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促进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数字化技术可以穿透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在供给端拓展生产边界,在需求端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实现供给和需求的有效匹配。它为经济发展实现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提供推动力,对助力脱贫攻坚、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
发展数字经济,要积极推进新基建。新基建涵盖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包含推动民生领域发展、助力消费升级的支撑系统,以及依托数字化对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完善生活服务新基建是破解生活服务业发展瓶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其重点领域包括:服务场所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智能自助服务系统等智能服务终端,以及智能支持设备、多功能智能充电终端等。不过,我国生活服务类企业大都是中小商户,进行新基建投入的意愿不强、能力不足,需要各级政府开展试点示范,加大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
我们可以用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一个经济体是否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数字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超过34%,我国开始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但短板也很明显:目前主要解决的是产业数字化问题,数据分析技术、数字科技创新、工业互联网、AI促进制造业创新等方面还未获得足够发展,以5G为代表的基础设施体系刚刚起步,数字治理体系仍不健全,数字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仍处于探索初期,制度障碍亟待突破。
最近,“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作为国家认可的新职业被正式纳入中国职业大典。根据美团平台大数据显示,2019年,通过美团外卖平台获得收入的骑手总数达到398.7万人,比2018年增长了23.3%。2020年1月20日至3月30日,美团平台新注册且有收入的骑手共45.78万人。疫情期间,美团外卖骑手日均有效接单量与2019年相比有所提升。像外卖骑手这种灵活就业形态就是“互联网+服务业”和“智能+物流”的关键环节。
发展灵活就业需要解决一些新问题:平台工作模式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下的工作基准,劳动收入按单计算、劳动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自主,与当前劳动法律制度存在不匹配问题;就业人员和平台之间的关系不是传统的强从属和管理关系,而是一种合作互利关系。从求职到培训,从就业到社保,皆因劳动关系认定障碍而导致无法同等享受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目前扶持新业态用工与灵活就业发展的倾斜性政策还比较少,例如培训补贴、稳岗补贴等无法全覆盖,不利于提高就业质量。今后,应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用工与灵活就业的劳动标准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就业补贴、就业指导、技能发展等诉求,增强就业稳定性。
需注意的是,新岗位、新业态里有就业增量,但更多是存量流动。要解决目前巨大的就业压力,关键不是靠数字产业本身,而是数字经济发展可让智能制造业、数字服务业发展空间得到充分释放,实现产业在空间上的重新布局,从根本上解决就业结构问题。
数字经济有效发力,关键是政府部门对产业规律与经济增长规律能够有效把握。为什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紧密度需进一步加强?这与国家政策有关,比如不同行业存在税制差异,地方政府可能更加关注地方财政的问题,而相对忽视制造业与数字服务的整合。至于提高相关产业人才质量,则取决于高校人才培养。我们要培养一大批从事数字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培养从事数字科技创新的技术人才和创业人才,这方面的缺口还很大。
随着科技革命的高速发展,数字经济已经进入从技术探索到产业应用的阶段,数字经济强调培养学员的复合能力,是经济学、数据科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结合,是一种跨界培养,是“思辨+管理+赋能”相结合的具体实践。
UCA—DDE项目旨在缔造数字科技独角兽,成就数字经济领军者,培养拥有商业资源同时具有影响力的业界翘楚,提高企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入学标准
相关专业硕士文凭,具备至少两年公司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经验;
非相关专业硕士文凭,具备至少五年公司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经验;
具备至少8年以上大型企业副总裁级别以上或中小企业董事长、总裁管理经验;
#未具备以上条件的管理工作经验者,请想考项目办公室提交补充附加材料特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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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数字经济如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原因如下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当今时代,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日益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需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挖掘数据价值,激发数据要素活力。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活力,发挥数据要素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一是提升数据供给质量。加强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适应不同类型数据特点,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满足各领域的数据需求,实现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二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在加快构建数据产权、流通、分配等规则体系的基础上,重视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以及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探索场内和场外相结合的数据交易模式,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与市场主体,加快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流通。三是创新数据开发机制。统筹公共数据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构建规范有序的国家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孤岛,释放数据红利,鼓励多方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在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基础上,大力提升数据开发及应用水平。
加强技术引领,提升数字研发能力。坚持国家战略目标导向,明确主攻方向和核心技术突破口,重点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一是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瞄准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关键软件、智能硬件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注重原始创新,重点突破“卡脖子”难题。二是培育数字技术研发人才。实施“互联网+技能”培训计划,支持校企共建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数字人才技能大赛,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快培育复合型“数字工匠”。三是打造数字技术研发平台。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的科技力量,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统筹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汇智聚力推动战略性颠覆性技术向前发展。
深化产业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升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这就要求坚持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释放新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一是夯实数字基础。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为数字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强化技术应用。发挥“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优势,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利用新技术对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发展平台赋能的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数字化办公、智能生产线等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是营造产业生态。加快营造数字赋能的产业生态,实施数字变革创新行动。发挥工业互联网产业新优势,推动链主企业建设产业链赋能平台。打造5G全连接工厂和全场景数字经济园区,探索全链条、整园区赋能增效路径,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产业升级。
完善数字治理,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一是加强数字经济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职责,开展社会、媒体、公众监督,建设行业自律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改进监管技术和手段,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快数字经济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数据安全,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机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健全技术规则治理体系,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多元主体治理。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励良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畅通和规范多元主体合理诉求表达和正常权益保障渠道,做好各类矛盾、问题及纠纷化解与预警工作,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③ 专家研讨丨数字经济的红利发挥与治理关键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突破,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以数字驱动为特征、数据资源为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同时,也为人民群众创造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数字化生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应紧抓时代发展机遇,深挖数字经济潜力,开拓数字经济想象空间和应用场景,让更多人在数字化浪潮中享受发展红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 社会 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金昌 认为,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各项红利,应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向智能化方向迈进,并构建具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 认为,数据资源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应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市场化”解决,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如何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1、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向智能化方向迈进。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让市场主体能够方便入网、快捷上云、及时进入数字世界;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实时联动。
2、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及时清理虚假信息、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3、保障数据安全,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底线。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考量范畴和数字经济背景下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之中,以有效竞争提升用户数据安全及服务水平;在衡量多重因素基础上,应针对企业数据流动中的相关行为和场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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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为人类 社会 搭建起了一个与物质世界、实体经济融合共生的数字世界、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打破地域和时间障碍,将人类的生活与工作连接,为各类生产要素的发展、利用创造了便利条件。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使中国在“人口红利”之后又迎来“数字红利”,使中国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站在这一新的 历史 起点,各级政府如何充分发挥治理效能,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01 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
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首先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基础设施是实现 社会 经济生活各领域信息化、数字化的基础平台,也是推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迭代升级的阶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规划并进行指引,按照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持续改造完善。搭建信息基础设施,让市场主体能够方便入网、快捷上云、及时进入数字世界,是各级政府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应当创造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的发展瓶颈已经从过去硬件资源的约束转变为数字化转型进程的相对缓慢。
要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类、服务类云端平台的发展,生活服务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发展迅速并逐渐走向成熟,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尚未跟上发展步伐。目前,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随着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也正在推进,但仍然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初级阶段。许多地方政府已将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作为优先支持的领域,但目前还没有出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大型通用平台。因此,目前各级政府仍需要耐心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实现不同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有效整合。
发展工业互联网需要多方努力攻坚克难。 首先,需要解决产品生产制造中的虚拟化、模拟化和个性化问题,使产品能够按照用户需求进行生产制造和应用场景仿真,并根据用户体验,确定产品的结构、材料与制造工艺,使产品的生产制造建立在能够快速、精准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其次,需要解决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实时联动问题,使生产、供应、销售各环节形成有机整体,实现生产制造的程控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达到有求速供、实时响应的状态。最后,需要解决原材料采购、成本核算、销售结算的无纸化、云端化和自动化问题,使整个生产制造过程在数字驱动下、在人与人之间无需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自动实现。
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实际上都在促进企业的生产制造过程向智能化方向迈进。这一过程不仅需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和 探索 ,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政府需要为用户搭建信息基础设施,需要发展工业互联网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为产学研攻关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制造业领域的智能化、自动化尚未成熟的条件下,政府持之以恒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变得尤其重要。
02 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数字经济“生根发芽”需要各级政府精心呵护
数字经济的一大特点是让普通大众“上网触云”并使其成为数据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他们在提供和使用数据的同时,也可以转化为数据的经营者和服务者。这一特点使得在数字经济时代,人人可提供数据,人人可生产素材,人人可从消费者变成生产者,因此,数字时代的创造者、经营者、服务者犹如破土而出的小草,遍地“生根发芽”,需要各级政府精心呵护。这种呵护应当是对“破土而出”行为的鼓励和肯定,是对“生根发芽”苗头的固土与扶持。通过政府一系列精心呵护、精准扶持的政策举措,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营造出良好环境。
数字经济应用场景“落地”需要政府首单采购
数字化技术与应用同现实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相碰撞,就会产生应用设想和应用场景,这些设想和场景能否“落地”、形成可以普遍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不断试错和 探索 。政府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系列积极作用。首先,政府可以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免费收集、发布应用设想、信息与需求,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第二,政府可以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为数字化应用创造“落地”的机会与可能。最后,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首单采购”制度,给予新的应用场景以肯定,使其转化为可以进一步发展的商业化 探索 。
数字经济“茁壮成长”需要政府主动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具有低成本、低消耗、广覆盖等优势,在国民经济低碳化、绿色化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经济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其能够与实体经济相融合,并在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快速发展。这为各级政府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和挖掘地方经济发展新优势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并为数字经济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 健康 发展”需要政府持续净化环境
数字技术和大众化平台相结合,能够快速推动各类数据、信息广泛传播,在降低信息交流成本、缩短信息交流时延的同时,也为各类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快速通道。因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承担起清理虚假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的责任。加之数字经济具有低成本扩张优势,用户形成了路径依赖,使得大众化数字信息平台容易形成自然垄断。平台经营者依靠自身的用户垄断地位,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操控信息流向、诱导用户决策、排除市场竞争、获取超额利润。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当对这种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这一方面能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打击垄断、保护创新的需要。
综上,各级政府要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为数字经济的“生根发芽、落地、茁壮成长与 健康 发展”创造条件,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要及时纠正、修剪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野蛮生长”现象,查杀铲除“根腐苗败”主体,为数字经济的 健康 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03 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
基于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日益扩大、安全制度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突出的现实,在平衡数据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上,以增进数据竞争效能为进路和抓手,科学提升用户选择和享用的数据安全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规范企业特别是超大型平台企业收集、使用、管理数据的行为,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市场化”解决,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以有效竞争提升用户数据安全及服务水平
个人数据安全是数字时代个人权益的组成部分,仅靠私法保护存在较大局限性,因此需要改变个人数据安全保障以私法为主的定式思维,引入竞争法作为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保障个人数据安全权益的基础在于安全保障的服务化,即将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作为一种服务看待。用户在使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会向企业提供自己的数据,并与企业订立安全协议,譬如“隐私服务协议”,因此企业就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无论是非法抓取用户数据的行为还是滥用用户数据的行为均会导致数据安全服务的质量下降,损害用户权益,甚至破坏竞争秩序。另外,安全服务本身也可能构成一个竞争法上的“相关市场”。某家企业安全服务质量的下降会导致消费者转向替代方企业,故此,安全服务也存在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在此市场上也会出现垄断行为。综上,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法保护范畴,从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强化竞争对数据安全的保障,从而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
一方面,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考量范畴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核心在于行为正当性的判定,而行为正当性的判定标准应当包括对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安全服务是数字市场上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损害用户数据安全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导致企业在安全服务质量方面的不正常下降,从而带来企业竞争力的降低,产生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潜在风险。当然,二者之间可能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某些案件中损害用户数据安全的行为可能并不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需要结合个案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估。总之,个人数据安全是一个值得考量的因素,应当将其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标准。
另一方面,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数字经济背景下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如前所述,用户数据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企业为了获取更多数据,便可能人为降低安全服务的质量,从而导致消费者数据安全遭受侵害。商品和服务的替代性是竞争约束得以维持的基础。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上,企业降低安全服务的质量必然会导致消费者转向。但是,若市场上有效竞争受到抑制,当具有支配地位或优势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市场力量,实施了降低安全服务质量的行为,消费者将面临着没有有效的替代性商品和服务的选择,以致于难以转向的困境。正如美国众议院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所指出的,“公司的支配地位使它能够在不失去顾客的情况下滥用消费者的隐私。在没有真正的竞争威胁的情况下,公司提供的隐私保护比其他情况下要少。在这个过程中,它提取了更多的数据,进一步巩固了它的主导地位。当出现赢者通吃的倾向时,消费者要么被迫使用隐私保护不佳的服务,要么干脆放弃该服务。”可见,持续收集和滥用消费者数据是衡量数字经济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应将消费者数据安全引入反垄断法体系,并把企业安全服务质量变化后消费者的转向作为市场支配力量和认定垄断行为的一个因素。当然,在此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安全服务质量量化分析的问题,对此,目前国家已出台相关的分析标准,譬如《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GB/T 37973-2019)、《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7988-2019)等。
以竞争规范企业数据发展兼顾数据安全
竞争法的目的在于规制竞争行为。在数字经济跨界竞争、多维竞争等特征的影响下,竞争行为的规制日益呈现出多元利益交织的特点,需要平衡创新、平等、秩序等多元价值和目标。因此,应当在衡量多重因素基础上,根据市场的整体损益来对该类数据竞争行为的性质加以判定。具体而言,应针对企业数据流动中的相关行为和场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首先,创新是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创新竞争是数字市场上竞争的新特点。未经协议许可的数据抓取等竞争行为虽然可能会产生损害数据安全的后果,但这毕竟也是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企业所开发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且还处在不断的更新升级之中,因而蕴含着显着的创新内涵。这类创新虽然有可能为非法的竞争活动所用,但是也可为合法行为所用,可对市场整体竞争水平的提高产生积极作用。如果不遵循个案分析的原则将其一概认定为非法竞争行为,就可能对企业正常的数据流动形成障碍,进而打击企业创新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因此,在规制未经协议许可的数据抓取行为的过程中,一方面应保障数据安全,另一方面也应将行为对创新的影响纳入竞争法实施的考量范畴,避免过度规制伤害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最后,安全的实现需要秩序的保障,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并非秩序的全部,实现发展与安全的高效统筹才是终极目的。数字经济的发展,要求数据价值在流动中更好地实现,而只有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才能为持续 健康 的数据流动提供有效保障。数据安全与数据流动的统一与实现,是数字经济乃至整个 社会 良性发展的终极目标。故此,数据发展与安全并非对立,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统一体:数据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石,数据发展是安全的价值创造和解放,两者应统筹兼顾,融合共进。
简言之,任何有妨数据发展的不当的甚或过度的数据安全都是不适宜的,更不能假借数据安全之名行数据封锁之实,数据孤岛与信息茧房都无益于数字经济的持续 健康 发展;同时任何忽视甚或无视数据安全的基础价值,放弃将数据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重要一环的观念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虽然数据安全需要市场主体持续的加大投入,可能短时间内收效不明显,但是数据安全作为数字经济下任何商品或服务的天然组成部分,已成为数字经济商品或服务的内化要素,即数据安全既是数字经济下任何商品或服务质量保障的基石,亦是商品或服务提供时必须存在的一部分——安全即商品。因此,当前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融合实体经济高效能可持续发展之际,数据安全问题愈发重要,回应和解决数据安全的有效方法,应立足我国经济 社会 发展的现实,遵从数字经济在我国近十年来高速发展的经验以及该产业和行业发展的科学规律,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大力推动数据竞争,通过市场机制来提升数据安全的质量能效。
04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独特优势 以释放各项红利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效应、集聚效应、长尾效应
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是数据,而数据具有可无限复制、反复使用而又不会发生实质损耗的特性。数据使用的频率越高、使用的范围越大,其创造的价值也会越多,并且在增加使用价值的同时不会给数据提供方带来实质损失。这一特性决定了数字经济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能够形成一定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和发展实体经济相比,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数字经济,不但投入成本和进入门槛低,而且还会带来高收益,形成成长周期短、发展速度快的经济新业态,进而形成超大规模平台企业。
平台企业的特点是能够打破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将大量用户集聚到一个平台上,使用户方便、快捷地使用数据、开展经营活动,形成聚集效应,使平台上的企业在短时期内快速崛起。集聚效应又使过去使用频率较低、访问量和采购数量较少的小众市场服务因为用户数量的激增而扩大服务规模,由此而形成长尾效应,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平台服务、增强了平台的独特供应能力,使得平台的集聚效应和长尾效应得到充分发挥。能否发展好数字经济,也主要取决于能否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来的正外部效应、集聚效应和长尾效应,形成当地难以转移的竞争优势,以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滚雪球效应,释放创新红利
传统企业一般在扩张时会遇到市场规模限制、可用经济资源有限、组织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但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平台企业却没有这种明显的发展限制,相反,平台企业却存在用户越多市场规模越大、越能降低平均服务成本、平台对用户越具有吸引力的滚雪球效应,这种滚雪球效应能够形成“强者恒强、赢家通吃”的竞争优势。而且在平台企业周围,会形成大量围绕平台企业、为平台企业服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和平台企业一起形成创新集群,带来创新红利,形成当地新的经济增长极。这种拥有创新效应的平台企业具有极强的扩张能力,能够给当地经济带来持久的竞争力。各级政府应当予以大力培育、发展,释放创新红利,造福地方民众。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精准预测和精准服务功能,释放智能红利
数字技术能够记录 社会 公众的各种行为,并通过对相关行为数据的分析,对人类的需求和行动进行精准预测,进而通过提供精准服务与全天候服务实现精准供销,同时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升。数字经济具有的这种精准预测、精准服务、精准供销的特性,避免了传统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降低了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也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形成用户协同效应,在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决策便利、精准服务的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人们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人类 社会 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创造性工作。这将会彻底改变 社会 生态体系,形成高效运转、精准服务、快速响应的经济新形态。这种新形态建立在精准预测、科学决策、快速响应、智能化服务的基础上,能够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性,释放创新红利,并有可能带来新的智能红利。
总之,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数字经济存在集聚效应、长尾效应和滚雪球效应,能够释放创新红利和智能红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也才能实现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数字经济的红利发挥与治理关键》(中国 社会 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金昌)
《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陈兵)
④ 我国正在推行的数字经济战略是哪3条
一、是采取清单制梳理我国数字科技的短板软肋,短期内寻找可靠的替代源和备份源,使“卡脖子”技术不因外国的封锁而断供。与此同时,发起专项研发计划,集中力量攻克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工业软件等短板,补齐数字科技研发链。
二、是面向数字科技前沿领域,设立国家或世界实验室,牵头发起全球大科学计划或工程,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主动嵌入全球数字科技创新链条和生态系统,吸引和积聚全球创新人才。
三、是支持数字科技试点应用,积极利用智慧城市、智能工业、智慧医疗等发展契机,推进数字新科技先行应用,为数字科技应用提供试验平台和应用场景,在应用中不断完善技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4)如何统筹发展数字经济扩展阅读
我国在发展数字基建方面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而言比较滞后。由此,应科学决策、统筹布局,把数据中心、场景中心、区域中心、应用中心有效结合。
一、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要有战略导向和规划牵引,前瞻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与此同时,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
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紧密结合,共同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正确处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行业规则、设施标准、规划布局、互联互通等,引导数字基础设施的有效投资和有序建设。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充分考虑本地发展情况和财力承受情况,尤其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数字基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注意避免一哄而上,形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三、是正确处理好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以需求为牵引,把应用场景建设置于数字基建的重要位置,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依托自身需求参与数字基建,并开放为社会使用,
实现数字基建供给和需求精准匹配。合理跨区域布局数字基建,将数字基建同金融、物流、交易市场等渠道打通,形成产业链应用生态。
⑤ 如何打造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第一,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和我国市场优势,加快数字技术追赶和超越的步伐。
数字经济时代的技术进步呈现投入高、周期长、风险高的规律,使得市场资本对之望而却步,而中国的举国体制能够集中资源,对外部性极强的数字技术加以攻坚,加快数字技术研发速度。
在基础研究方面,我国应深化举国体制的优势,提升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重点加快智能芯片、操作系统、数字工具软件等“卡脖子”关键零部件的突破,实现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
第二,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利用数字经济释放内需动力。
近年来,我国对数字经济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逐渐成为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军国家,在全球数字经济的竞争中抢占领先地位。
另外,中国有着巨大的市场优势,超过9亿网民和接近2亿5G用户带来海量数据,为数字生产提供了更广更优质的生产要素,4亿中等收入消费者更能够为数字技术下的产品提供消费渠道,海量数据创造出的新需求进一步刺激了消费。
把握数字经济技术特征和规律
第一,数字经济深刻改变了生产要素投入结构。
在数字技术生产下,普通劳动逐步被数字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体系取代,高级劳动在生产过程中作为数字技术必须与之相结合的要素,稀缺性逐步提高。
“数据”成为数字产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部分,一方面数据类似矿产资源,成为部分数字产业的加工对象。
另一方面,数据类似资本、劳动,成为必要的生产要素。前者是数字产业化的基础,后者则是产业数字化的必备条件。因此,在数字时代,我们必须做好数据的发掘、使用、管理工作,引导数字产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第二,数字经济使得分配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
随着生产过程产生巨大变化,高级劳动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强,它必然会导致劳资分配结构产生变化,劳动者将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在收入分配中占据更大的比例;同时,人力资本边际收益递增规律使得高级劳动与低级劳动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带来了劳动者内部的分化。
但是,从代价关系上看,人力资本作为可通过教育、努力、天赋等非资本因素进行积累的个人资源,可以使得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获得改变后代收入水平的机会,从而增强代际流动性,减弱社会分层趋势,在长期的代际层面上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⑥ 面向未来 我国将从哪些方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四个方面推动:
一是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中央多次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最大隐患。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是解决制约数字经济发展核心技术难题的重要抓手。
二是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现行基于工业经济所形成的法律体系带来了重大挑战。因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着力破解“个人数据与企业产权”的矛盾,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冲突。
三是加大数字风险治理。数字经济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数字风险已成为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加大数字风险治理,关键是探索形成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数字化监管水平,明确平台企业的责任,加大惩处力度。
四是加快弥合数字鸿沟。虽然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数字鸿沟依然存在。重点应加大对中西部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投入,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主体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实施老年人数字能力计划;加快推动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发展的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蓝皮书分析认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有五大重点方向:即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强化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
在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广阔的消费市场和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共同催生了数字消费领域的蓬勃发展。蓝皮书课题组采用大数据分析和微观问卷调研方法,从场景层级、城市层级、收入层级等不同属性群体切入,分析了消费型数字经济的消费频率和消费规模特征,绘制了消费型数字经济图谱。
⑦ 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政策建议
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政策就应该注重。数字经济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制度完善的体制。出动落实一些支持鼓励政策。
⑧ 我国将从哪些方面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
未来应重点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中央多次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最大隐患。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是解决制约数字经济发展核心技术难题的重要抓手。
重点是建立健全数字化人才培养的激励制度、加快数字经济统计与核算制度、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基础性制度、建立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标准制度体系。
二是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现行基于工业经济所形成的法律体系带来了重大挑战。因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着力破解“个人数据与企业产权”的矛盾,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冲突。
重点要加快修订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改变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定;加快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向“信息弱者”倾斜,维护其数字消费权益。
三是加大数字风险治理。数字经济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数字风险已成为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加大数字风险治理。
关键是探索形成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数字化监管水平,明确平台企业的责任,加大惩处力度;着力构建数字安全新生态,完善数据治理规则,推动形成维护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数字经济文化。
四是加快弥合数字鸿沟。虽然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数字鸿沟依然存在,不同群体、区域、企业之间,在数字素养、数字化应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造成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弥合数字鸿沟。
重点应加大对中西部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投入,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主体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实施老年人数字能力计划;加快推动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以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为战略支撑,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
以数字红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构建数字合作格局,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要强化数字技术基础研发,构建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数字技术成果转化。
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先进、开放、高效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
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全面深化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进重点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生态。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要推进数字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数字产业链现代化,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智能经济。
有效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治理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持续增强数字化公共服务效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社会服务优化升级,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⑨ 我国发展数字经济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数字经济在其他产业领域的应用带来的效率增长和产出增加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数字经济正在加快向其他产业融合渗透,提升经济发展空间。
“四化”框架带领数字经济高速发展
发展数字经济,构建以数据价值化为基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数字化治理为保障的“四化”协同发展生态,既是重大的理论命题,更是重大的实践课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
四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四者间的关系,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
中国数字经济早期发展得益于人口红利的先天优势,网民规模的高速增长为互联网行业的崛起提供了天然的优质土壤。2012年以后,网民增速趋于平缓,移动端时代到来,促使中国数字经济进入成熟发展期。
总体而言,中国数字经济的主要商业模式经历了一段较长时间的演变,从信息传播到电子商务,从网络服务到智能决策,新模式和新企业不断涌现,商业模式重心向用户端倾斜,技术成为行业核心的驱动力,但争夺流量和积累用户规模仍然是商业模式成功的关键要素。
数字经济规模持续上涨 对GDP贡献明显
根据中国信通院于2020年7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近年来,数字经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35.8万亿元。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在GDP重所占的比重逐年提升,由2005年的14.2%提升至2019年的36.2%。
数字经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在不断增长。2014-2019年期间,数字经济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50%以上,其中2019年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7.7%,数字经济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均高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产业数字化是核心
根据中国信通院于2020年7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我国从2005年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二分天下,到2019年主要以产业数字化为主。2019年数字产业化规模为7.1万亿元,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约为28.8万亿元。
数字产业化以软件为核 产业数字化在服务业爆发
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我国数字产业化的结构从2012年的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到2019年以软件产业为主。2019年我国软件产业占数字产业化的比重上升至55%左右,电信业占数字产业化的比重则下降至28%左右。
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中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37.8%、19.5%和8.2%。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政府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从程序化反馈到快速灵活反应转变,新型智慧城市已经进入以人为本、成效导向、统筹集约、协同创新的新发展阶段。
数字经济的经济带效应明显
2020年12月28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区域与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0年)》,报告根据区域的数字创新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核心数字产业、数字融合应用、数字经济需求和数字政策环境等六大方面进行评估。从省份的角度来看,2019年数字经济竞争力排名前五分别是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
从城市的角度来看,2019年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数排名前十五位的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杭州、天津、成都、重庆、宁波、武汉、福州、西安、厦门、青岛。
从地域分布来看,数字经济竞争力较高的城市仍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有11个东部城市,北京、上海、深圳位列前三位,有1个中部地区城市武汉,有成都、重庆、西安3个西部城市从省市分布来看,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均有两个城市上榜。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具有突出的区域聚集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核心。这一方面是由于三地经济基础优势显着,可以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资金等资源保障;另一方面三地扎实的产业基础,也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整体来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仍未打破“胡焕庸线”。根据赛迪智库于2020年9月发布的《2020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白皮书》,相较2019年,2020年共有8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指数排名有所上升,其中陕西、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新疆6省(区)均位于我国西部地区,西部地区正拥抱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努力在新的赛道实现突破。
数字技术具有跨越地理特征的优势,未来,随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普及,数字经济将会进一步突破地理条件限制,逐渐改变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为缩小东西部差距注入新动能。
十四五近百万亿规模
根据2020年11月初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规划强调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无疑成为投资者未来五年甚至十五年挖掘的富矿。2020-2026年,中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5%左右。到2026年,数字经济规模有望突破95万亿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⑩ 怎样发展好数字经济
发展好数字经济方法如下:
一是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
二是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
三是加大数字风险治理。
四是加快弥合数字鸿沟。