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深圳市2009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房源在哪里
深圳保障性住房项目
福田保税区112项目(福保桂花苑)
2009-03-26
福田保税区110项目(深福保经济适用房) 2009-03-26
桃源村三期 2009-03-26
龙祥苑B栋 2009-03-26
星海名城 2009-03-26
康达苑 2009-03-26
深云村 2009-03-26
2007年我市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共6006套。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共3142套。具体为:
(一)市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家庭出售:
桃源村三期,位于南山区龙珠大道南侧,住房2568套,建筑面积70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0月,基准售价4863元/平方米;
龙祥苑B栋,位于南山区龙珠大道与珠光路交汇处,住房204套,建筑面积70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售价4319元/平方米;
星海名城,位于南山区前海大道与深南大道交汇处,住房100套,建筑面积45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3月,基准售价:二期4611元/平方米,五期5264元/平方米,六期5480元/平方米;
(二)南山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南山区的家庭出售:
康达苑,位于南山区南新路与桂庙路交叉口西南侧,住房131套,建筑面积62至10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基准售价4704元/平方米;
(三)盐田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盐田区的家庭出售:
深大书香文苑,位于盐田区盐梅路与北山大道交汇处,住房103套,建筑面积75至9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5月,基准售价3958元/平方米;
蓝色海安居项目,位于沙头角梧桐路以北,住房36套,建筑面积35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售价3161元/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共2864套。具体为:
(一)市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家庭出租:
市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共300套,主要分布于布心花园、梅林三村、松坪村、天井湖、景贝北、桃源村、下步庙南区、景田南综合楼、梅山苑等项目,建筑面积主要为24至7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13-18元/平方米·月;
(二)市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共100套,面向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低保家庭出租:
市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共100套,分布于梅林三村、梅林四村、梅林二村综合楼、松坪村综合楼、春笋楼等项目,建筑面积主要为30至49平方米,基准租金2.74元/平方米·月;
(三)福田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区的家庭出租:
金地名津项目,位于福田区渔农村,住房550套,建筑面积35至47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4月,基准租金22元/平方米·月;
(四)罗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罗湖区的家庭出租:
莲塘公共租赁住房,位于莲塘聚宝路195号宿舍楼,住房53套,建筑面积12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12元/平方米·月;
(五)南山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南山区的家庭出租:
东明花园,位于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与大沙河交汇处,住房90套,建筑面积40至53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5月,基准租金18元/平方米·月;
雷公岭小区,位于南山区蛇口,住房45套,建筑面积38.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2月,基准租金16元/平方米·月;
桃苑小区,位于南山大道与学府路交界处,住房165套,建筑面积29至32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2月,基准租金18元/平方米·月;
文光村公寓楼,位于西丽文光社区,住房190套,建筑面积24至44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2月,基准租金16元/平方米·月;
(六)宝安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宝安区(含光明新区)的家庭出租:
西乡75区住宅楼,位于西乡街道75区宝安基督堂东侧,住房110套,建筑面积18至3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8元/平方米·月;
沙井福明楼、福耀楼,位于沙井街道新侨新村南岭路21号,住房220套,建筑面积25至3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8元/平方米·月;
龙华双拥厂房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民治街道龙华第5工业区,住房89套,建筑面积20至51.2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8元/平方米·月;
松岗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松岗街道河滨北路与朗松路交界处,住房140套,建筑面积20至4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4.7元/平方米·月;
深圳市益宝兴商贸有限公司宿舍楼,位于观澜街道大和工业区,住房110套,建筑面积20至42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4.7元/平方米·月;
(七)龙岗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龙岗区的家庭出租:
大芬地块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布吉沿河路与布沙路交叉口南侧,住房200套,建筑面积约79至8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2月,基准租金8元/平方米·月;
龙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住房105套,建筑面积25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4元/平方米·月;
布吉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三联社区,住房35套,建筑面积40至7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元/平方米·月;
坪山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住房60套,建筑面积35至4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3元/平方米·月;
(八)龙岗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定向大芬油画村画师、画工出租:
大芬村油画村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沿河路与布沙路交叉口,住房268套,建筑面积38.33至109.26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13元/平方米·月;
(九)盐田区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全部面向盐田区低保户出租:
蓝色海安居项目,位于沙头角梧桐路以北,廉租住房34套,建筑面积20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2.74元/平方米·月。
2008年我市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共2726套。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共2209套。具体为:
市政府、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均面向经终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未选房家庭出售:
1.深云村,位于福田安托山西北侧, 住房683套,建筑面积70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10年2月,基准售价4541元/平方米(不含装修)。
2.福田保税区112项目(福保桂花苑),位于福田保税区, 住房520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10年12月,基准售价5252元/平方米(含装修)。
3.福田保税区110项目,位于福田保税区, 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10年12月,基准售价5494元/平方米(含装修)。
4.康达苑,位于南山区南新路与桂庙路交叉口西南侧,住房6套,建筑面积88至9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9年4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共517套。具体为:
(一)福田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金地名津广场,位于福田区渔农村,住房79套,建筑面积59至63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二)罗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罗湖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莲塘公共租赁住房,位于罗湖区莲塘聚宝路195号宿舍楼,住房30套,建筑面积12至43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三)南山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南山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文光村公寓楼,位于南山区西丽文光社区,住房48套,建筑面积23至41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四)宝安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宝安区(含光明新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西乡75区住宅楼,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75区宝安基督堂东侧,住房21套,建筑面积28至31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龙华双拥厂房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华第5工业区,住房33套,建筑面积38至57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沙井福明楼,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侨新村南岭路21号,住房110套,建筑面积37至4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松岗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北路与朗松路交界处,住房42套,建筑面积27至6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观澜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和工业区,住房22套,建筑面积29至6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五)龙岗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龙岗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大芬地块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布吉沿河路与布沙路交叉口南侧,住房99套,建筑面积约78至8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9年6月;
龙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住房16套,建筑面积30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布吉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三联社区,住房6套,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坪山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住房11套,建筑面积35至7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康达苑经济适用住房基准售价和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按照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有关规定执行。
B. 请问深圳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深圳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经济适用房的一般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关于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关于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关于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
C.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大城市里面进行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也并不是很高,但是所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每个月必须要按时缴纳房租,不然的话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也导致很多人们经济生活水平下降,所以国家为了缓解这样的情况,出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必须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的。
在大城市里面进行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也并不是很高,但是所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每个月必须要按时缴纳房租,不然的话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也导致很多人们经济生活水平下降,所以国家为了缓解这样的情况,出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必须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以及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是应该要知道。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
申请人需要先到宝安的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具体如下:
1、宝安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宝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如果说想要去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自己应该要保证有工作,然后找相关的部门把所有的证明都给办理好了之后才可以进行申请的,对于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看了上面的介绍之后都应该已经知道了吧,有关于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是应该要去指定的相关部门才可以办理。
D. 请问深圳市宝安区的户藉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呀要去哪里申请呀
目前来说还没新一轮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通告。一般来说通告会在年底发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政府的房源计划的。宝安户籍也纳入市里面统一申请受理,但宝安区也有部分房源,有时会单独受理申请。
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最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终审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银行帐户及近几年大额资金转让情况、证券及基金帐户情况、拥有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转让记录(包括农民房集资房等任何形式的房产都要查)、拥有车辆情况、投资办企业情况、商业保险、户籍、婚姻、计划生育、残疾及优抚等情况。
申请条件的话,大概可以参考上一次的通告,主要包括1、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全部家庭成员的入户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入户,下批次的肯定在这个时间之后);2、资产和收入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6529元,下批次肯定还会放宽);3、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结婚、离婚、丧偶等等,具体细则可以再咨询);4、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5年内没转让过房地产(硬性规定);5、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6、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条件。条件的话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新一轮的申请受理通告没有发出,谁都不知道新的条件会怎么定。
不要听信外界谣传说申请怎么黑暗,在深圳这么政务透明的地方,可以亲身来体验一下的。楼上的几位仁兄连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对象都没搞清楚,就一概而论,有掌握任何黑幕的话,欢迎到市住建局举报,也可以到市监察局市纪委去举报,没掌握黑幕就请不要讹传讹。上批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被淘汰出局,还有一大部分人被行政处罚,所以申请时请务必要了解清楚政策要求,不能有半点作假成分,新的保障性住房条例即将修订完成,里面规定的处罚措施更加严格,一旦被行政处罚,将终生不得在提出保障房申请,并且罚款20万。更不要以为申请过关了就以为万事大吉了,申请下来了,拿到的房产证是绿本的,不能在市场上交易的,在未转成红本之前,都要接受监督和举报,一旦举报属实,立刻收房并行政处罚。桃源村三期就是例子,现在新一轮的核查又开始了,有几十套房准备回收呢。
最后,再说明一下,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保障房范畴,其实你还可以考虑申请其它类型的保障房,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安居型商品房条件比较宽泛,没有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但价格较高,主要为解决社会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的,可能明年会陆续推出,到时可关注市住建部门的网站;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一般同时推出,申请的条件基本和经适房的条件一样,但是对于转让房产的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可以单身申请,具体也可以等通告发出再详细了解;廉租房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或街道办;人才公寓是给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企事业单位出面提出申请,可以咨询一下你公司有没有这个项目。
目前来说,你可以在年底关注一下通告,也可以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或街道办咨询了解一下,包括了解一下廉租房的申请,原创答案,希望可以帮到你!
E. 深圳经济适用房价格一般是多少房屋一般在哪里
一平方不到6000元,关内老经适房都在桃源村
深云村
松坪山三期现在已经售罄。现在也主要以关外龙悦居和少量公租房为主。折合连装修不到40万。但是经适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哦亲。
F. 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社区居委会在三日内签署意见后报申请人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二)审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在五日内对申请人提供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送交其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在15日内会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四)公示:对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示。
(五)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所提异议进行复核,并说明复核情况。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予以审批通过确认其资格,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七)轮侯: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对取得资格的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和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轮候或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购房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
G. 谁知道深圳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H. 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住房是房屋共有产权人和国家按份共有的房屋,所以又叫“共有产权房”,具有回迁性质,供应标准是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与申请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间的差额等因素确定的。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I.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的表格,再提交申请表中所写明的相关资料,再经过街道、民政还有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后取得申请的资格证,然后再等待房源的安置,后要办理申购的手续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