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哪些好处
农民的发展情况受到国家的重视,尤其是经济条件的改善、生活条件的提高,包括生态环境的改善,目前也是国家发展计划的重点,这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呢?
四、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前提条件
1.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
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总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看成是规划农村土地,带领村民谋发展的一个组织,它是特殊的,虽然可以基本认为在该集体经济下生活的农业人口可以直接获得成员资格,但是并不代表有农业户口就一定是该组织成员,而非农业人口,则一定不能成为该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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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哪些
村里的土地除去个人承包和已经开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体的。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权、国家征地补偿等)就是集体经济收入。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2)村上集体经济指的是什么扩展阅读
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
1、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3、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
参考资料
网络-农村集体经济
③ 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哪些方面
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以下方面:
1、经营收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
2、发包及上交收入,是农户和承包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及其他集体资源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3、投资收益,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4、其他收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如罚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盘盈收入等。
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第二十九条
年终收益分配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是指什么
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
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队一级组织仍按原规模延续下来,但名称有的已变化,各地称谓不一;其经营方式,已由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变为现在的家庭经营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4)村上集体经济指的是什么扩展阅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首先,它以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基础,其以土地为中心的主要生产资料为组织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并以宪法和法律直接予以确认。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基础和组织保证。其次,它适应中国农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发展规律,也就是说能够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维护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民事法律主体的其他组织。它依法律和政策规定而建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并能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土地所有权除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民事主体的资格条件,因此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与法人相似,但在设立程序和条件、终止条件、生产经营方式和目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处分、管理职能等方面却又不同于法人。故其作为民事主体,有别于自然人和法人,只能把它作为其他组织对待。
三是重合于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虽然是村民委员会和其下设的村民小组,但在当前的农村基层组织中,大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是同一机构,即两枚印章一套机构。
⑤ 什么是村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一般是指依靠或者利用行政村所属资源产生的各类收益,常见的如村集体土地发包收入,集体房屋租赁,集体土地上规划修建商业房产出售或者租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