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中级会计职称的经济法有哪几章
一共八章
1、总论
2、公司法
3、其他主体法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资企业法)
4、证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税和消费税法
7、企业所得税法
8、相关法律制度(杂,国有资产、外汇、价格、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
重点是2、3、5、6、7章节
希望对你有用
B. 注会的经济法什么章节
注会经济法主要一共八章:
1、总论 2、公司法 3、其他主体法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资企业法) 4、证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税和消费税法 7、企业所得税法 8、相关法律制度
C. 经济法基础共多少章多少页
楼主下午好!学派坛坛很高兴在网络知道上为楼主答疑解惑!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2016年经济法基础教材总共7章,除去目录正文内容共402页,教材具体的变动这里有http://www.studypay.com/caikuai/chuji/2015/34052.html?unionid=128&item=0
新增、删除、减少的内容很多,楼主可以去看看,做到了然于心。楼主加油,更多问题欢迎交给学派!
D. 《经济法》这门课程有多少章节
《经济法》这门课程有11章内容,包括: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第四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第五章经济法主体制度、第六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章反垄断法、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章规划和产业法、第十章财税法、第十一章金融法。
E. 有谁知道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哪几章是重点呀,快考试了来不急细看了
我也是今年考 老师划了重点章
会计实务第一章占考试的30% 重点中的重点 第七章20% 其余几章几乎10%左右
经济法第3.4.5章都重要
很多我到现在都记不住 不过一起加油了
F.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有几章
您好,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的《经济法》一共有8章,分别是: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祝您轻松过关!
G.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是哪几章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与制度还有“第八章劳动合同法与制度”以及“第四章、第五章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法律制度”。
票据的一般规定当中,主要包含票据的特征及当事人,需要各位考生理解记忆,对后续学习票据有着一定基础性的作用;在票据权利方面,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例进行掌握,经常会在不定项选择题目当中出现;票据行为中的背书、保证和承兑是亘古不变的明星考点。
初级会计考试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审核一般在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审核成功之后考生需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缴费。如果会计信息审核一直不通过,可以看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的时间也不一致。部分地区的考后审核与证书领取时间是一致的,考生通过考后审核现场即可领取证书。也有部分地区考生在通过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要等主管机构通知。
H.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有多少章节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有8章内容,包括:第一章法学概述、第二章合同法、第三章物权法、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竞争法、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财政预算法、第八章金融法
I.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有多少章
一共八章 1、总论 2、公司法 3、其他主体法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资企业法) 4、证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税和消费税法 7、企业所得税法 8、相关法律制度(杂,国有资产、外汇、价格、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
J. 中国经济法全文
第一章.竞争法
竞争法是由三个法律所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
三者相比较,《反不正当竞争法》更重要一点。
《拍卖法》
本部分在司法考试中最典型的出题方式是“依据拍卖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不正确的)?”
重点内容是拍卖规则,尤其是拍卖法的特有规则。
一些细小的知识点:法定公物的拍卖;拍卖企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人民币;在拍卖活动中有三方当事人——拍卖人、委托人和竞买人,需要注意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及三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
《招标投标法》
重点掌握:必须招标的范围。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其发出即生效。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关于分包的情形,及责任承担的问题。
第二章消费者法
本章由两个部分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关于二者的区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的对象是确定的,贯彻特殊保护原则,是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的法律,其立法主旨在于消费者的受损权益如何救济,而不是具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因此,只有是消费者的身份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最重要的是产品责任的承担的问题。
①产品的涵义。
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产品质量的具体义务的种类。这些义务包括产品质量的内在要求如安全性、实用性、明示性等。
另外还包括包装标识义务、不作为义务等。
③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时,有两种路线:一条路线是从责任的分担的角度来看,即当产品责任发生的时候,关于责任的分配遵循“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两个原则。这里需要重点掌握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和除外情形(如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所存在的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等)。
第三章银行业法
《商业银行法》
(所谓的商业银行,是指国家要进行特别监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的机构有两个,一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二是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考生应理解二者各自所监管的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①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分权。
②监督管理的对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2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非常明确的规定了监管机构的审批时限。此为立法上的一大进步,防止滥用监管权力。
第四章证券法
《证券法》
与《公司法》的结合的问题。
关于股票、债券的发行,股票的上市、暂停和终止,在《公司法》均有规定,而没有关于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证券法》中关于证券交易行为的规范,是需要掌握的内容。
第五章财税法
财税法由税法(又分为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会计法及审计法组成。
税法
税收实体法涉及各种税种,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重中之重又是个人所得税,因此,关于个人所得税里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收减免等等应注重掌握。关于税收程序法里,主要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其重要的知识点为:
①在该法修订以后,一个重要的知识点“纳税人缴纳的税虽然是无偿的,但是纳税人在整个税收征纳的过程中是有权利的”。
②注意掌握税款征收中的基本制度,如征纳期限制度、应纳税额的确定的制度、税款征收的保障制度等。
③在该法修订后,加了一个“税收优先权制度”,其具体的内容为:税收优先于普通的债权,在特定的情况下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
优先的程度为: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来执行。
会计法
重点为会计核算的要求——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的处理问题。
审计法
随着我国审计风暴的来临,审计法可能会受到司法考试的关注。
重点掌握审计法的调整范围、审计机关的职权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审计程序。
第六章劳动法
重点问题:
①劳动法的适用问题。
②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同的。劳动者享有更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而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③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里的仲裁是不同的。劳动争议的仲裁主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因此仲裁法中的一些仲裁规则是不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
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本章实质是两个法律,但是却密不可分,原因就在于我们国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所有权是分离的。
《土地管理法》
①土地的所有权。
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国有土地取得使用权的方法是两种,一种是出让,一种是划拨。出让的方式、期限,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如何取得划拨的土地等问题需要掌握。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是按用途来确定的,土地的用途不同,取得的方式也不同,(耕地—承包,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复习的重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问题解决了之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容易掌握了,最重要的知识点是: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尤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转让,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时,比如未交出让金等;此外,不允许炒卖地皮。
在整个的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于未向国家交足出让金或者未交出让金,在获得后若想进行开发经营以盈利,则在这个过程中所获得的土地的收益部分,必须上缴给国家,此处涉及到国有资产或者国家权利的保护问题。此外,在复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条时,还应注意的是房和地,虽然它们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但它们是合并在一起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
第八章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环境保护法本身可考的条文不是特别多,因此它的重点内容特别容易勾画出来,准确来讲,本部分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环境特殊侵权责任,此外还应注意环境纠纷的解决问题。
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法确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环境规划的制度,清洁生产的制度,对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属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在对这些制度基本了解的情况下,重点掌握: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
2、环境法律责任问题。在这里常被考的知识点是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作为一个特殊的侵权,它是一个严格责任,这意味着它不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10)经济法多少章扩展阅读;
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他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