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液氨小量泄漏和大量泄漏怎么区分
液氨,是一种有刺激臭味的无色有毒气体,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易液化,一般液氨可作致冷剂,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氨气爆炸极限为15.7~27.4%。因此、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和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储存容器受热时也极有可能发生爆炸。
氨气能侵袭湿皮肤、粘膜和眼睛,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至会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
液氨泄漏事故处置措施。要注意做好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警戒区,处置车辆和人员一般停靠在较高地势和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二是处置人员的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在处置泄漏或有关设备时,应穿着隔绝式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直接接触液氨时,应穿着防寒服装。紧急时也可穿棉衣棉裤,扎紧裤袖管,并用浸湿口罩捂住口鼻。
三是应迅速清除泄漏区的所有火源和易燃物,并加强通风。如是钢瓶泄漏,处置时应用无火花工具,尽量使泄漏口朝上,以防液化气体大量流淌。关阀和堵漏措施无效时,可考虑将钢瓶浸入水或稀酸溶液中,或转移至空旷地带洗消处理。
四是对泄漏的液氨应使用雾状水、开花水流驱散。处置时应尽量防止泄漏物进入水流、下水道或一些控制区。五是如发生火灾时应用雾状水、开花水流、抗溶性泡沫、砂土或CO2进行扑救,同时注意用大量的直射水流冷却容器壁。若有可能,应尽快将可移动的物品转移出火场。若出现容器通风孔声音变大或容器壁变色等危险征兆,则应立即撤退。
㈡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安全事故一般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㈢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是什么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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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液氨泄漏未造成经济损失如何分级扩展阅读:
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2、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首先要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
做好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㈣ 安全标准化等级划分是什么
安全标准化等级划分为三级;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条件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3.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并经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2.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三)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集团公司推荐、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一级企业评审;
2.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
㈤ 【热点】液氨泄漏事故如何处理
延伸阅读据统计,在重(特)大典型泄漏事故发生频率中,液氨泄漏位居榜首,所造成的伤亡人数居第3位。事发原因一是设备陈旧;二是管理混乱;三是违规操作。 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实施处置。一是根据液氨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二是询问详细情况;三是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数据;四是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进行隔离;五是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救援;六是启用灭火设施,用水稀释降解氨气浓度;七是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八是利用工艺措施倒罐或放空,转移较危险的瓶(罐);九是现场救护,使用特效药物治疗中毒人员,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十是进行洗消,以防造成次生灾害;最后,利用喷雾水、蒸气清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