应会经过一个迅猛增长的点。但是形成增长势头之前,需特别注意这个点。
3、追求成为在一个领域中的第一或者最好的,有时有效,但并不是一直都这样。网络世界中竞争的结果并不单纯由竞争者的实力决定,而是由细节决定,甚至包括被正向反馈成倍放大的运气。网络可以将微小的优点放大并锁定成优势。
3、新经济中,创新远比价格更为重要,因为价格只是创新的副产品。过去拥有创新的动力就是拥有了意义。现在,创造意义比拥有动力更为重要。
1、网络经济的价值来源于普及,在网络经济中,数量越多越充分,价值也越高。与工业时代的稀缺价值和饱和法则不同。
2、每当一个封闭系统开放,它就开始更直接地与其他系统交流,于是也得到了这些系统所带来的价值。普及效应的概念是要创造某种尽可能多的系统和标准来管理它的事物。一个事物接触的网络越多,它的价值越大。无论是一个发明、一家公司或一项技术,随着它参与的系统数量呈线性增加,它的价值呈指数增加。
3、网络经济充满了各种可能性,有巨大的丰富性。在所有复杂的链接中能够产生无数的新机会和相互作用,在网络里把握的机会越多,新的机会就能越快地出现。
1、价格不断趋于免费,网络经济里的最佳策略是先人一步推行低价。所有能被复制的东西,无论是实体还是虚拟的都遵守价格下降曲线,质量提高而价格下降。新经济中,知识和科技同时扩张,推高需求曲线,压低供给曲线。
2、我们的任务是制造新产品,然后推进其降价。即,要以比商品化更快的速度来发明新产品、新服务。最有价值的东西应该是那些普遍存在的而又免费的东西。要达到普遍存在成本最低的方法是免费。在低价免费面前,公司应该:把免费当作定价终极策略;核心产品免费的同时,高价出售其他服务;最重要的,遵循低价免费是为一项服务或商品最终免费做预演。
3、在富足的世界里,唯一稀有的资源是人类的注意力。免费赠送吸引人类注意力或思想份额,然后转化为市场份额,即先慷慨后财富。如免费APP的会员收费或附加功能收费。
4、推出“不完善”的半成品并不是降低成本的绝望表现,当客户比你聪明时,这是完善产品的最明智举动。如软件推出测试版。
1、个人忠诚从公司转向网络和网络平台,随着公司的命运和网络交织在一起,网络的完善变为更加关键。公司的繁荣与网络的繁荣紧密联系在一起,它的运行平台或运行标准如果能取得成功,公司就能取得成功。
2、网络经济中,公司主要的关注点已经从公司价值最大化转向网络价值最大化。每一个网络科技都遵循前标准期、标准期和植入期三个阶段。
3、网络经济中,每次交易所花精力越来越少,但建立这些交易间的共同准则所要花费的精力越来越多。随着非实体经济崛起,经济领域将建立更多的标准。
4、要繁荣,先建设网络,培育网络以达到最大化的繁荣。想要抬高你的产品,就抬高它所在的网络,想要抬高你的公司,就抬高它所支持的标准。
1、瞬息万变的年代意味着本地的成功不是全球的成功。一个公司可能达到高效的顶峰,但可能在错误的山上。诀窍是要选一个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领域来是胜出。在新经济中,不稳定、不均衡是常态,最优化不会持续太久,已经建立的领域会突然瓦解,新的领域会突然出现,被困在局部顶峰不可避免。
2、在山顶回退并不是反对完美,而是反对短视。因为若是聚焦于内部,特别是狭隘地执着于世界最好会让一个企业看不见新高点,从而消弱长期适应能力。一个公司要在自己的领域外广泛地探索,有时甚至要看看完全相反的领域。
3、一个公司能力越是综合,想要只通过微小的改变来转型就越难,成功的公司在高度变化的环境中更容易失败。适应多变环境唯一的希望是采取“臭鼬模式”,应支持边缘地带和临时隔离,想要最大的创新,先扩大边缘范围。在新经济波涛汹涌、快速变化环境中,只有反应敏捷、顺应变化、行动快递的公司才能成功。
1、随着电子环境不断延展,地域影响力在减弱,而空间影响力在增加,经济将占据越来越多空间。
2、网络经济需要中介,网络去哪,中介就会跟随到哪。而且,节点越多,中间人就越多。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是中介。因此网络经济推动中间市场的形成。它输送技术,促成中间市场,个人定制技术将不断加速。
3、在拥有业务前,首先需要一个人数不多不少、人与人互相交流的社区。网络经济调动了“爱好者部落”“信息达人”的力量,网络将他们粘合成为中间市场,最终会被商人或销售人员瞄准。
1、网络经济从改变进入到“流变”的状态,流变推翻既有事物,为更多创新的诞生提供温床。如果系统保持和谐与平衡状态,那么它最终会停滞甚至死亡。创新即是颠覆,永恒的创新即持续的颠覆。
2、网络充满骚乱与不确定性,真正的创新要足够与众不同,同时具有危险性。最优系统的特点是规矩少,临近混乱。系统中成员之间形成足够共识,他们互相约束以至于不限入无政府状态,但重复、浪费、不完整信息及低效率等弊病比比皆是。
3、为了延续创新,你需要追求持续的失衡。而追求持续的失衡意味着不能被颠覆吓倒,半途而废。网络经济中能够驾驭改变与差异的人将获得犒赏。
1、网络经济中,经济规则的核心是增进联系。然而信息充足时,对等关系取而代之。新型关系模糊了雇员与客户的界限,使公司与客户合二为一,呈现为一个整体。生产和消费合成一个动词:产消。现在生产者在消费,消费者同时在生产。
2、与客户建立更加亲密的关系、鼓励产消模式的拉动力,可以通过:创造客户想要的,记住客户曾经的偏好,猜想客户的偏好,最终改变客户的偏好。
3、谁拥有最聪明的客户,谁就能获胜。可以通过公司帮助客户学习、反转市场中信息通常流动的方向和凝集客户的集体智慧三种方法实现。鼓励客户互相对话,形成亲密团体和爱好者部落企业,将会培养更聪明更忠诚的客户,并且创造出更聪明的产品和服务。
4、信息青睐对等的客户关系,成功亦是如此。网络需要更睿智的客户。新经济始于技术,终于信任。隐私问题最能体现网络经济的机会与挑战。企业必须把隐私看作一种培养真挚关系的途径,而不是障碍。首要任务是修复信息的对称性,要激发信任,用户需要知道个人信息去处及能获得的回报。
1、经济财富的源头始于机遇,正是不断膨胀的机遇空间创造了持续发展的经济。每一个发明都意味着更多新发明,而从那些新发明中又会创造出更多新的可能性。被抓住的每一个机遇都会引发至少两个新的机遇。
2、不要解决问题,去寻求机遇。创造更多新机遇,比起优化已有的东西,能够使你收获更多。在未来,把下一件事情做对,比把同一件事情做得更好,更有意义的多。
3、对于任何人、组织和国家而言,他们要做的关键决定,不在于如何通过重复做一件事情来提高生产力,而在于如何协调机会的爆发,选择正确的事情来做。
㈡ 网络经济需要哪些配套政策措施
发展网络经济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所 陆峰博士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数字红利》指出全民要共享数字革命红利,需要加强“非数字配套机制”建设,包括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适应新经济的需求以及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应用,要让信息经济红利释放出来,也需要同步完善相应非数字配套机制,确保信息经济发展红利不被风险所抵消。
一、网络经济发展需要非数字配套机制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数字红利》报告认为数字技术能促进信息的搜索、匹配和分享,通过消除信息障碍、加强要素、革新产品,数字技术可以实现更加包容、高效和创新的发展。报告强调数字技术收益能渗透到经济的各个领域,互联网能扩大贸易、改善资本利用并且促进竞争,支持创造就业并且提高劳动者生产率,能够帮助政府提高能力且更高效回应民需。报告提出了数字技术的发展也会存在风险:缺乏法规监管会滋生垄断,不加强技术培训会导致更严重的不平等,没有问责机制会导致更强力的控制。报告建议建设人人可用、经济可行、开放安全的互联网。报告最后认为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加强非数字配套机制建设。
当前我国正直大力发展网络经济时期,网络经济发展不光是信息技术的推广、普及和深入应用,网络经济是对传统工业经济的一次全面升级,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当前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和服务手段滞后、信息素养跟不上发展步伐等问题,更需要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非数字配套机制。
二、当前发展网络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针对网络新业态监管的系统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产生了许多新业态,并且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重大的影响,然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难以跟上网络新业态的发展的步伐,缺乏系统性的监管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子支付、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共享和交易、网络安全等一些支撑网络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还空白,以至于相应的上层法律建立起来难度更大。二是行为时空分离、非面对面交易、网络协作分享等一些网络社会独有行为特征,使得传统用来约束线下行为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线下行为线上化监管的需要,亟需要对已有法律法规根据网络业态的新特征加以调整。三是互联网和传统行业融合创新产生的新业态,还存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监管的真空地带,亟需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跨部门规章来加以规范。
(二)政府传统市场监管手段和公共服务模式难以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
网络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对政府传统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政府传统市场监管方式都是按地区、部门和行业来划分的,执法机构设置也是按地区、部门和行业来划分的,网络服务跨越了地区限制,融合业态需要多个部门联合监管,这种线下时空紧密结合和行业独立发展背景下建立的执法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时空跨越分离和行业高度融合发展的网络经济时代需要。二是政府传统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都是用非网络手段的,采用的都是线下手段,网络经济时代时空分离、平台服务、海量客户等新特点迫切需要政府采用在线、移动、大数据等新的监管服务手段。三是传统的市场监管手段都是资质准入制度,即采用严准入、宽管理的方式很不适合互联网业态的发展监管。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很快,采用传统的资质准入制度会拖缓了新业态进入市场的最佳机遇。
(三)对网络新业态潜在风险系统性监测和评估不足
当前网络新业态发展十分迅速,导致监管部门对网络新业态潜在风险系统性监测和评估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前互联网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目前各职能部门对互联网产业的监测统计还十分欠缺,导致监测结果不仅部门间数据差异很大,而且与实际发展存在差距。例如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公布的2014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值分别为16.39万亿和13万亿,两者之间就存在很大差距;商务公布的2015年全国网络零售额为3.88万亿,但阿里和京东公布的2015年网络零售额总额就已经超过3.4万亿,如果加上亚马逊、苏宁等其他企业,很显然这个数字远远超3.88万亿。二是对新业态的监测和评估反映迟缓,政府传统业态管理模式是根据初期的发展状况,做大规模和长时间的调研、摸底和评估,然后给出相应的结论性的评估结果,整个周期发展监测和风险评估周期都是相当长的,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互联网新业态快速发展的态势就不允许监管部门对新生事物做出反应迟缓,针对互联网新业态监管部门反应迟缓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不可估量,当前网络小额贷问题频发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三是对新业态的系统性监测和整合评估不足,目前各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按照部门职能去监测和评估网络经济新业态存在的风险的,但是目前许多互联网公司业务都呈现出向多领域、综合化方向发展。例如,大型互联网公司业务涵盖电子商务、网络社交、新闻资讯、在线娱乐、云计算、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互联网金融等多个领域,大型互联网公司总体业务架构朝着生态型方向发展,各个业务板块之间呈现出了较强的互补性,公司呈现出了网络虚拟帝国的发展态势。对这种网络虚拟帝国的发展需要有系统性的监测和评估,而目前很少有部门对大型互联网公司做综合性的评估,都是在各自监测和评估各自的领域。
(四)国民信息素养跟不上信息技术发展步伐
正如数字红利报告所说的,国民信息素养能否跟上信息技术发展步伐也是影响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原因。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越来越高。20年前,使用计算机是少部分专业人士的专利;10年前,会简单使用计算机成为了许多企业招工的优先录用条件;今天,能够数量操作计算机已经成为了企业招工的基本条件。今天随着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的广泛推进,各行各业对信息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使得许多在职员工对这种信息技术应用条件下的工作模式由很多不适应。网络经济能否发展,企业信息化推进固然重要,但是职工的信息素养同步提升更为重要。企业互联网化转型创新不能靠一套程序、一张网或是一台智能机器能解决,企业互联网化转型是一个持续动态的业态创新过程,业态创新的能量源泉就是在员工信息素养的不断提高。
三、关于发展网络经济的几点政策建议
(一)完善涉及网络经济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网络经济发展需求,加快出台网络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参与主体的权责和违法处罚方式。一是要加快出台电子支付法、电子商务法、电信法、广播电视法、个人隐私保护法、数据共享交易法、网络安全法等一些支撑网络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的法律法规,为其他涉及互联网创新业态典型立法基础。二是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正,增加互联网业态创新相关内容,比如商业银行法、卫生法、教育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知识产权法等一些法律法规,要亟需根据互联网业态创新进展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条款。三是对于一些出现的新业态,如果立法时机尚未成熟的,要及时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或是对已有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调整。
(二)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体系
针对网络经济发展对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带来的新挑战,需要尽快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体系,实现快速响应、技术侦查和在线服务。一是适应网络案件发展的特殊性,改革政府传统执法事发属地和部门行业管理原则,成立多部门联合、国家直属管理的网络安全和网络市场执法监察局,实施网络安全和网络市场执法大部门管理执法机制,对网络案件一例采取“任意网点接报、国家统一立案、全国协同破案”办案方式,取消案件属地侦办负责制原则。二是建立全国网络市场监管和政府在线服务统一的网络技术支撑平台,综合采用网络平台、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政府在线服务,实现以网络技术手段侦办网络案件和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三是适应网络经济业态快速创新发展趋势,实施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尚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一例实行无门槛准入原则,对于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一律采用先照后证管理原则。
(三)加强对互联网产业发展监测统计和新业态风险评估
一是加快建立互联网产业发展监测统计体系,研究构建互联网产业统计监测模型,将电子商务交易额、用户规模数量、数据资源规模等指标纳入法定统计报表,进行定期依法数据统计监测。二是积极采用新技术对互联网产业开展监测统计,由于互联网企业信息化水平都较高,可以采用网络平台、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企业开展数据采集和报送,降低数据人工采集工作量和成本,提高数据采集的时效和精确性。三是对出现的网络经济新业态,主管部门要提高观察的敏锐性和应对时效性,加强对新业态的前瞻性研究,把握好处置的窗口期。四是加强对互联网产业生态圈的研究,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发展要做好整体性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要业务关联影响分析,克服从部门或行业角度片面看待互联网产业生态发展问题。
(四)加强对产业工人的信息技能培训
一是建立对产业工人信息技能定期培训机制,加强对产业工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制造、农业物联网等相关信息技能的培训,邀请相关企业CIO和互联网企业专业人员授课,组织产业工人去相关示范基地现场参观学习。二是建立产业工人继续教育网络在线课程服务平台,分行业分领域提供行业两化融合、“互联网+”、电子商务推进等在线学习课程,并定期更新课程内容跟上产业技术发展步伐。三是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建立多方合作育人新机制,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联合办学,建立联合实训基地,为企业输送更加实用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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