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应如何定位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是由国家来进行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宏观调控,即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协调和控制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二是间接宏观经济调控,即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和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企业直接调控,企业成了政府机构的附属品。这种宏观调控方式与市场经济严重背离,必须进行改革和转变:一是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二是由进行微观管理转变为主要进行宏观管理;三是从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变为主要利用经济手段搞好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从以上的概括,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做到以上提出的转变,必须首先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各级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人民政府是社会行政管理者,各级人大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宏观经济调控者。具体说,政府的职能转变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政企分开。也就是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分开。政府仅仅行使其行政职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所有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这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 第二、分离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天然董事会,因此由人大在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进行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状况进行监督,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具有天然的合法地位,在适当的时候对全民进行公有制企业分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迈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骤,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举措。 第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政企分开的政府国有资产权与宏观经济调控权向各级人大逐步转移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政府作为管理者的身份,都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市场竞争,将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逐步移交各级人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需要。由于人大在经济上真正强大以后,人民在选举过程中也会更加积极参与,更加谨慎投票,使得人大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有力地监督政府行为,因此,强化人大地位的政治经济改革也是强化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
B. 试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必须严格按照 WTO通行规则办事,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我国政府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挑战,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改革和调整政府职能,从而在市场化进程中趋利避害,这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课题,也是我国各省市地方政府面临的课题。因此,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管理创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到逐步实行政府的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地方政府职能也正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特别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取得了显着成绩,以间接手段为主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方法有了较大的转变,决策民主化有了很大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职能不断加加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思想观念束缚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明显滞后,政府管理职能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从地方政府面临的现实情况看,当前政府在经济管理中普遍存在着许多弊端。归结起来,比较突出地反映在:一是政府职能的设定与履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 的现象;二是存在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仍未能理顺;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失衡,产业结构面临重大调整。特别是"三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现在有不少事情,名义上由政府管着,实际上根本没有管住;有的管住了守法的,却没有管住胆大的;有的该管的没能管,不该管的却花费了不少力气,政府的整个经济管理看上去架式不小,事实上又显得软弱无力。很明显,政府尚未能通过合理的职能定位,使越位的回归原位,错位的纠正过来,缺位的加入进去,总之,政府未能有效地发挥应有的职能。
从挑战方面看,当前地方政府面临的挑战,比较突出地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深入发展。伴随着区域集团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日趋广泛活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国际资本大规模的快速流动,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投资经营,使世界各国的经贸开放程度普遍提高,经济贸易联系更加紧密,这就对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职能和管理的方法必须要与之相适应。二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与网络化、信息化的普及发展。当今时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们的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加上交通运输业的普遍发展、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国与国之间的距离正在变小,传统的生产模式、流通模式和消费模式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使政府传统的管理与服务,在方式方法上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网络化和信息化发展的社会现实对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三是市场取向改革与市场化的全面、迅速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市场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一方面与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需要政府在建立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市场体系的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又要求政府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要。这些都是新形势下政府面临的新的挑战。四是我国加入WTO面临更大的对外开放。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型经济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就要求我国的各级政府,必须认真研究如何建立起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认真研究如何调整产业结构和国有经济布局,及时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微观活动中有序退出;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内资和外资企业、为不同所有制的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把行政性审批降到最低限度;认真研究如何为社会提供应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的行政运转效率;认真研究如何在全球化趋势下加强和改善政府的宏观调控,规避经济风险,维护自身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成为当务之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的职能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超越市场、引导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的条件下,政府一般无须干预,政府的职能有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无事可做了。一般来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还是相当重要的。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纠正市场的固有缺陷。这是因为,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市场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一是市场难以控制总量失衡;二是市场难以完全做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三是市场配置资源难以做到完全到位;四是市场难以控制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容易造成经济秩序上的混乱;五是市场自发运行的结果必然带来垄断,使竞争不充分、不完善。为了弥补市场的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担负起纠正市场的经济职能。政府通过对市场的纠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对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场、引导市场。政府干预市场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市场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场和引导市场。超越市场就是要求政府能够站在市场之上,控制市场的总体运行,防止其自发发展造成的危害;引导市场就是要求政府在培养市场和发展市场的同时,协调有关方面,推动市场顺利健康发展。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市场缺陷的存在,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理由,但政府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应确定在什么样的规模和范围之内,就难以准确地做出回答。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应该适度。即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不要包揽一切,不要去做本来应当由市场去做,尤其是实践已经证明市场能够做好的事情。具体的说,一是政府干预的范围应是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是对市场机制的"拾遗补缺"。在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的领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才需要政府干预,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二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目的应是促使市场机制恢复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场。一般来讲,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力度就不应该是固定不变的,而应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在市场经济不够发达、市场调节力量还不够强、或者市场发生失衡时,应适当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而当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市场调节力量增强或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就应当缓和政府干预的力度,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三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结果必须要比干预前的情况有所改善和好转,否则,就不要干预。即政府在准备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干预之前,必须准确地看清"看得见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增加干预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在我国,由于有着几十年计划经济的传统历史,因而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起作用的领域多一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一是要坚决从那些不该管的领域退出,强化那些本该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职能;特别是要强化政府对宏观管理能力和培育和完善市场的能力。二是要全面考虑和统筹安排政府部门退出的这些领域,其相应的职能由谁来行使?假如某种职能是由某一行业协会来行使,那么如何去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使其朝着行为规范、公正、合理、的方向健康发展。三是要形成并确立政府职能转变的长效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政府职能转变无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有任何固定的模式选择,它应是随着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变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一种长效的运作机制来适应这种转变。同时还特别需要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四是要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随着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精简和政府的职能转变,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架构,并逐步通过电子政务等手段,实现政务公开,政情公开,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这势必对政府部门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必须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承诺的兑现,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尤其艰巨,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我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地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精简机构和转变职能,改革与发展都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必须看到,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的职能仍然未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明显滞后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进程。
(二)市场取向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
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但市场取向的改革任务远未完成。虽然,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市场必然快速开放,这就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各地市场带来短期的巨大冲击,因而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顺利完成市场开放带来的结构性调整。
(三)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
政府职能问题即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虽然,我国经过20 多年的改革开放,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职能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进展。但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至今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至今也未能真正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还没有很好理顺,中央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远远未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政府职能转变未能适应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特殊的国情要求我国的各级政府必须适应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及时转变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这种职能转变,既要求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发展要求,又要兼顾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既要发挥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又要力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取得参与国际分工的权益。
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
在现阶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职能,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前提和需要,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的新时期,政府的作用与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区别。应当看到,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涉及的问题很多,也比较复杂,从培养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的角度来看,当前地方政府的职能,其应着力转变的重点,主要应放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从传统管理思维向现代管理思维转变
在过去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地方政府充当"全能政府",在这种全能化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对经济和社会的超强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优越性,对保证集中社会资源办大事,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行政体制的改革,实行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但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确,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许多应该管的事,又没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是转变政府的管理思维,政府必须从"全能型"转向"有限型",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从管制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并从社会服务的控制者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以适应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从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转变
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但是过去那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点还非常明显。这种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的发展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都必须用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在政府行为规范的众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应当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上来,实施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着力推动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实施公正严明的立法和执法,规范社会各种角色活动的行为,惩治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因此,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彻底抛弃过去传统的人治思想,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真正从传统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现代法治管理思想转变。
(三)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转变
由于"十年文革",我国的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业绩,"以GDP为中心",注重经济规模和效益,忽视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导致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贯彻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地方政府必须树立协调理念,必须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转变,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经济、积累和消费、分配关系、微观经济行为等的协调,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平衡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岗失业、社会信用和社会秩序等问题。政府能否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关键看能否妥善解决失业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信用和社会秩序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得好,社会各个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地协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能得以实现,经济发展就有了可靠的社会环境;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得不好,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增长就会有困难。因此,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的转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四)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型的行政体制转变
我国2003年发生的SARS危机告诉人们,在一个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中,政府对公共事件的瞒报、谎报、误报,比任何行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都要大。从我国2003 年发生的SARS危机的教训可以表明,由于疫情初期某些地方政府对疫情信息的不公开,以及有的政府部门中的某些官员的不负责任,造成了疫情的大面积扩散传播,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政府必须接受这个惨痛的教训,彻底从传统的封闭型行政体制向现代的公开型行政体制转变,以人民的利益为首任,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信息公开,以适应现代社会开放型发展的客观需要。
(五)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型向现代的公共服务型转变
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已经从以农业为主转变为以制造业、服务业为主,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向"后现代化"转型的挑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应当去管的事情,坚定不移地交给市场主体和市场的中介组织去做,政府应当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型向现代的公共服务型转变。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职责,应当放在加大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放在规范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上;放在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生活的公平与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上来。
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如何进一步转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为了弥补市场的不足,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不断的转变职能。
D. 理论联系实际,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
在现阶段,为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任务有:
(1)规范政府行为,加快政企分开步伐
明确界定政府资源配置范围,将不属于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转移出去,由企业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不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主要为企业个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建立现代公共事业组织,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以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改革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社会团体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公共事业制度,解决政府财政资金供给战线过长,公共服务效率不高,政府经济职能越位的问题。
(3)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职责,划分财政支出范围
根据公共物品原理,凡受益范围是全体居民,这些公共物品的提供是中央政府的职责,其支出范围是中央财政;凡受益范围是某一区域内的居民,这类公共物品由地方政府提供,属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如受益是跨区域的居民,则由其上级政府负责提供,支出也归其负担。
(4)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完善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配合必要行政手段的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提高政府调节、控制经济运行,实现其宏观政策目标的能力。
(6)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效率
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大力推动技术进步,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发布政务信息,处理公共事务,密切政府与企业、个人联系,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降低管理成本费用,大大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效率。
E. 简述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解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作用、功能的转换与发展变化。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务负有行政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
因此我们就能清楚的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我觉得以下几点可以表述“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
一、要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二、要不断强化政府对市场监督职能。
三、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要转变政府固有的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五、要切实转变政府一些鄙陋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六、要加强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做到系统的统筹。
七、要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的政府,提升社会的和谐度。
这是我国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现行的、最有效的,政策调整和职能转型。
你可以传檄照搬,也可以加上自己的观点润色成文。
F.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魏文章全面正确理解政府职能转变的涵义,是政府机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正确行使其职能的重要前提条件。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涵义,学术界和社会上都有多种不同的提法。笔者就这个问题,略谈拙见,以期同仁共鸣。当前学术界甚至国家机关,一提起政府职能转变,就认为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间接管理。由以往的微观管理转向现在的宏观调控。这是一种观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职能转变是依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彻底改变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实现所谓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第三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无需政府对社会经济行使干预,政府只承担社会安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上述三种观点,要么片面缩小或否定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中的应有作用,要么随意改变或取消某种行政管理的方式。比如第一种观点,在认识上未免有些肤浅,不够深入全面。我们先从政府职能结构来看:政府的行政职能,是多层次全方位的。
G. 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哪些
主要是两方面的转变:
一是从以前什么都做,什么都做不好,转变为少做一些,做好一些。
《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政府》中提出“从计划向市场过渡要求大规模的革新政府。政府应从什么都做,什么都做不好,转变为少做一些,做好一些”,提倡建立“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并非无能政府,也不等于弱政府或低效政府,它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的自我管理,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不该管、管不了的不再干预,对应该管的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具有自主性特征,即市场主体有足够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主体之间能自主、自由地交换其产品。政府的权力不宜过宽过大,否则就会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削弱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进而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市场规则,它表现为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法律、规则、制度的总和,而不是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以及政府大规模的直接投资。这实际上就限定了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位置,缩小了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的范围。政府应集中从事那些市场和中介组织无法有效提供的服务,以及那些应该由政府治理的公共事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可由市场、社会、企业承担的职能,政府应当扮演催化剂和促进者角色,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因此,我国政府应是有限政府,把政府的权力限定在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实施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失灵等几个少数领域之内。
二是从“总管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经济社会实行直接管理、微观管理,经济社会没有自主权。而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企业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政府角色和政府职能必然定位在为市场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上。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管制型政府的治理模式,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政府要由原来的直接管钱、管物、管人转变到制定规则、维护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上来,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微观控制走向宏观调控、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走向以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的综合运用。“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应主要体现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即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培养市场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体制依法行政,监督市场依法运行;大力搞好基本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市场、企业和社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宽松规范的政策环境、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平等公正的法律环境和祥和的生活环境等等;进行信息引导,改善市场的信息结构,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校正市场协调失灵的信息,促进信息畅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和发展。
H.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履行经济建设职能
“人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加入WTO最大的挑 战,最积极的应对就是,政府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要 求,顺利实现职能转变,特别是经济职能的转变。
一、政府经济职能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突出 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不适应表现比较突 出,这是因为我们的政府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形成的,其基本架构是适应于高度 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虽然 经过改革,情况有较大变化,但在很 多方面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特别是不适应“人世”后进一步开放 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一是现行体 制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市场化 的要求,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管理 层次过多,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 在,机构运行缺乏应有的效率。二 是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不少政 府部门还习惯于干预企业的经济活 动,行政管制过多,审批制还在经济 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管理是 必要的,但在现实经济运作过程中, 存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 一些应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由政府 包办,而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理的却 没有真正管起来。三是政府行为不 规范,一方面表现为一些政府行政 方式仍然没有摆脱靠“红头文件”、 靠内部运转这样的运作模式;另一 方面是行政垄断色彩仍然存在,主 要是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规 章、行业规章、地方性规章、决定等 来维护垄断利益,使公平竞争难以 实现。显然,这些都是不符合市场 规则要求的,很难适应经济全球化 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 职能的定位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十五” 计划纲要强调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 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 式。如何转变 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
1.加强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中无 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贸易发展的事 实证明,政府从未放弃过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并且,当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没有国家调控的“自 由”的市场经济。中国作为有自己特殊国情的国家, 更需要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其一,中国 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追求的政治、经济目标与市 场客观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 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背景 下的市场经济,中国政府加强对本 国经济的管理,是维护国家经济主 权,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繁荣的 重要措施。其二,我国是世界上最大 的发展中国家,WTO对发展中国家 实施的包括可以对某些产业、部门 实施适当保护措施等优惠安排,需 要政府在引导、协调本国经济发展 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国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国 的经济发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场自 发作用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 的老路,特别是在我国外部环境被 发达国家资本垄断,内部市场发育 和竞争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果单 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国民经济, 必然受制于国际资本垄断下的国际 分配格局,延缓国内经济结构调整 进程。其四,还必须看到,在经济全 球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渗透、 贸易战、关税战、附有条件的经济援 助等,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带来 冲击。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引导国民 经济的发展方向,选择有效的经济 发展战略,才能达到充分利用世界 资源,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盲目 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的。当 然,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宏观调 控决非是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事无 巨细、无所不管的计划控制,而是依 靠合乎市场规律的更高层次、更有 力的调控体系来实现。
2.制定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市场经济主 张公平贸易和竞争,要求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规则 必须一致、公平、透明、稳定。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 除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外,没有任何组织任何办法 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于: 它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 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社 会贾源的配置,将主要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导向作 用采实现。但由于垄断现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种外部 效应的存在,市场价格机制又可能出现不能正确反 应成本和收益,市场信号不准或失真,市场调节也可 能出现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因市 场失灵产生的错误导向导致经营、投资失误:市场供 给者或需求者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契约关 系和市场规则,引起市场失灵。对这些市场失灵,必 须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干预和管理才得到纠正。因 此,政府必须通过自己行政权威的发挥和经济职能 的履行,制定各种法规和市场规则,规制一切市场主 体与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契约关系和市场秩序,努力 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3.组织生产公共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 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会对公共产品,如, 道路、机场、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事业、公益 事业、保障体系提出更高的需求。但是,由于公共产 品投资成本大,建设时间长,收益回报周期长,有些 甚至没有直接收益,普通企业及社会投资者一般不 愿参与,依靠市场调节很难达到供给与箝求的平衡, 需要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产业政府等政府行为和公 共政府手段支持或补贴公共项目建设,尤其是对以 全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项目,政府应责无旁贷全 面参与或直接经营;对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项目,政 府应在定价、市场准人等方面适当予以干预和监督, 保证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4.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要求在统一的市场基础上实施对外经贸政 策,倡导进人市场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交易,公平 竞争。要创造统一、开放、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政 府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美国学者奥肯说过,“市 场的运行事实上,日常生活亦是—依赖于政治制度 的各种强制性权力。国家运用这些权力,建立并保 障市场上的权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础的服务,并间接 地创造出信任、理解和有安全保障的环境,这对企业 日常生活是生命攸关的。”(阿瑟·奥肯:《平等与效 率—重大的选择),华夏出版社,第29页)政府要通 过加强市场的建设和制度管理,把对内开放和对外 开放结合起来,打破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狭小、分割 和封闭的障碍,使市场主体获得法律上和经济负担 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机会均等地在市场上取得生产 要素,并努力推动一切经济活动都进入全国乃至全 世界的大市场中去,促使国内市场在统一的基础上 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
三、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途径
尽管从理论上分析市场经济对政府经济职能转 变提出了具有强制性的明确要求,但并不仅仅停留 在组织内部简单的职能分解和权力收放上,更重要 的是要具体整合、调整政府的行政权力,依据社会发 展的需要,探讨职能的转移和输出,收缩或增加,从 整体上建立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需要的职能体系。
1、强化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政府的干预和 宏观调控,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是以亚 当·斯密的自由放任论为基础,后经米塞斯·哈耶 克加以发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加以充实的 市场自由主义论;第二种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 论。两种观点都是针对当时的经济困境,并都在一定 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对于我国的实际情 况,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作为一个正处于市场化 进程初期的体制转型国家,要经受住市场经济和融 人国际经济的考验,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帮 助。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 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 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16页)因此,中国政府应该是强势政府,必须具有 较强的宏观管理能力。具体讲要发挥好如下三种职 能:一是战略引导职能,即政府围绕国民经济总量平 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和实施以中长 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系,引导国民经济 的发展方向,依靠产业政策引导和调控产业发展方 向和调整产业目标,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 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平衡协调职能,即一方面 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财政和货币政策,保障社会总需 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克服高通货 膨胀和高失业率;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地域辽阔、人 口众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诸如转移支 付等政策,支持帮助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区 域差距,依靠收入分配和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 配,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三是保护职能, 即通过合理政策引导,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努力 实现本国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最大化;按 国际惯例加大对生产者、消费者的保护,对农业产业 给予扶持,保护知识产权,查处假冒伪劣,维护市场 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等。
2、弱化政府微观经济职能。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 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决定了政府是无所不 包、无所不干的全能型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确立,改变了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使市场成 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要求政府微观管理从经济生活 中退出。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局部利益的驱 动,目前这种退出并未完全到位。对此,若不加紧解 决,将可能成为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巨大阻碍,因 此,进一步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已是当务之 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职能,从根本上 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 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 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使政府经济 权力从无限变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对微观 的经济的干预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市 苎的失灵的领域,政府干预才是合理的。转变政府 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还企业以自主经营 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 市场主体,自主依据市场信息进行自我调整。
3、分化部分政府经济职能。要以充分调动和 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指导思想,在维护中央 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兼顾中 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点,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推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关系规范化、法制化,使地方政府分权与中央政府集 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
4、转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和社会的分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显着趋 势,从社会学角度观察,中国与发达国家最大的差异 是,中国政府与社会个体(个人、家庭、社会组织和企 业)之间缺少一个宽厚的中间层,或者说缺少一个社 会自我管理层。在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构筑了这个中 间层,而且越来越完善。其个体如果在社会活动中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找社会自我解决,而不是直接 找政府部门。这样一种成熟完善的社会自治组织系 统是实现“小政府”的客观社会基础。中国目前的现 实状况是,政府对社会事务什么都管,社会个体的什 么事情都来找政府办,政府成为唯一的治理者。但事 实上,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和动态性,无 论政府的主观愿望多么好,都会受到自由治理能力 的限制,不可能把社会所有的事都管好。邓小平同志 曾深刻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 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 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 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
I. 你是如何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的
在当前形势下,中国经济要想又好又快发展,要求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同时要求政府职能从过去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与社会都高速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的质量。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有计划的逐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对市场和经济的调节从过去政府一手抓到现在适当放权,让市场充分发挥其经济调节作用。依据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核心,建设服务型政府,科学合理地制定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创新和完善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依法执法,既不能对市场抓太紧,又不能对市场撒手不管。改进当前的政府办事程序中的不足,完善政府内部相关的体制机制,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出现的问题反应的滞后性。
加强行政监督机制,防止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和权力的开放带来的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