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哪些
村里的土地除去个人承包和已经开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体的。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权、国家征地补偿等)就是集体经济收入。还有一部分是村办企业的盈利,不过这部分现在很少了,好的生意都让个人干了。村办企业基本绝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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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04]12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Ⅱ 集体经济方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Ⅲ 什么是"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宪法地位。其前身是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人民公社体解后,公社一级的经济组织基本上体解了,大队一级和生产队一级的经济组织仍按原规模延续下来。但其名称有的已变化;其经营方式,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已变为现在的家庭承包经营了。
Ⅳ 走集体经济模式的农村有哪些
如果是问集体经济经营形式,目前很多地方主要是从服务功能上保持统一的集体形式...销售都统一的集体经营模式,那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
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哪些例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产生于1957年冬季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及稍后农村兴办集体工业的过程中。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号召将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转为人民公社,实行同乡基层政权相结合的“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因此,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
人民公社是以“政社合一”(“政社合一”其实就是“政经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是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代表着农村计划经济时代。1958底,全国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社。人民公社初建阶段,一般实行全社统一核算、分级管理。下设生产大队(其范围相当于高级社),生产大队基本以地理意义上的自然村落为基础而设置,生产大队以下设生产队。普遍情况下,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也有以区建社的,则按乡设管理区,以下建制相同。分配上曾实行口粮供给制。社员的大型牲畜、农具、耕地、自留地等一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产资料转归集体经营。
Ⅵ 村集体经济情况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情况汇报
**市地处**省最北端,有十六个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辖195个行政村,其中60个行政村位于石灰岩地区。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由于种种原因,**市的绝大部分村(当时称管理区)集体经济收入达不到三万元。当时**市委、市政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挂钩联系贫困村,与镇委、镇政府一道,帮助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经过几年的努力,一批村办企业如小型碾米厂、榨油厂、小石场、小煤窑、小矿场、小运输队、小养殖场等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为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有效的作用,一批村级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很快达到了每年三万元以上。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人员变动频繁和政策变动等原因,这些村办企业难以为继,没有很好地坚持下来,原来一批已经脱贫的村级组织又回到贫困村的行列,有些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鉴于这种状况,中共**市委经过调查研究和征求基层的意见,决定采取集中资金办实业,加强管理出效益的扶持发展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因此,**市扶穷协会于1996年下半年应运而生。协会会员均为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万元的村级组织,以出资参股市扶穷电站的形式取得团体会员资格。协会的宗旨是使各会员尽快脱贫和实现基层组织“五个好”的目标,走上富裕之路。
协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协**事会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协会的宗旨,开展扶穷工作。扶穷协会的运作经历了两个阶段。协会成立之初,由于时间比较仓促,一时找不到合适的项目,理事会决定,将筹集到的843万元资金投入市属国有企业张滩水电站,以购买一台XX千瓦机组股份的形式,取得10%的收益;另外,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增设收费项目用以扶贫,使会员的参股资金按照每年30%的利润进行分红。按照这样的分红比例,有一大批村级基层组织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脱贫,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了三万元以上。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行政干预的手段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一部分由政府出台政策增设的收费项目被取消。因而从1999年起,分红从原来的30%逐年降低,直到XX年调整为15%。这样,一批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又返回到三万元以下。面对形势的变化,这种利用挂靠和行政手段取得收益进行分红的方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给市属国有企业张滩水电站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并且张滩水电站从XX年起也着手进行企业转制工作,转制后协会投入的挂靠资金分红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政府兜底也给市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经理事会研究并经请示市委同意,改变原来的运作模式,从挂靠改为自行创办扶穷经济实体的模式来运行。从XX年起,我们将扶穷协会筹集的资金843万元从张滩水电站脱离出来,加上XX年后上级支持的资金和挂钩帮扶单位的扶持资金共296万元和承接电站原来的银行贷款300万元,购买了市值1440万元的2座水电站(王龙二级水电站装机1200千瓦,张溪三级水电站装机10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2200千瓦。会员按注资金额的10%实行效益保底分红(每年按10%分红,效益不好的年份以丰年的盈余补歉年)。这样,扶穷协会的运作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从XX年-XX年四年的运作情况来看,实现10-13%的分红是有保障的。
Ⅶ 村集体经济资产包括哪些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产;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所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权;
五、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以及属于集体所得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和生态补偿费;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和减免税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以及所产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资产;
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九、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
十、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Ⅷ 什么是村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一般是指依靠或者利用行政村所属资源产生的各类收益,常见的如村集体土地发包收入,集体房屋租赁,集体土地上规划修建商业房产出售或者租赁收入。
Ⅸ 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村里的土地除去个人承包和已经开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体的。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权、国家征地补偿等)就是集体经济收入。还有一部分是村办企业的盈利,不过这部分现在很少了。
财会[2004]12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9)村集体经济有哪些扩展阅读
法律依据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适用于由乡(含镇)、村(含村民小组,下同)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 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不适用本条例。虽然乡镇是基层人民政府,但乡镇举办的企业不是国有企业,而属于农村集体经济企业。农村供销社、信用社、生产合作社等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经济组织是两回事。)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商业企业实施细则》(包括商业部门领导管理的商业流通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仓储业和具有集体商业性质的其他业)
1992年城镇交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实施办法》(包括: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汽车维修等交通运输服务业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从事其它产业的交通系统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轻工业实施细则》(适用于城镇集体所有制轻工业企业,包括轻工业系统内从事其他行业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4年《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细则》
1997年《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实施办法》
Ⅹ 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哪些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以下内容:
1、村里土地除去个人承包和已经开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体的,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权、国家征地补偿等)就是集体经济收入;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该项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该项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4、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该项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