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巩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尤其在吸纳劳动就业、增加税收、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和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9月,我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1059.8万家,注册资金29.8万亿元,从业人员达8907.9万人,分别比2007年底增长92.2%、217.6%、22.8%。同期,我国个体工商户总户数达到3984.7万户,注册资金总额达1.88万亿元,从业人员达8454.7万人,分别比2007年底增长45.3%、155.8%、53.8%。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求,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要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2009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制定了44个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基本消除了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障碍。但是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未根本消除,同时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增长方式和管理粗放,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弱、人才缺乏,企业诚信度较低,恶性竞争严重。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加大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
今后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协调配合,选择重点,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已出台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细化、实化,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深化铁路、电信、金融等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为民间资本投资这些领域创造更加有利条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业务领域。避免国企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强势扩张而对民企的“挤出”,通过存量调整和环节拆分为民企腾出发展空间。在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市场集中度过高的行业,探索培育省级控股国企,由民资对省级国企参股或联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加强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垄断国企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新进入弱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和体系。完善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方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信贷比重。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完善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支持和规范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再担保机构。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及失信惩罚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四是要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上取得进展。加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上节约资源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技术先进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立足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新发展。重点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和技术创新等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学研相结合为支持体系,以联合创新为特点,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重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五是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企业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的能力,切实转变粗放的管理。正确处理党、政、企关系。更加注重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领域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作风,提高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
2. 如何解决非公企业面临的两大难题
非常高兴参加这次银行业与和谐中国论坛,与各位委员一起探讨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重要议题。借此机会,作为企业界的代表,我想围绕我国非公有制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和保障就业问题,与大家交流一下看法。
一、金融危机后的国内外形势迫使产业结构进行重大调整
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改变了以往高消费-低储蓄的消费模式,居民的扩张性消费可能日趋减少,世界将面临着外部市场日趋萎缩的局面。另一方面,资源短缺和产能过剩的问题仍很突出,经济发展还面临着来自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培育带动经济复苏的新兴产业,正朝着绿色、低碳、环保的方向发展。这两方面的压力促使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步伐加快。
纵观金融危机后国内经济的发展情况,当前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压力加大,产能过剩的矛盾凸显,自主创新力度不够,可持续发展方向有待改善等问题十分突出。从国家战略层面上看,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加强传统产业向新兴、创新型、高技术产业的升级,注重扶持以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战略性产业。这不仅是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而且是产业的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对产品环保、绿色和低碳等方面日益严格的必然要求。
由此可见,迅速改变国内过去依赖出口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
二、金融危机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产业转型和保障就业的双重压力
毋庸置疑的是,我国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实现“走出去”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危机影响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比以往更加严峻。概括地说,非公有制企业主要面临两个大难题:结构转型升级和同时保障就业。
第一个问题是,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着结构转型和优化升级的巨大压力。目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加工贸易型企业,仍然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生产经营水平还相当落后、自主创新的能力还没有培育起来,受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和出口下滑的影响还非常大。非公经济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不同步、产能过剩、出口下降的严峻局面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此可见,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压力非常之大。
第二个问题是,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着承担保障就业重任的难题。如果说,转型升级是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存活下去的唯一途径,那么在转型过程中保障就业就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实际上,对非公有制企业来说,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绝大部分仍然是以传统产业为主,特别是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为主,即便有一些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也仍然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它们吸纳了很多以大学生为主的智力劳动力。总体上看,非公有制企业承载了我国70%以上劳动者的就业。
从一般道理说,非公有制企业要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就意味着只需要更少的劳动力;实际上,如果非公有制经济摆脱保障就业的包袱,则将会造成劳动者的大量失业,进而会严重影响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是政府、企业乃至整个社会都不愿意看到的。可以说,现在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着“内忧外患”,不转型升级就无法生存下去,不保障就业就难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尽管一些有实力的企业有勇气、有魄力在转型升级中坚决不辞退一名员工,坚决拥护国家政策提出的解决就业难的问题,但是多数中小企业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只能在既积极地转型升级又尽可能保障就业双重压力下艰难前行,甚至难以做到兼顾。
三、政府和银行需要为正在转型升级中的非公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如何解决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的这个“两难”的问题呢?一方面要靠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在保障就业的前提条件下,加强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开发市场欢迎的高附加值和节能环保型产品,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然而,只依靠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非公有制企业顺利地实现转型升级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又同时要求它们充分保障就业就更会加加重企业转型升级的负担,甚至可能会延缓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另外,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非公有制企业需要的资金量也比较大,而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资金困难问题。要使非公有制企业顺利地渡过这个“两难”关口,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政府和银行在政策和资金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对此,我拟从政府和银行两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从政府的角度说,政府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在保障就业方面做出贡献,这就要大力扶持那些面临转型升级压力的非公有制企业。首先,政府需要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在保障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带动和加速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进程。例如,中央财政可以继续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财政扶持,例如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其次,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贷款贴息政策,满足那些正在转型过程中融资困难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优惠政策帮助解决产业升级过程中流动资金困难的问题。再次,政府应当努力提供各种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降低非公有制企业的税费负担,包括实施消费性增值税、降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下限、放宽企业债发行限制、提高出口退税率、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税费优惠政策将帮助转型升级困难的企业在保障就业的同时尽快完成转型升级要求。最后,政府还需奖励那些转型升级中保障就业表现优异的企业,同时为那些向高技术、环保产业方向转型的企业提供转型补贴,以鼓励、引导他们沿着正确的方向转型升级。
从金融界的角度讲,现在很多金融机构已经采取各种办法着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了。当前非公有制企业正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转型过程中且要保障就业,需要的资金量肯定会比较大。我认为,在这个“特殊”时期,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支持应当提供更多的帮助。例如,需要为那些既能转型升级又能保障就业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贷款优惠,设计良好的融资信贷机制支持非公企业的转型升级,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比如,针对那些转型升级中保障就业的非公有制企业,银行可以放宽融资额度,提供优惠便利的融资通道;还可以给企业低利息支持,等等。总之,要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它们真正渡过资金需求量大的“转型期”。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非公有制企业虽然面临着一些重大的困难和调整,只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形成共识,采取相应的对策,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的能动性,就会尽快解决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的双重难题,积极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 如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议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公平政策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在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措施;
二是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要加大各类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开发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同时,要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三是支持中介发展,完善社会服务。大力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四是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
五是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准入规定;规范生产经营,强化企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六是改进政府监管。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特点,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七是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4.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资金制约,融资困难。
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其中资本制约因素尤为明显,尤其是处于资本积累阶段的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发展中的最大障碍。由于多数非公企业自身负债率高、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或担保等,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融资难成为最大的“拦路虎”。
(二)人才普遍比较缺乏。
由于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高质量的人才匮乏,企业缺少对市场的预测和把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弱,产品的附加值低,劳动生产率明显偏低。
(三)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落后。
一是企业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差。大多数非公企业无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在复杂经济环境下应变能力明显不足。许多企业为家庭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缺乏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动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相对落后,在产品质量控制、企业财务、安全生产等管理基础方面还比较薄弱,对市场行情缺乏科学的分析和预测。二是企业文化建设滞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未意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企业仍是厂房、车间和产品的代名词,文化、人文意识淡薄,职工与企业之间的亲和力较差。
(四)企业用地制约加剧。由于拆迁、置换、征用等具体工作环节困难加大等原因,一些项目落地的难度加大、周期明显延长。
(五)企业科技投入资金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科技人才体系、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称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称国发36号文件)。文件提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29条政策措施。根据国发36号文件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在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制定配套文件50多件,地方出台配套文件200多件。
二是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称民间投资36条)。文件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42项实施细则全部出台,推动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向多元化、市场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称国发14号文件)。文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在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这是国务院第一个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综合性文件,对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扩大了行业覆盖范围。2012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扶持的企业类型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突出了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一是逐年增加财政资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如预算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从最初的10亿元已增至2012年141.7亿元,资金使用逐步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二是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据税务总局测算,2011年为小型微型企业减税290亿元,惠及924万个体工商户;连续上调部分劳动密集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此外,还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等。
(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各大银行相继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部,2009—2011年,连续三年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信贷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截至2012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给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分别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高出8个和1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达5921亿元。
二是推动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担保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强,从2006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4亿元,7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9.38亿元,扶持3327家/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5. 如何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要坚持权利 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 除各种隐形壁垒,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是要完善产权 保护制度,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 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收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 所有制经济。
三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 定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四是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完善小微企业的 融资途径,促进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 大的作用。
6.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实施的政策包括( )
一、积极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4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明确了要像“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一样,国家保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依照法
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近些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陆续通过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多部重要法律,重新修订了《公司法》、《证券法》,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温家宝总理在本届政府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部署。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条”)。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还相继出台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意见》等35个配套文件,
奠定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31个省(区、市)累计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200多个。目前,党和国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以放宽市场准入为重点着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快清理和修改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国务院同意,法制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审核规章文件160多万个,清理出6000多个与“非公经济36条”不一致
的规章和文件,并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明令修改或废止。二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领域,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
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如信息产业部出台了吸引非公有资本进入电信领域的许可审批措施。铁道部颁布了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铁路建设,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领域的政策规定等。三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部门对吸引非公有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进行了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了
已经形成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四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国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在市场准入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与公有制经济享有同等待遇。如文化部配合中宣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广电总局出台了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体育总局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等。五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国家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种金融机构的改制改组,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2003年 9
月,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推动非公有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国务院又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试点范围从6个省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六是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
建设。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建设,推动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国防科工委颁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还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积极构建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扶持体系
五年来,各部门和地方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明显降低了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国家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
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若干基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央不少预算内资金还用于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07年底,已有30个省(区、市)级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或非公(民营)经济发展资金,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财政支持和补贴。
四、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融资问题
为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需求,各部门和地方在政策扶持、资金融通、信用保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大信贷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金
融机构提高对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选择了重庆等六省(市)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开。国家各类银行纷纷开展小企业信贷制度改革试点。中央出台实施《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条件。二
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如在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的同时,在深圳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块,一批符合条件的成长性中小企业获得了上市融资机会。同时,积极发挥典当、融资租赁业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
的作用。三是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
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四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近年来,各部门和地方着力在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与评价、信用档案中心及数据库建设和开展诚信活动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通过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企业的信用意识,提升了企业信用能力与水平。
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年来,各部门和地方加快建立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一是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积极推动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通过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企业管理、创业辅导、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
训。五年来,资助培训人员上百万人。二是改进创业服务。国家对失业人员创立的中小企业和当年吸纳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减免所得税政策。各地相继出台鼓励创业的政策。积极开展创
业辅导和代理服务。推动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社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五年来,为6.4万户企业开展了创业指导和综合服务。三是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培育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中介服务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与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实施了“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出解决方案。四是促进企业开拓市场。为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产品技
术、促进交易流通、推动合作交流的服务平台,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加速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先进产品,为中小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提供良好的机会,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
7. 如何鼓励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
2.加大财政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
3.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
4.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5.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6.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体系
7.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